Re: [iWin] 事件相关讨论个人整理跟看法

楼主: KAWABONGGA (硬梆梆)   2024-02-06 13:39:06
其实我比较好奇一件事
为什么非当事人对这件事能够一派轻松的看待?
换句话说好了,身为一个成年具有正常知识水准的公民
应该都能够认知到
刑法基于本身保护法益的目的以及谦逸性,仅能对于本身具有危险性的行为并发生了侵害法
益的结果或发生结果的危险性始得入罪
这也是为什么处罚酒驾(刑185-3第一项第一款)这件事本身在法学界一直存在争议,因为酒
精浓度超标之人驾驶交通工具的这个行为是否存在侵害法益的危险性以及能否举反证推翻不
可能存在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一直是刑法学者关心的重点
但再回到散布或持有虚拟人物影像的这个行为,该行为本身是否具备危险性,亦即是否具备
了侵害法益的危险性,说真的思来想去我还真想不到散布或持有的这个行为到底会侵害了谁
的什么法益,更遑论是否会发生侵害法益的结果,因为我完全找不到行为客体或保护客体。
刑法可以没有行为客体(举动犯),但不可能没有保护客体,可在这件事情上两者皆不存在
换言之,这行为基于刑法保护法益的目的本身不应该入法,这根本连是否为危险犯都不用谈
...
再者以限制肥宅对二次元人物有性欲这件事作为保护三次元人物本身就无法连结,这一堆肥
宅也引经据典了
更何况限制应该或不应该对谁有性欲本身就是一件很吊诡的事情,有性欲跟本于性欲付诸行
动之间本身就有一段很遥远的距离
所以基本上就算是局外人,对这件事也不用了解得太深入,纵然只是理解轮廓也应该知道这
本身即有当权者以自身价值观作为定罪标准之虞了
所以我的认知是,既然身为民主制度下的公民
对于国家滥用宪法赋予的公权力理当应以最严谨的态度提高警觉
但这几天看下来
非直接、间接当事人也好,本身就有偏见的人也罢,
没关心这件事就算了
如果是对这件事有一定程度了解的人
面对国家当权者可能存在把自身的价值观作为执法入罪的准则进而统治人民的情形
还能视而不见继续冷嘲热讽
我对这个行为相当匪夷所思
因为这代表了他已经许可或默认了当权者的这个行为,这在任何近代立宪主义国家下皆不应
该存在
但很多被偏见蒙蔽的人却忽略了这件事的本质,即对该行为课以重刑这件事
这几天看下来一些现象真的令人费解,也感到相当生气和遗憾,真的只能以不见棺材不掉泪
来形容
在此让我发这篇废文发泄一下,感谢各位
作者: sukimayukari (紫)   2024-02-06 13:40:00
因为不管的才是聪明人==
作者: OldYuanshen (聊斋异说)   2024-02-06 13:41:00
你是在讨论……?
作者: oaoa0123 (ball ^ω^ ice)   2024-02-06 13:41:00
因为毕竟是台湾人
作者: kuninaka   2024-02-06 13:41:00
你不住台湾喔成年具有正常知识水准的公民
作者: iuytjhgf (′‧ω‧‵)   2024-02-06 13:42:00
你以为立法的人人都法律系毕业吗
作者: kuninaka   2024-02-06 13:42:00
就没多少人了,有没有0.001%都不知道 XD公民两个字,你去路上问,有几个人知道定义?
作者: sd2567 (starseed)   2024-02-06 13:43:00
笑死 因为网络讨论没啥价值 连对面是不是网军都不知道
作者: kuninaka   2024-02-06 13:43:00
还有权利和义务而且你要想,谁会帮宅男发声一定想说呵呵 死好
作者: symphoeuni (红龙)   2024-02-06 13:46:00
死忠的认知失调挺到底阿
作者: klm619 (what?)   2024-02-06 13:46:00
我之前就说他们是听话的一代啊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4-02-06 13:48:00
因为许多人从小被教育色是坏东西 所以只要举反色大旗
作者: autbb (本命巧克力)   2024-02-06 13:48:00
拍拍 只能说台湾太多民智未开 看不开会活得很辛苦
作者: tsa99832 (诗芳)   2024-02-06 13:48:00
有些人根本不打算讨论...
作者: william456 (Eureka)   2024-02-06 13:48:00
无能为力,无法改变,甚至你连发表意见都要小心被消音
作者: louie83279 (永遠不準的先知)   2024-02-06 13:48:00
讲得很好,但这套逻辑只能讲给逻辑还在的人听,一旦推动者,立法者和执行者根本不是基于科学跟逻辑在行动,而是偏见,歧视跟强烈主观意识,那就很恐怖了
作者: william456 (Eureka)   2024-02-06 13:49:00
意识形态当道,小心变刺头
作者: louie83279 (永遠不準的先知)   2024-02-06 13:49:00
他们不跟你讲这套科学与逻辑,他们就是要干死你,这时候到底要怎么办?
作者: kuninaka   2024-02-06 13:50:00
没怎么办阿,一直以来都这样不是吗XD
作者: jorden0804 (无极呆呆)   2024-02-06 13:50:00
没事等日本绘师来台湾被抓就知道会怎样了
作者: william456 (Eureka)   2024-02-06 13:52:00
你连在西洽发文回文,遣词用字都要斟酌再三,且不能有不当联想,已经习惯的当下何必感到惊讶
作者: a36464 (小小)   2024-02-06 13:52:00
唉,又来了,动不动就把一般大众抹成民智未开,当一整个社会所有立场的人都不愿意帮你们发声,是你们的问题还是整个社会的问题?前几个月被你们捧成神的政治人物和社会名人到哪去了?他们也民智未开?
作者: jupto (op)   2024-02-06 13:53:00
那吸毒是怎么回事? 这应该不符合“仅能对于本身具有危险性的行为并发生了侵害法益的结果或发生结果的危险性始得入罪”的原则吧
作者: kuninaka   2024-02-06 13:53:00
你要确定西洽会捧政治人物捏= =
作者: hjk56789 (hjk56789)   2024-02-06 13:53:00
嗯 其他人都智障 我们宅男什么都懂
作者: kuninaka   2024-02-06 13:54:00
不是全部都臭吗= = 然后搞到没人会帮你你们基本上宅男就反射会
作者: sustainer123 (caster)   2024-02-06 13:56:00
多数自由意志主义者会支持吸毒合法化 对啊
作者: CATALYST0001 (      )   2024-02-06 13:57:00
你讲的很正确啊 但正常人 抑或是说真的敢讲人话的又有多少 你这篇宣泄 底下不也是又马上跳出来瞎逼逼的洗地仔
作者: tsa99832 (诗芳)   2024-02-06 13:58:00
自己吸的不是勒戒缓起诉吗 贩卖就有危害他人了
作者: klm619 (what?)   2024-02-06 13:58:00
那些觉得不认同这样思考脉络的人,可以发一篇或是回文章来讨论你们的思考啊~不然谁知道你是为了反对而反对,还是乐子人?有一套息事宁人的win win手段我想不会有人反对吧?
作者: sustainer123 (caster)   2024-02-06 13:59:00
我也反对无受害者罪行 但台湾人接受 对啊
作者: lone714 (海胆)   2024-02-06 13:59:00
会思考自己权益的人并不是多数,也因此律师等存在有其需求性
作者: Watame (不喜欢下雨)   2024-02-06 14:00:00
心中的小警总啊
作者: yomo2 (跑吧!!!)   2024-02-06 14:01:00
哈哈哈 不就一开始一直在送头 不给我全部就是阿拉瓜花 能winwin 个鬼
作者: Watame (不喜欢下雨)   2024-02-06 14:03:00
他们相信政府相信党,ACG什么的不过是小日本的东西
作者: NosenceJohn (NosenceJohn)   2024-02-06 14:04:00
法治观念低落 凭感觉或风俗判断是否支持 就这样
作者: Vulpix (Sebastian)   2024-02-06 14:04:00
难道罚金五十这种“轻”刑就没问题吗?
作者: rhox (天生反骨)   2024-02-06 14:05:00
whos car? 大多数民众根本不在乎被谁统治
作者: bnn (前途无亮回头是暗)   2024-02-06 14:05:00
因为很多当事人是领薪水洗地的菸酒这些明显只有毒害的也没看到关七年
作者: jupto (op)   2024-02-06 14:07:00
我查到自己吸毒不是勒戒缓起诉 而是最高可能是5年徒刑 结合前面有人说道确实存在有些地方主张吸毒无罪
作者: m750916   2024-02-06 14:07:00
对啦。西洽宅最棒了,那什么时候要出来选总统呢。我会投你喔
作者: howard6322   2024-02-06 14:08:00
zf不可议论
作者: TONKEN   2024-02-06 14:08:00
看看那些官派的学者跟律师嘴脸就知道,滥权在他们眼中是理所当然,只为了消灭他们看不顺眼的东西,人权啥的根本不重要。更可笑是这些人碰到废死就转弯,高喊口号讲的好像只有加害者才值得拥有人权
作者: jupto (op)   2024-02-06 14:09:00
大概可以知道那句“仅能对于本身具有危险性的行为...”只是原则 但是实际状况还是有不符合原则的法条存在
作者: SunnyBrian (人気薄二冠马)   2024-02-06 14:12:00
推您这篇
作者: kinghtt (万年潜水伕)   2024-02-06 14:14:00
一般人根本不会有法学知识好吗...别把你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套用在全部人身上,除了发泄你的情绪外毫无意义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24-02-06 14:15:00
韭菜都是要被割了才发现问题,只是这次换我被割了其他部分人士笑呵呵嫌刀不够利
作者: s78513221 (TERIS)   2024-02-06 14:15:00
平常很多人高喊法律不准限制我需要法律时又只能无能为力哈哈哈
作者: autbb (本命巧克力)   2024-02-06 14:16:00
笑死有人反应好大 虽然我不知道a36是在说哪个名人政治人物啦但你怎么会觉得我说的民智未开包含政治人物名人那类的会有政治考量的人 正常人思考都知道是指被操弄的一般民众 这都分不出来我想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作者: webermist (岚湘)   2024-02-06 14:17:00
你说的对 但前提是我们真的是个民主国家
作者: TONKEN   2024-02-06 14:19:00
看上面某些推文害我以为这里不是西恰勒。以前觉得指鹿为马怎么可能在现代会发生,结果这几年台湾发生的事一直在刷新我三观
作者: HydraGG (嗨爪)   2024-02-06 14:20:00
听话一代? 你又做了什么,整天等别人冲撞喔
作者: Risedo (进 化)   2024-02-06 14:22:00
这里是人治国家
作者: RaiGend0519 (Named RaiGend)   2024-02-06 14:25:00
你开始谈刑法就知道象牙塔了想想多少人家里有本刑法总则好吗=_=?
作者: KudanAkito (司令官 私がいるじゃない)   2024-02-06 14:26:00
看台湾交通就知道啦 你也只能用生命维权了在网络上贴色图是一件值得你用生命换取的事情吗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24-02-06 14:29:00
绥靖派一直都是这样子的
作者: jasonchangki (阿特拉斯耸耸肩)   2024-02-06 14:30:00
台湾法治教育本身就很失败啊你去街上随便问个人什么是主体客体最好有人知道
作者: WindSucker (抽风者)   2024-02-06 14:39:00
铁拳还不够痛
作者: mp2267 (风笔)   2024-02-06 14:40:00
因为是台湾人
作者: zxcmoney (修司)   2024-02-06 14:44:00
把自身的价值观作为执法入罪的准则进而统治人民的情形,在中华文化已经运行几千年了,而民主文化才几百年
作者: WindowsSucks (大桥家的DD)   2024-02-06 14:44:00
你对正常知识水准的要求有点高:( 问就是六法全书唯一死刑
作者: nalthax (书虫一枚)   2024-02-06 14:46:00
所以你要去声请释宪吗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4-02-06 14:46:00
老一辈的很多没读过大学高中职 你不要期待人家懂多少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许皆传)   2024-02-06 14:50:00
你都能够一派轻松的看待4-11了(还愿意在本版发文应该算接受吧),怎么就不准别人一派轻松的看待你不喜欢的规定呢
作者: greenteakigh (老叶)   2024-02-06 14:50:00
台湾本来就不是法治社会
作者: klm619 (what?)   2024-02-06 14:56:00
91F不错喔,还是有锐气在,要不要在板上回文,分享一下?问题不是原po跟有反应的人,解决提出问题的人不是民主社会的正常状况。
作者: p9i1n0g0u4 (茵草冠)   2024-02-06 15:03:00
抱歉嘘 但我也想发泄一下我朋友也是宅 但跟他讲iWin他只会说儿童色情本就该禁止 跟他说没有受害人他还是坚持儿童色情就该禁止直到跟他说 难道你玩帕鲁就是虐待动物 难道玩枪战就是杀人?他才动脑开始思考
作者: siro0207 (希罗)   2024-02-06 15:05:00
怎么有人提吸毒 你吸毒难道是自产自吸无交易? 这就跟为什么要禁三次元儿少影片同理 有需求就等于有人会供应
作者: n20001006 (出现在角落)   2024-02-06 15:06:00
怎么一直有政治粉在乱啊
作者: siro0207 (希罗)   2024-02-06 15:06:00
所以你吸毒就等于让供应有赚 将会导致更多受害者
作者: butten986 (白色的恶魔)   2024-02-06 15:26:00
40觉得超越宪法才爱台湾
作者: trh123h   2024-02-06 15:35:00
判定标准是感觉 除了人治还有什么?
作者: jupto (op)   2024-02-06 15:40:00
s大不要急着滑坡啊 要是按这种逻辑滑下去 可能二次元色图又要追朔到哪个三次元儿童了 就刑法定义的“仅能对于本身具有危险性的行为...”来说吸毒这个行为本身不构成危险性啊把事情再放大点 整个毒品的买卖可能都不一定符合这个原则了所以才说这个原则虽是刑法的基础但是不一定100%能解释所有现行法条
作者: leo125160909 (中兴黄药师)   2024-02-06 15:44:00
禁字8888888
作者: woifeiwen   2024-02-06 15:44:00
超过九成都是猴子 不要不信
作者: groundmon (JJ)   2024-02-06 15:45:00
哪有什么好匪夷所思的,你讲的是理想,人性就不是像那样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24-02-06 16:01:00
吸毒本来就无罪
作者: YaKiSaBa (盐烤鲭鱼)   2024-02-06 16:03:00
原po通篇讨论都没有提到政治人物相关 还是马上有政黑仔安你是某颜色的粉搞意识对立 超好笑也超可悲
作者: RDcat (Giro)   2024-02-06 16:04:00
要嘛不理解这社会不懂,要嘛理解了这社会无奈,选择看戏
作者: benny5311 (失智博士)   2024-02-06 16:47:00
看4X那群讨论多支持政府就知道了吧
作者: m6699 (<(‵▽′)> )   2024-02-06 16:48:00
持有书籍的也纳入吗?这样买过房思琪的初恋乐园者是否有罪?
作者: skullxism   2024-02-06 17:09:00
与社会、民生更相关的议题都不在意了何况是这个,事实是多数人忙着赚钱忙着顾自己生活,不信过年你问问
作者: ruby080808 (zzz5583)   2024-02-06 18:03:00
为啥会这样,你看一下这件事到现在我们都做什么不就知道了什么都不干,只是一直在重复洗无用废话,希望大家团结去抗议,又说会被当萝莉控所以不要,但却又说这件事不是因为儿少,而是限制到创作、言论自由,叫他们用这点去抗议,又会回到前段说会被当萝莉控所以不要然后还疯狂甩白痴检举自己人,像个神经病似的这样被别人嘲笑根本就是活该,也不会有人想帮忙,因为我们的表现在别人眼里看来就是不敢实际去抗议又爱闹的废物
作者: as80110680   2024-02-06 18:33:00
我也来发泄一下好了,这三个礼拜看下来,这里的风向已经转了不知道几次,而我的态度却从来没改过,结果是不是真的见光死了?真的要等到子弹打到身上才会痛吗?现在才在说文解字法条有意义吗?结果我要被说是网军、政黑仔、收钱办事、洗地,不要说那些无关的人,我自己看下来都觉得非常失望
作者: siro0207 (希罗)   2024-02-06 18:42:00
二次元要怎么滑坡? 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追溯到真实儿童?但是你毒品就跟三次元儿色影片同样 不可能凭空变出来
作者: after1 (aaaaaaaaaaaa)   2024-02-06 19:12:00
狗吠火车久了,就懒了
作者: cc48902000 (Kukumo)   2024-02-06 19:31:00
很多低端还在靠北唸公民没屁用啊 然后这种很爱跑去新闻底下留恐龙法官 唯一死刑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