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卫福部坚持把二次元纳入法规后还有救吗

楼主: SunSky0126 (昊SunSky)   2024-02-05 01:39:28
路过问个
为什么——有人会说“这明明就二次元,又不是真人……”或“又没有真人受害……”?
儿少相关法律不是因为有特定人受害才设立的,否则,犯法的成人片都要证明为真实影片或
找到相对人?能找到的案件可不只停在儿少法而已哦
至于角色年纪什么的……
提这个的人不嫌害臊吗……
还是我们只要拿一张通常人觉得会是儿少的图,说或设定他成年就OK了?
抑或是,真有不少人认为,二次元怎么设定,跟比如儿少看到时的感觉有关?
该不会还有更多人以为这次的事件基础跟“正在看的你”有关吧?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02-05 01:40:00
我也不知道哪来的神奇想法
作者: baltimore (WYC)   2024-02-05 01:40:00
读者说真的没什么影响吧 影响最大的还是台湾画师
作者: tsukirit (道法自然)   2024-02-05 01:41:00
16-25 你最好看图看得出来
作者: Hyouri (表里)   2024-02-05 01:41:00
疴...那 为什么设
作者: moswu (蚊子)   2024-02-05 01:41:00
老实说还是得有个懂法的专家出来分析比较好
作者: 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   2024-02-05 01:42:00
???角色年龄有啥问题吗 为啥会害臊??
作者: baltimore (WYC)   2024-02-05 01:42:00
看起来比较像是想要阻止儿童色情图片在台湾的网站传播? 虽然我也不晓得实际上有什么屁用 像被删的档案图还不是在推特活的好好的
作者: Hyouri (表里)   2024-02-05 01:42:00
前面贴判决书 官员理由讲的拿萝本诱拐什么的十年一见
作者: moswu (蚊子)   2024-02-05 01:43:00
判决书不就法官也这么认为?
作者: Hyouri (表里)   2024-02-05 01:43:00
越来越不知道他们的常常是什么意思
作者: headender (大大大大ㄚㄚㄚㄚ )   2024-02-05 01:43:00
就没抓到事件重点的人,多几篇这种文才能让傻子也懂
作者: geminitea (维亚)   2024-02-05 01:44:00
台大法律系学士、台北大学刑法硕士、英国伦敦大学学院(UCL)国际法硕士这是他的见解喔:https://imgur.com/Fer6HK7.jpg
作者: winger (台...台台台台台湾奴隶工)   2024-02-05 01:44:00
呃…没人受害就真的是"干你屁事"啊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24-02-05 01:45:00
犯法成人片你不找到两造当事人是要怎么办下去==
作者: geminitea (维亚)   2024-02-05 01:45:00
你第三句话就错了,至少儿绍性剥削条例制定之初就是要有特定被害人
作者: baltimore (WYC)   2024-02-05 01:46:00
同婚也没人受害啊 还不是一堆阻挠 性交易也是
作者: geminitea (维亚)   2024-02-05 01:46:00
这并不是什么神奇想法,而是看总则第一条、第二条就能解释出来的东西
作者: winger (台...台台台台台湾奴隶工)   2024-02-05 01:46:00
你说犯法的成人片,是犯什么法,你具体说出来啊,骑车没戴
作者: geminitea (维亚)   2024-02-05 01:47:00
另外今天板上po的那篇现任立委(刑法学者)也是类似见解
作者: winger (台...台台台台台湾奴隶工)   2024-02-05 01:47:00
安全帽也是犯法啊
作者: clarkyoona (clarkyoonazang)   2024-02-05 01:48:00
废话,不然没人受害为什么要用公权力限缩人民言论自由?因为你不喜欢?逻辑死了吗?
作者: tindy (tindy)   2024-02-05 01:49:00
我觉得你可以去上班了 你很适合喔国家就需要你这种人才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24-02-05 01:49:00
没实际受害人是在保护个虚空毛线儿少? 深度近视拔眼镜看黑猩猩幼仔也跟人类儿少八成像 要不要把牠们从动保法也拉过来儿少法一起保护?
作者: amsmsk (449)   2024-02-05 01:50:00
你逻辑死亡吗? 阿你这样讲卖烟看外表卖就会
作者: hcym9 (HCY)   2024-02-05 01:50:00
14楼那个是哪位法学专家的见解?我想去找全文来看
作者: geminitea (维亚)   2024-02-05 01:51:00
讲名字可能会4-11,不过是讨论acg相关政策所以应该pass
作者: CCNK   2024-02-05 01:51:00
没有任何人因此不存在的人物而受害 然后要为这个不存在的人物受害制定法律来保护他
楼主: SunSky0126 (昊SunSky)   2024-02-05 01:51:00
上面是不是有人以为家人A看到家长B长时间打另一个家长C,家人A就不是家长B家暴的受害人?
作者: geminitea (维亚)   2024-02-05 01:52:00
黄圣峰,脸书google“路人甲”,头像是一只猫前天的po文翻一翻就能翻到了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24-02-05 01:53:00
啊所以二次元人物是你什么家人了?你是手指可以连线USB孔吗?
作者: amsmsk (449)   2024-02-05 01:53:00
你在讲什么 不是原本色情就有分级制度要让儿童看不到了
作者: geminitea (维亚)   2024-02-05 01:54:00
疴,那是你觉得阿,法律有这样觉得吗?现在问题是法律上就没办法得出来为什么虚拟创作能滑坡成现实的儿童能是被害人阿?你觉得家人A是受害人,但如果没有相关立法,你的觉得毫无意义
作者: s87879961 (sekuhara)   2024-02-05 01:56:00
所以不用有被害人就能罚? 这不是交通法规耶
楼主: SunSky0126 (昊SunSky)   2024-02-05 01:58:00
还想说怎找不到,我通常会封的是连资料都不找的人呢
作者: AirPenguin (...)   2024-02-05 01:58:00
你是不是觉得电玩杀人也不行的那种人
作者: geminitea (维亚)   2024-02-05 02:01:00
你自己好好想想,如果实务见解的文义解释,你自己在笔记本画了一个萝莉性交的漫画,也没打算贩卖、传播,但这样的行为构成性剥削条例36条喔,这样的解释方法难道没有问题吗? 在这个案例儿少的福址有被损害到吗?
楼主: SunSky0126 (昊SunSky)   2024-02-05 02:04:00
你噪音也要找到直接受害人?
作者: eupho (Eupho)   2024-02-05 02:05:00
真的有人看得懂楼主在说啥==?
作者: Peurintesa (芙琳泰沙)   2024-02-05 02:06:00
你的逻辑是看这个东西的人会成为潜在犯罪份子吗?
作者: geminitea (维亚)   2024-02-05 02:06:00
为维护国民健康及环境安宁,提高国民生活品质,特制定本法(噪音防制法)
作者: geminitea (维亚)   2024-02-05 02:07:00
你的意思是,我在漫画里画了一个轰轰轰轰的状声词,然后标示这个噪音超过200分贝,所违犯噪音防制法吗?
作者: TetsuNoTori (台南空三小鸟)   2024-02-05 02:07:00
gemini大请问一下那是谁写的R
作者: headender (大大大大ㄚㄚㄚㄚ )   2024-02-05 02:07:00
只画不卖的话,没有儿童被损害到,但这应该是36条不该包括无意传播的案例,讨论有点失焦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02-05 02:08:00
现任立委暨刑法学者吧
作者: geminitea (维亚)   2024-02-05 02:08:00
如果对国民健康及环境安宁完全没有危害,噪音防制法某
作者: TetsuNoTori (台南空三小鸟)   2024-02-05 02:09:00
喔楼上有了没事
作者: geminitea (维亚)   2024-02-05 02:09:00
不是,我那个黄圣峰写的,脸书google“路人甲”,头像是一只猫现任立委暨刑法学者他有自己另一篇,但两个人的想法有高度重叠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02-05 02:10:00
第3项是强迫儿少 要处罚没问题 那第1项呢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24-02-05 02:10:00
不 他的逻辑是人类其实已经进化成跨次元蜂巢意识体社会了 看到二次元的萝莉穿着清凉 自己也会感到一阵阴风吹来感冒流鼻水 太痛了 应该禁止
作者: bingripplw (首吟天下)   2024-02-05 02:10:00
超蠢 推文还有帮楼主护航的 虚拟人物用同家人比
作者: headender (大大大大ㄚㄚㄚㄚ )   2024-02-05 02:11:00
他们要管虚拟色情的逻辑是这可能会导致有人看了以后犯罪倾向,有某个儿童因此受害,所以我们能举出实际数据跟研究说明,证明虚拟色情跟实际犯罪率无关,就能瓦解这项论述,而实际上这些数据跟研究都存在,反倒是没有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02-05 02:11:00
大概就可以知道不是单纯保护个人
作者: Peurintesa (芙琳泰沙)   2024-02-05 02:11:00
老实说我连他表达什么都搞不太清楚==
作者: geminitea (维亚)   2024-02-05 02:12:00
正是因为第1项跟第3项一起看,才能得出该法立法之初是以实际受害之“制造行为”为限阿
作者: Peurintesa (芙琳泰沙)   2024-02-05 02:12:00
那就是回到之前一直讲的暴力电玩会引发犯罪的概念
作者: headender (大大大大ㄚㄚㄚㄚ )   2024-02-05 02:13:00
去抱怨虚拟人物不会受害不是一个有效的论点
作者: geminitea (维亚)   2024-02-05 02:13:00
因为第3项是加重样态:以强暴、胁迫、药剂、诈术、催眠术或其他违反本人意愿之方法...而第1项则是一般样态(例如以和平方法的合意行为)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02-05 02:14:00
第1项理应是被害人承诺 阻却违法啊
作者: geminitea (维亚)   2024-02-05 02:14:00
所以能看出都是以“实际存在的人物”为限
楼主: SunSky0126 (昊SunSky)   2024-02-05 02:14:00
可是我没找到官方主张是因为怕犯罪欸
作者: Jacksalmon52 ( Jacksalmon52)   2024-02-05 02:14:00
没特定被害人是要罚什么东西啊== 还是你要自己设一个未知被害人X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02-05 02:15:00
要形容的话 就是和诱及略诱的差异只是第3项同时侵害个人再加重
作者: aiiueo (aiiueo)   2024-02-05 02:16:00
都说了,国家法益,公法人觉得精神痛苦
作者: headender (大大大大ㄚㄚㄚㄚ )   2024-02-05 02:16:00
因为官方主张的论点是不理性的,如果他们用那个论点都能赢,那我们稳输,不如去祈祷明天司长因为儿色被捕我们才有机会翻盘没有特定被害人为啥不能罚,极端例子,假设今天看了色图的人都会去犯罪,放色图的人就没有法律责任了吗?官方主张说穿了就是因为我不喜欢,所以先ban,不关法官看法,不管有没有实际危害。如果修成子法,那还会送人去坐牢。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02-05 02:27:00
说穿了 这条是散播猥亵物的加强版 概念是保护善良风俗
作者: kimokimocom (A creative way)   2024-02-05 02:29:00
那是因为成人会默认有同意自身行为的权力而儿童没有所以即使强调与儿童合意而为之也无法作为理由争合法
作者: headender (大大大大ㄚㄚㄚㄚ )   2024-02-05 02:31:00
的确是猥亵物加强版,但保护善良风俗就没办法用道理去辩驳,所以我觉得没啥讨论卫福部那部分观点的必要。
作者: song7775 (凛透)   2024-02-05 02:53:00
板上midas82539版友发的相关文章可以去看看他的说明挺好懂的
作者: Whatdinner (Dan Dan)   2024-02-05 03:00:00
酒驾虽没伤人但入罪是为保护潜在法益是因酒驾肇事者一定满足喝酒并驾车的条件,两者不可或缺。但实际侵犯儿童者不一定是因为看了虚拟图片。两者并没有直接因果关系,这才是奇怪的地方。
楼主: SunSky0126 (昊SunSky)   2024-02-05 03:07:00
所以这个主张哪里来的?
作者: headender (大大大大ㄚㄚㄚㄚ )   2024-02-05 03:14:00
如果是问出处的话 可以看展望协会跟卫福部保护司司长的发言 他们的主张没有证据支持 基本上是“他们觉得”
作者: lcw33242976 (干嘛抢我暱称)   2024-02-05 04:12:00
你举的成人片确定就三次元的真实人类拍的那当然该被管啊然后你拿三次元真的有人受害的来类比二次元?你要不要把二次元人物抓上来三次元让我们看看?动脑想想你要对着一张纸用儿少法?逻辑不好记得去修课
作者: s8524567913 (080)   2024-02-05 04:44:00
从个人法益上没有被害人,社会法益上没有证据证明二次元儿色图危害社会。还有问题吗???
作者: ajeoirgh (DeeBuff)   2024-02-05 05:15:00
楼主到底在供三小,第一次看到这么奇葩的论述
作者: attacksoil (击壤)   2024-02-05 06:27:00
第一段就充斥各种原PO想像
作者: shirokase (氧化钢刺)   2024-02-05 06:32:00
板上就有人整理出二次院相关案件是0了,你讲出来的这些干话与空话,能让你站住立场的案件在哪?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24-02-05 08:02:00
现在是0不等于未来也是0
作者: song7775 (凛透)   2024-02-05 08:05:00
那要不要先去把其他不为0的处理成0再来处理这个0
作者: Sosonian (wala)   2024-02-05 08:32:00
现在没发生而担心未来会发生就限制人民自由,这是专制国家
作者: jerygood0208 (咪哭赛高)   2024-02-05 08:34:00
愈来愈多乐子人来鬼扯了
作者: MKIIjack (少则益)   2024-02-05 08:45:00
三次元犯罪者抓去关或死刑就结案了 屁话一堆 科技不是很猛 未来用机器执法阿 人类执法都能贿赂有用处?
作者: miloisgood (milo)   2024-02-05 09:02:00
比照国外吧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24-02-05 09:08:00
哪个犯法的影片没有主体... 现在高中公民都不教的吗什么叫现在是0不等于未来是0?无罪推定不懂吗法律不罚思想犯是自由国家的原则 少了这个跟独裁国家有什么区别就算是未遂都要有行动才能成案了 靠思想定罪是想梦回1986吗
作者: d8888 (Don)   2024-02-05 09:20:00
嘘“儿少相关法律不是因为有特定人受害才设立的”因为法律就是这样规定,该法只处法已遂未遂那么除非修法,只是“有促进犯罪之虞”(?)就是不能罚y觉得保护力道不够请修法,没修法前就该依照法律规定执行
楼主: SunSky0126 (昊SunSky)   2024-02-05 12:00:00
他们有主张因为看了会去,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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