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b1916 (冷静的鱼)》之铭言:
: 张秀鸳表示,
: 订立标准的目的是要判断
: “要不要下架”,
: 至于是否违法,
: 属于法官的职权,
: 卫福部无法帮法官做决定,
: 卫福部仅以是否违反
: 《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
: 为考量,
: 法条内的文字都有清楚描述,
: 有无动作显而易见、
: 恶不恶心就是直觉判断。
: 至于网友不满“看起来像小孩”
: 的说法太过主观,
: 张秀鸳反问,
: “凡是认定不是都主观吗?”
来,继续来说为什么我觉得iWIN该死
前面有人说iWIN的寄信就跟警察寄违停劝导单差不多
差你妈多了
这边就一直有人强调iWIN没有公权力,iWIN一直强调他是民间组织
所以充其量就是一个义警,义警能开违停劝导单?
查一下义警法规有一条是这样写:
(一)交通义警应配合警察服勤,未奉命者不得单独执行,但遇有紧急事
故,交通阻塞等特殊状况及协助车祸处理,抢救伤患者不在此限,
应即主动疏导,迅速反应。
今天违停不算紧急状态,义警根本不能开单的,劝导单也不行
现在你iWIN寄信开劝导单你问他那有得到命令吗?请问是得到谁的命令?
没人能命令,他现在就说他是善意劝导,这是一张没有法律效力的劝导单
但你如果反抗,对不起那他就要报警了,好了那你要不要删?
不删可以啊我们法院见!不删可以啊我请老大出来要求关站
有没有觉得这招很熟悉?不要讲我看不爽的话,不然我们法院见喔?
知道那些公关公司都是怎么处理的吗?当然就是开告啊
告下去大家就不敢有意见了,讲话都会客气一点,大家尊重,友善,包容
要只是尊重友善包容这样就算了,很抱歉上法院是你自己一个人上喔
我们iWIN不奉陪的,我们就是尽到一个告知的责任,我们没有权力影
响法官喔。
挖你说没有影响就没有影响,你后面站四个部门跟儿少福利团体,任何一个站出来
法官都需要顾虑社会观感。但人家就是可以睁眼说瞎话啊,反正我证据呈上去了那
是法官判断的,所以我们标准订高一点没关系喔!
好啦就算这官司客观来说没问题,谁会为了一篇文章被砍头铁到最后?只要一个法
院认证。
上法院多麻烦的事情,你是要自己吞下去还是要站出来?再想想,如果这图就算
你身边的同温层觉得没问题,要法院认证了要怎办?你就变法院认证的儿少性剥削
罪犯欸!
要不要赌?大家说说看,要不要赌啦?
顺着我的思路想下去就知道到最后吞下去的超过八成啦,剩下头铁的数目也不多影响力
也不大,网民是能有啥影响力?就算法官给你判过了又怎样?新闻会报吗?
呵呵,就说这招限制言论自由很简单,都没人信。
今天人家要玩死你,根本不用法条,靠一个无法监督的民间组织就可以了,修法条?
呵呵你修啊,我们还是玩我们的,反正网管业者会怕,使用者也不敢啦
现在再打儿少福利这个切入点,占据舆论上风,谁能玩得过它们?
还不是要砍谁就砍谁,所以我说这恐吓啊,用还没发生的事情威胁你,限制你的发言
自由,算什么劝导单?
重点你还不能告他恐吓,因为后面有法条撑腰
反正要照法律走,头铁到最后的就算败诉了也没差,反正整个网络风向已经控制住了
这才重点,只要搞到大多数人心中住了一个小网管,几个人掀不起风浪
更不用说儿少性剥削的主要目标是那些真的不容社会谅解的恋童癖,这种极端例子
这根本无敌星星欸,打儿少法修改?你打啊,反正我民间组织不怕
都有人说了,啊没他们还是能检举
对啊,那没有法条规定,它们就不能寄信检举?
法人化后抱歉喔它们可以用法人名义检举了,这把枪就是精炼到MAX,不爽谁就能
打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