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hnShao (平凡的约翰)》之铭言:
: 我们再退个一兆步,假设:
: IWIN真的中立公平无私心无影响力
: 台湾的法规明确明定界线并符合使用者习惯
: 站方遇到事情不是先删除而是认真对待每一个case判断是否有问题
: 法官公正无私不会依循旧例而是每个情况都仔细分析
: 看起来没有问题了吗? 问题可大了
: 最严重的问题之一仍然是检举方付出的责任太少
: 这些后续动作每一个都要花费大量的社会资源人力成本时间成本
: 但检举者呢?什么都不用负担,只要“它觉得有问题”就可以了
: 最后认定是乌龙一场浪费了大量社会资源呢?关检举者什么事?它好心维稳社会欸
: 这种东西喔,设立不设立都有问题,然而检举者动动手指就能搞人几乎无责任算是最大的
: 问题之一
目前交通违规的检举还是直接跟警察检举
只是有统一平台(有吗???)
如果交通违规的检举,
中间多一道民间机构,大家想想会怎样
如果民间机构没影响力,谁理你
如果民间机构有影响力,那事情就大条了
民间机构不变的情况下,
要怎么从没影响力变成有影响力<===这才是问题的核心
作者:
Giornno (乔鲁诺.乔三槐)
2024-01-18 09:14:00有狗牌的,哪是一般屁民能比御用恶犬,不待主人命令就自己咬上去了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24-01-18 09:16:00因为检察官人比警察少很多 光接案就会滥诉累死
就是合作聚集起来的检举人啊 然后多了寄信给本人这步
作者:
jupto (op)
2024-01-18 09:20:00交通法规没有限期改善 如果站方愿意承担可以让iwin直接提交案件 这样就完全比照交通检举
作者:
jupto (op)
2024-01-18 09:26:00政府人力也不够给乐子人灌爆平台啊 所以原本是打算发牌照给民间团体做优质检举人 只是中介法就没过啊
作者: dw1293 (DW) 2024-01-18 09:26:00
这样如果出事 才能切割啊
作者:
jupto (op)
2024-01-18 09:27:00现在你质疑这个团体审查检举案件的能力有问题 也不能让政府撤销他的牌 因为本来就没牌
作者:
qd6590 (说好吃)
2024-01-18 09:28:00那就撤销这个团体 如何 以后就送检调啊
作者:
qd6590 (说好吃)
2024-01-18 09:28:00送多了应该会有检调那边的声音出来修正乱检举的规定
作者:
jupto (op)
2024-01-18 09:32:00其实只要站方跟iwin说你觉得有违规就送检调别来BB就可以
我只能说站方怕麻烦就先删也是人之常情 但事实上就先不要鸟他看一次官方判例就行了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24-01-18 09:39:00站方这次也来乱的 以前不都有检调来函就给个资的SOP了再怎么差也没搞过主动删文封号两个都民间组织 凭什么PTT要被IWIN管…
检调人力早爆炸之前新闻有报,然后随便应付iwin,然后iwin又爆料传媒说检警藏单刻意不处理案件
这个事件站方也有锅阿,明明有sop了结果收到信是直接锁文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24-01-18 09:55:00立意很简单 政府人不够就外包给别人审
作者:
bnn (前途无亮回头是暗)
2024-01-18 10:18:00严格来说你可以试图成立一个交通检举中介民间组织干iWin的事现在交通检举成案率低 而你的民间组织收一大堆检举筛选过然后处理好检举格式和证据完备 导致你组织成案率超高那么比照iWin的说词你就能和政府单位接轨说你检举都是有效的然后警察也乐得"外包"处理大量检举案件的初筛过程给你机构因为成本由你机构处理了 你上交检举的大多又能直接成案成绩效那么恭喜 你成功塞一层反DDoS中介民间组织进去 由你爽来审案而事实上 检警人力爆炸 就是得需要人力或组织专门处理检举了你一家公司某项业务大到人力不足就是扩编甚至成立新公司处理那么你这个中介民间组织到时候就会接标案纳入公务员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