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hnShao (平凡的约翰)》之铭言:
: 我们再退个一兆步,假设:
: IWIN真的中立公平无私心无影响力
: 台湾的法规明确明定界线并符合使用者习惯
: 站方遇到事情不是先删除而是认真对待每一个case判断是否有问题
: 法官公正无私不会依循旧例而是每个情况都仔细分析
: 看起来没有问题了吗? 问题可大了
: 最严重的问题之一仍然是检举方付出的责任太少
: 这些后续动作每一个都要花费大量的社会资源人力成本时间成本
: 但检举者呢?什么都不用负担,只要“它觉得有问题”就可以了
: 最后认定是乌龙一场浪费了大量社会资源呢?关检举者什么事?它好心维稳社会欸
: 这种东西喔,设立不设立都有问题,然而检举者动动手指就能搞人几乎无责任算是最大的
: 问题之一
目前交通违规的检举还是直接跟警察检举
只是有统一平台(有吗???)
如果交通违规的检举,
中间多一道民间机构,大家想想会怎样
如果民间机构没影响力,谁理你
如果民间机构有影响力,那事情就大条了
民间机构不变的情况下,
要怎么从没影响力变成有影响力<===这才是问题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