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各位科普一下
这种网络骂人公然侮辱
顶多罚罚钱
一堆人都会吓你会有前科
包含讼棍自己最喜欢这样吓你要你和解掏钱
其实这种罚钱小罪在良民证上根本不会出现,你去申请只会出现于台湾地区查无犯罪记录
https://slhr.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5EC1B74E2375D967&sms=87415A8B9CE81B16&s=A026F31AC99F468A
2、该条例第6条规定:警察刑事纪录证明应以书面为之;明确记载有无刑事案件纪录。但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纪录,不予记载:
(1)合于少年事件处理法第八十三条之一第一项规定者。
(2)受缓刑之宣告,未经撤销者。
(3)受拘役、罚金之宣告者。
(4)受免刑之判决者。
(5)经免除其刑之执行者。
(6)法律已废除其刑罚者。
(7)经易科罚金或依刑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易服社会劳动执行完毕,五年内未再受?
※ 引述《cross980115 (叹息之雨)》之铭言:
: 其实不是只有起诉而已 判决早就出来了
: 就算是上诉后的结果也分别在6月跟8月就有
: 不知道为啥媒体现在才在翻出来当新闻
: 然后还没列上诉后的结果
: 孙:
: https://pse.is/59rkmz
: 犯公然侮辱罪,处拘役贰拾伍日,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
: 后来有上诉被驳回,因为是刑诉376所规定的不得上诉至三审案件 所以就算终结了
: https://pse.is/5arfb2
: 但法院有宣告缓刑
: 缓刑贰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自本判决确定之日起壹年内向公库支付新台币壹万元
: 暨接受捌小时之法治教育。
: 另外两位张跟蔡:
: 是简易判决
: https://pse.is/5eggzg
: 犯散布文字诽谤罪,各处罚金新台币壹万贰仟元,如易服劳役,均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其中蔡有上诉
: 一样是被驳回 不过也有改宣告缓刑
: https://pse.is/5efzy4
: 缓刑贰年。
: 就我个人这样看下来 张好像是最亏的(我看了下他好像没上诉)
: 啊简易判决是会有前科的
: 最后这张图是当中附表的一部分
: https://i.imgur.com/lJb0sM5.jpg
: 由上到下分别是孙、张、蔡三个人的言论
: 只能说大家真的发言要谨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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