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行为,本来就是要买卖双方都同意,才能算是达成的。
卖方在提供物品的同时,也有权提出附加要求。买方若是不接受附加要求,
那这样的交易就是不成立的。
卖方的附加要求又多又不合理,那么,愿意接受的买方就会变少。卖方为了
达成交易,就势必会修正。不然就没有人愿意和他交易。
同样的,买方不愿意接受卖方的附加条件,那么卖方也有权利拒绝交易。
买卖双方是平等的,没有什么花钱就是大爷的道理。
如果双方交易未能达成共识,甚至产生纠纷,那么走司法程序是最公正的。
只是一般人都不会想要花那么多时间去搞这种事情。
顺便说一下我对那种有很多规矩的店家的看法。
首先,顾客是有选择权的。不爽,就不要去,没有人能强迫你。
愿意接受那些规矩的客群,代表已经有了共识,基本上就过滤过一遍来客,
这样的环境客群相对之下会单纯很多。
那些规矩是限制,但另一方面也是一种保护。被其他客人干扰而有过不愉快
经验的人应该能理解这种想法。
太过龟毛的店家,顾客也会避开。长久之后生意自然会不好,到时候就会被
自然淘汰或是自己改变。
明知道店家已经公告规定了,不愿意遵守又跑去消费,然后又大声抱怨,这
种人我会称之为奥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