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ushrimp5466 (吃了虾子的蘑菇)》之铭言:
: https://twitter.com/raikumakoto/status/1584043598143553539?t=1cVerarWSxX2EW3EFRmxbQ&s=19
: 贾修的作者雷句诚说在自己的漫画内用チチをもげ的歌词是要向JASRAC申请的
: 即使是自己作词,只要发了cd在市场上卖就要向JASRAC付使用费是业界常识
: 所以就算是有名的音乐家在自己的live上唱自己的歌也是要向JASRAC申请并付使用费
: 原来自己的歌还要先申请后付钱才能使用是日本业界常识,今天第一次知道...
结果现在台湾也有歌唱节目因为欠版权费6000万而面临收摊
而且还不是歌曲所属的歌手还是制作人甚至音乐公司追讨
一样是所谓版权组织在讨钱
满莫名其妙的
这种版权组织讨钱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人家原唱还是制作人甚至音乐公司都没什么在乎了
结果版权组织好像是自己的被侵犯的一样在讨钱
至少等原唱等人行动再说吧
而且连原唱自己也要付版权费就更扯
这种版权组织的存在意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