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鲁是会计系社畜,而且老婆也是フリーランス刚好中招,所以有稍微去了解这个制度。简单讲解一下。
インボイス(INVOICE)制度用中文来讲就是统一发票制度。这个制度的概要就是,所有交易都要开立发票且必须由有进行营业登记的法人或个人开立。发票上要有类似台湾统编或税籍编号的号码。如果开立人非已做营业登记的课税营业人,那么此笔交易的进项税额不得扣抵销项税额。
这边可能会有人看不懂,所以先说一下营业税的基本概念。营业税是针对消费行为所课征的税额,日本称为消费税,有些国家称加值税(Valued Tax)。购买商品或劳务时含的营业税为进项税额,贩卖时为销项税额。两者可以互相扣抵,扣抵完后进项多者可退税,销项多者要缴税。一家公司的销项就是另一家公司的进项,在台湾的统一发票制度下两者可以互相勾稽防止逃税。
日本其实到现在都没有统一发票。虽然有请求书但跟台湾的收据一样格式随便你写,所以不同公司不同个人开立出来的会长得不一样。因为没有统一发票所以也没有进销项税额勾稽系统,实务上完全无法核对到进销项。日本国税局的做法也很好笑,他们只要求开立的INVOICE要按照一定格式撰写,然后公司要自己区分得扣抵及不得扣抵进项税额。
那这跟现行制度有啥大差别?你实务上如果无法查核公司有无正确进行进项税额申报,制度写得再漂亮都没有用。我们先不说故意违法的情形,实务上不小心多报或漏报是很正常的事。台湾因为有进销项勾稽系统所以可以大幅度减少错误,但是日本可没有。你要求民间自己正确申报却没有一个好的方法查核及减少错误的话就只是做半套,效果有限。
再来要提到为何业界会大地震。
动漫业界的动画师、脚本家、绘师、歌手等以往只要年收在1000万元日币以下,在分类上就属于免税营业人,不用做营业登记也不用缴营业税。但是现在法令规定大家要进行营业登记并开立发票,同时也要缴交营业税。所以以往视为免税所得的营业税就要缴给政府,收入瞬间少掉10%。想当然没人愿意。
(其实有个简易课税制度,内容是说劳务提供人可以用销项税额50%设算进项税额,所以扣抵后只需缴交5%的营业税。但处理纳税事务手续繁杂,一般人没相关知识根本不知道怎么处理。连我自己都不确定能否替老婆正确申报。)
那如果我故意不做营业登记呢?OK日本法律对这些人没有罚则,但是就像上面讲的公司的进项税额不得扣抵销项税额,所以就是公司要多支出这10%。公司当然一样不会愿意,所以业界开公司的朋友就有说他们如果碰到没登记的营业人会不予合作。
日本国税局这个做法就是让公司与个人去打架,谁打赢都无所谓反正交税给政府就对了。非常贱。
另外还有前面有人提到的,业界人会怕个资泄漏出去。加上申报复杂度,现在大家都是采取观望的态度。然后除了赤松健外甲斐田裕子也成立了声优组织公开反对。虽然不知道能有多少效果但还是希望能阻止或是逼日本政府拿出其他配套措施,不然真的会搞死一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