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ipc444 (宋亏西)
2022-08-18 23:20:50※ 引述《midas82539 (喵)》之铭言:
: 其实这法案最大的问题还是在18条的内容认定与资讯限制令。
: 为了便于讲解,可参阅:
: https://www.ithome.com.tw/news/152442
: 这个流程最大的问题在于,它是采用事前审查制。
: 目前我国的针对言论内容到底是否违法,是采用事后审查制。
: 也就是在像有诽谤,犯罪宣言,等明确违法的行径下,有人报警或依照法律程序
: 起诉,经过司法程序判定后才会给予追惩。
: 但假使变成事前审查制度呢,最糟的状况就是主管机关可以先不管到底法院是否会
: 驳回,反正它就先声请限制令就对了。如果你是那个衰人,
这里搞错了吧
事前审查=没有经过审查 不得发言
事后审查=先让你发言 然后事后追究责任
这部法律并没有要求平台方要逐一审查发言内容才能发布阿
这明显跟事前事后没有关系
: 虽然最后你可能被法院判定驳回后回复权利。
: 但你在被申请限制令裁罚到判定驳回的期间中,你的言论自由权益的确是受损的。
: 所以在目前大法官的解释中,目前是倾向事后审查为主(释字744),
: 且只有在人民生命、身体、健康遭受直接、立即且难以回复的危害时,
: 才得以用事前审查。
你又搞错一件事情
18条实际上是限制政府权力
因为他在禁止令上加了法官保留原则
你要举例也是拿搜索票举例吧
在没有法官同意的情况下 行政权不能直接禁言
顶多是加警语 但不能禁言
这也跟事前审查完全没关系
反过来说 这个条文反而彰显了不仅要事后审查 还要加上法官保留的双重保险
: 此外还有释字509号的可公议之事且当事人举证相信其真,在诽谤领域上可不罚。
: 以及释字809号,政府若要针对街头艺人表演内容审查,这种内容审查会侵害
: 言论跟表现自由,这逾越了比例和合宪性原则,故内容审查是违宪的。
: 地方政府仅能针对像是核可表演空间的程序上,才可以发执照跟许可的
: 方式给予事前审查。
: 然而中介法草案很明显地,都和上文的释字规范相左。
: 而且检举主体还是政府机关,就立场上政府机关要迳行裁罚必须要有合法性
: 以及合乎比例原则,然而中介法却没有特别写到底是针对那些内容来审查。
: 结果就是本来保留给法律规范限制,却没有具体规范
: (相较中介法抄的欧盟则是明确针对仇恨言论来规范大型平台管制)
: 让主管机关取得一个几乎什么都可以声请限制令的权力。
: 这个我认为就是不对的,因为它很容易就会变成政府对不特定人的言论自由打压。
: 总之18条的资讯限制令我认为它问题很大。而且也没有必要,
: 就没有中介法的现在也有其他比较聪明的方式,例如针对不实消息新闻的平衡报导
: 或者就用现行的法律做事后审查即可。给主管机关可以在法院判决之前先行下架
: 或被注记"这文章有问题"等资讯限制令根本就是多余的。
不要原理原则背很熟
结果草案法条本身没看欸
作者:
sumarai (Pawn)
2022-08-18 23:21:00这啥,法律人大战?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8 23:23:00所以巴哈不就提了,当有问题就全删文。只要删文,你后续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22-08-18 23:23:00我就说嘛 真的有问题号称资讯战专家的法律人早就出来骂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8 23:24:00前面提的东西,就足够让法条谈不下去。你说事前是审核后发文,如果有群人不断捣乱,造成平台一直被罚钱,平台能
作者:
belion (灭)
2022-08-18 23:25:00删文处理,是相对简单快速无烦恼的作法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8 23:25:00怎做?
作者: abaddon (abaddon) 2022-08-18 23:25:00
此篇正解,一堆人被害妄想症,台湾不会跟共匪一样好吗==
作者:
NARUTO (鸣人)
2022-08-18 23:25:00开始洗地囉
作者: liusean (旁观者) 2022-08-18 23:26:00
可悲 这还能护航
作者:
jabari (Still不敢开枪的娘娘腔)
2022-08-18 23:27:00讲得好像YT才是对的一样XD
我没说YT一定对啊,只是这种东西有人拍影片比较好理解吧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22-08-18 23:28:00真的有疑虑可以等志其77 他应该会做懒人包让大家了解
作者:
NARUTO (鸣人)
2022-08-18 23:28:00这篇文才想洗白吧?真没问题才不会爆那么大
作者:
gox1117 (月影秋枫)
2022-08-18 23:28:00洗地囉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8 23:28:00(本推文疑似违反数位中介法,已系统删除)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8 23:29:00加挂警语可以要求平台做就好,不用罚500。PTT有灰标。当扯到罚500,后面就都不用谈了。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22-08-18 23:29:00志棋七七这种时事都整理的很快 很客观
作者:
NARUTO (鸣人)
2022-08-18 23:29:00而且最有问题的是竟然有专责机关 言论审查嘛
作者:
saviora (飓风之翼)
2022-08-18 23:30:0077前面不是已经被臭到不行了
作者:
IAMCSH (BorninMCMXCVIII)
2022-08-18 23:30:00你法官那边有问题,我30天之后如果被证实无误,怎赔偿 ?
楼上别再骗了,我就算直接说政府坏话也不会被删推文,不信的话我来推一句(本推文违反数位中介法已被删除)
作者:
belion (灭)
2022-08-18 23:31:00是民间机关审核吧?,这样就避了些问题w,可是执行的是谁?
作者:
amdvega (++AMD☆Vega☆++)
2022-08-18 23:31:00744的原因事实是化妆品广告先审查才能播
作者:
sumarai (Pawn)
2022-08-18 23:31:00太扯了吧,11.30了,怎么还有像爬虫进来推文的,下午都
作者:
LADKUO56 (KYOUALL)
2022-08-18 23:31:00上面自演乙 不会累吗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8 23:31:00避了?倒不如说问题更大吧。别忘记当初分级制度怎样。
作者:
qazzqaz (qazzqaz)
2022-08-18 23:32:00客观...等著谁的影片懒人包不是不行啦,至少麻烦你带着怀疑的态度去看,先默认会中立的话还要思考干嘛..
作者:
sumarai (Pawn)
2022-08-18 23:32:00加警语是类神奇ID吗?
作者: ASEVE (ASEVE) 2022-08-18 23:33:00
法规给不受监督的机关权限就有问题,还想洗白
作者:
jk189 (扫地憎-法号两津)
2022-08-18 23:33:00开始洗地囉
这篇完全来洗地的 公听会当下巴哈都举例回应了...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08-18 23:33:00反串要先说
作者:
belion (灭)
2022-08-18 23:33:00官方说法似乎是这样说的:25亿设置专责机构 的样子?:)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8 23:34:00专责机构就有问题呀,台湾之前OO澄清中心就被踢爆非官方
作者:
amdvega (++AMD☆Vega☆++)
2022-08-18 23:34:00分级制度长大后反而觉得还不错 有安全隔绝措施就有色色的内容可以看 还不强制打码
作者:
belion (灭)
2022-08-18 23:35:00官方的草案说明会欸 xddd
作者:
sumarai (Pawn)
2022-08-18 23:35:00嗯,看来这篇要被低调了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08-18 23:35:00专责机构如果是拿政府预算 和政府有何不同
作者:
amdvega (++AMD☆Vega☆++)
2022-08-18 23:36:00然后如果绝对法官保留立法算蛮严
作者:
belion (灭)
2022-08-18 23:36:00嗯,如果但,拿政府预算的机构...应该是...公家单位?
作者:
HSUS (史蒂芬徐)
2022-08-18 23:37:00这篇也只是在解释何谓事前事后审查及法官保留,又不是无脑支持该法,大家在激动什么
作者:
eva05s (◎)
2022-08-18 23:38:00讲到专责机构就想到NCC....算了吧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8 23:39:00因为他解释的没想到最重要的,根本不会走到后面。我一开
作者:
issoap (soap)
2022-08-18 23:40:00那又怎样 这则法案只要出现就会给各个平台压力 为了不想惹麻烦直接删掉 这样不是在无形中箝制言论自由吗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8 23:40:00为了自保,只好审查,甚至锁关键字。结果这篇文章就是故
作者:
Fewer (很少)
2022-08-18 23:40:00人家网站都举例会直接全删了 你一堆后面都没意义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8 23:41:00,根本不可能明目张胆推出事前审查的草案。只是推出一个
笑死 两个政治立场明显的在互相取暖 以为大家不会查ID的发文纪录喔HSUS别笑死人了啦
作者:
amdvega (++AMD☆Vega☆++)
2022-08-18 23:41:00我是觉得这条怎么看都事后审查啊 不存在一个有争议的言论行政机关吃饱太闲去法院申请喔 是已经发言了才会去找法院吧 那这样不就事后审查
作者:
belion (灭)
2022-08-18 23:42:00会有热心民众在..
作者:
AndyMAX (微)
2022-08-18 23:43:00没办法 前面的人已经带完风向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8 23:43:00别说前面的,这次开会疑虑早被提出来了。平台业者甚至直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8 23:44:00接说出怎做。结果都摆明应该会变事前审查。结果这边和你
作者:
HSUS (史蒂芬徐)
2022-08-18 23:44:00没有人说他不会干预言论自由,但一开始搞错争点,后续讨论无没有意义。
而且这法条还接受民众举报哦 还设了一个“认证举报者”哦 主管机关认定的举报者举报要优先处理哦 :)
网络长城 原来只是另一个共产党大内宣言论审查统治我们
笑死 AndyMAX 又一个政治立场明显的 都快12点了
作者:
belion (灭)
2022-08-18 23:45:00103楼 xddddd
作者: shoelaceluvr (鞋带情人) 2022-08-18 23:46:00
八卦仔没在跟你理性讨论的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8 23:46:00那也没啥讨论空间,就是权力的争取而已。某普最后不也败
作者:
amdvega (++AMD☆Vega☆++)
2022-08-18 23:46:00先不说基本权对第三人效力 就算说平台方发现争议言论一律删文 这也是事后审查啊
基本上平台限制这平台变成党的一部分 怕出事变党的一部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8 23:47:00一律删文只是一开始。我其他篇有说,事后有人闹场,就剩
以后对岸网络笑话也可以用在台湾的平台了,“我就发了一篇空白的文,你为什么删我?” “别以为你发空白我就不知道你想写什么!”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8 23:48:00两种手段。1.锁关键字,2.事前审查。或者关键字会先审查
作者:
amdvega (++AMD☆Vega☆++)
2022-08-18 23:48:00美国那个230条是两党都想废 科技巨头躲在这条保护伞下过太爽了 私人平台可以透过限制言论自由夹带政治思想
既然你也知道有问题点在于在法院判决/驳回前得先警语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8 23:49:00现在这法案也是类似情况喔。专责机构勒?呵呵
"根本不可能明目张胆地推出"但他们的思维早就突破你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8 23:51:00一般人想废掉"保护伞"。但这法根本不是"废保护伞",而是逼平台和政府合作。
你则驳斥我讲的是错的,而平台不见得知道到底谁讲才对
作者:
belion (灭)
2022-08-18 23:52:00删文最方便
作者:
scott032 (yoyoyo)
2022-08-18 23:53:00令人作恶的邪恶 现在能理解布加拉提的心情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退十步我讲的事前审查并非传统见解
其实楼主的说法没问题,反对要打在正确的点上,乱打反而容易被对面打脸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8 23:53:00所以我有说呀,你前面都忽略,最后谈这些都没意义。
作者:
amdvega (++AMD☆Vega☆++)
2022-08-18 23:53:00如果平台自肃要事前审查也是基本权对第三人效力问题吧何况平台也是等言论出来才认定有争议的 这不就是事后?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8 23:54:00们好,你说意义在哪。
楼主:
cipc444 (宋亏西)
2022-08-18 23:54:00不要再重复了 你们的论点够清楚了 只是依据在哪
作者:
rada118 (wesley )
2022-08-18 23:54:00别骗,1.5个博士敢删这条留言吗?
作者:
gustavek (gustaveking)
2022-08-18 23:54:00是啊,中共也没要各平台先自我省查阿,怎一堆被删
只是推文反驳的“条文是事后,实际执行是事前”这点基本上跑不掉,不容忽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8 23:55:00多,平台比起后续删文,不如直接锁或审关键字文章。
作者:
Lb1916 (冷静的鱼)
2022-08-18 23:55:00我猜想,就像医疗行为假如采取消保法无过失责任,会迫使医
作者:
scott032 (yoyoyo)
2022-08-18 23:55:00求生意志非常强烈 你没看过中国那边怎么玩的吗
作者:
amdvega (++AMD☆Vega☆++)
2022-08-18 23:56:00你那样也是事后啊 言论不是出来了?
结果就是虽然你讲的是对的,但实际中介法却让业者进行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8 23:56:00平台当下都说要怎处理了。所以不是"有可能",而是如果情
作者:
scott032 (yoyoyo)
2022-08-18 23:56:00其他国家我不懂啦 明明离中国那种世界最近还能挺这法
作者:
HSUS (史蒂芬徐)
2022-08-18 23:57:00同楼上,我也觉得是基本权第三人效力之问题,不然就是后续要求平台业者执行的程序恐不符正当法律程序。不然就是这是事后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8 23:57:00一个文字变**的文章,算言论出来了?另外除了这种做法外
作者:
sumarai (Pawn)
2022-08-18 23:57:00这法抄欧盟的不是吗?
作者:
j3855187 (shiki)
2022-08-18 23:57:00事情往往会变成你所能想到的最坏情况 肯定会有人在背后推波助澜 不管是为了自己高兴还是受人指使
作者:
Lb1916 (冷静的鱼)
2022-08-18 23:57:00可能提案立法者很了解大法官解释,所以想方设法绕过违宪审查?
作者: FUPOM (富胖) 2022-08-18 23:58:00
所以现在就一堆妖魔鬼怪现行啦
说实话事前事后我觉得都好 因为这个法条就是为政府服务用的 法条的主管机关(NCC)有超大权力 :)
也许你可以说"法律上还是事后审查"但实务会讽刺地走向
作者:
HSUS (史蒂芬徐)
2022-08-18 23:59:00try大讲得应该是比例原则层次之问题
作者:
belion (灭)
2022-08-19 00:00:00草案中,连 line 都要被纳入喔..
作者:
HSUS (史蒂芬徐)
2022-08-19 00:00:00绕过违宪审查是指?
作者:
HSUS (史蒂芬徐)
2022-08-19 00:04:00法条必然会干预基本权,只是这干预是否合乎宪法要求,;是否合乎宪法要求,讨论上就要有层次,定性好问题,才能聚焦争点;不然一切都只是打击错误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9 00:05:00我看了一下,违反第二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应该可以
作者:
belion (灭)
2022-08-19 00:06:00大法官会议吗?如果是公正
作者: daniel3658 2022-08-19 00:08:00
觉得言论不合党意就先加注标语 想吹哨都被打成造谣
恶心,对面已经有活生生的例子摆在那了,还要装作看不到,装睡的人永远叫不醒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9 00:10:00像检举达人一样,每天狂举报,举报到警力无法负荷。这时
作者:
Daxin (D@mn)
2022-08-19 00:11:00增加法条过扩权叫限缩,双重审查变双重保险,你才搞错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9 00:11:00如果有罚责,政府没处理不就被罚到爽。倒不如说,后来直
楼主:
cipc444 (宋亏西)
2022-08-19 00:11:00可是那是认证举报者阿 认证举报者不是一般民众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2-08-19 00:11:00推用字厘清 前面一堆嘘文在干嘛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9 00:12:00审查机制等。
楼主:
cipc444 (宋亏西)
2022-08-19 00:12:00认证举报者需要经过认证 不是一般人阿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9 00:13:00提不删文,通报还要走一堆机制。那还不如把文章删了轻松所以你说巴哈说的不可能。实务上看来做的到。
作者: ire5566 (伊瑞五六) 2022-08-19 00:15:00
实作起来很可能直接变事前审查,像是禁字表之类的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9 00:15:00说删也不对,禁了轻松才对。直接特定关键字文章发不出来
楼主:
cipc444 (宋亏西)
2022-08-19 00:15:00你讲的不是没可能 我承认 但那就不是18条的问题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9 00:16:00对平台业者来说,这样最简单,最安全。
楼主:
cipc444 (宋亏西)
2022-08-19 00:16:00我同意这个法条可能引发寒蝉效应
楼主:
cipc444 (宋亏西)
2022-08-19 00:17:00但我觉得完全让平台不负责 也很夸张阿 你知道现在每个平
作者:
js850604 (jack0604)
2022-08-19 00:17:00谁认证,党吗?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9 00:17:00考虑到另一边做法,事前审查也是可能的。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9 00:18:00问题这法条就不是"管制平台公开"呀。比较像"一起合作"
楼主:
cipc444 (宋亏西)
2022-08-19 00:18:00因为平台可以用内规 限制要多重的罪才需要对地检署揭露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9 00:19:00难管制基本上都是"外国企业"。除非你要求平台商一定要在台湾设立公司才容易管。另外多重的罪这点反而合理。本来
楼主:
cipc444 (宋亏西)
2022-08-19 00:20:00我觉得合理阿 但需要统一规范吧 而不是让平台自己喊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9 00:20:00个人隐私和犯罪资讯一直都有冲突啦。
作者:
hotbread (BRead)
2022-08-19 00:20:00这篇只是在玩文字游戏
世界上的道理,没有那么复杂。就是你想弄言论这块来巩固权力,就是这么简单不然那么多法律领域的你怎么不去整理?
楼主:
cipc444 (宋亏西)
2022-08-19 00:22:0034条太不明确了 但如果授权子法确实蛮有可能事前限制
作者:
hotbread (BRead)
2022-08-19 00:23:00什么第18条是限缩政府权力 凭什么政府可以在法官判定之前就标注警示某些言论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9 00:23:0034之一后面写,只要服务法条就可以。如果拿掉这个,其实
楼主:
cipc444 (宋亏西)
2022-08-19 00:24:00你们这样讲 又过度扩张事前审查的定义了 我不觉得喔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9 00:24:00服务使用条款就可以。如果拿掉这个才会变最可怕。那条罚
念过法律也不要来辨驳或是淡化否认影响,只是显示你的见树不见林,是个低层级的知识份子。
楼主:
cipc444 (宋亏西)
2022-08-19 00:25:00在那边贴标签画立场没必要啦 法条写中文都看不懂?
作者:
Lb1916 (冷静的鱼)
2022-08-19 00:25:00猜想意思应该是像bilibili那样先审查通过才能发布影片比较接近事前审查,虽然我没在bilibili上传过影片不确定机制,而且bilibili应该不算是国家、政府、行政机关等,可能不能直接适用违宪审查等,但我就是提出一个大概的想法。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9 00:25:00至于平台不会无法管理,国内的重大案件都能管不是?实际
啥彰显,只是恐吓平台吧,你看巴哈直接全删,谢囉法律人,要不要也来选总统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9 00:26:00上毁谤和妨碍名誉本来就相对轻微。甚至有人还想把妨碍名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8-19 00:27:00誉除罪化。当然真要管,靠NCC还是可以想办法开罚。这不该是这法条改的。但也不适合过度扩权。
作者:
Lhmstu (lhmstu)
2022-08-19 00:28:00平台会自肃,嘻嘻。反正合法
作者:
hotbread (BRead)
2022-08-19 00:28:00先不论你其他意见 就你说第18条是限缩政府权力这种话就欠嘘 也不管警示带来什么影响 就问你政府凭啥有权警示
我就一般老百姓啦 读到三十几条都知道这法律很有问题主管机关基本上可以看到不喜欢的言论就标注 甚至开告还可以先下架讯息 直到被告抗告成功才回复 更不用说什么认证举报者这种明显政府认证侧翼好像还有什么公开被告资讯的条例 但不会公开全部个资直到抗告成功呵呵
作者:
Lb1916 (冷静的鱼)
2022-08-19 00:30:00可能就目前的定义,这种造成业者自行先删的寒蝉效应,不能算是形式、名义上的事前审查,只能之后再行讨论是否构成实质上的事前审查,而区别是事前还是事后的实益,在于违宪审查基准是较严格还是较宽松的。
作者:
j3855187 (shiki)
2022-08-19 00:34:00政府不能直接管制使用者于是就逼迫平台下手的概念 不听话直接罚钱
作者: zikehung 2022-08-19 00:35:00
拖把来了
这法条就是各种有利于NCC及其他中央各部会的恶法 拿事前事后审查来讲 就只会人洗地跟混淆视听的感觉而已*给人
造成一般性言论寒蝉效应的还能支持管制的,法律大概念的是对岸的吧言论违法在社维法跟刑法都已经有规范,政府现在要拿哪种重大公益来说服民众要管制一般性言论?
“不可能明目张胆推出事前审查草案”可怜啊 行政立法司法都我的人想怎样搞就怎样搞三读我看根本不用一天
作者:
hotbread (BRead)
2022-08-19 00:44:00毁谤教唆犯罪有明确定义且侵害他人因此管制此类言论合宪 请问政府以什么标准判定不实资讯和谣言 政府说的算?总不会是相信政府吧?
立法理由都有写阿,mi那篇就是直接忽略立法理由举的例子
作者:
belion (灭)
2022-08-19 00:48:00请问,此法,有合宪...?
(本推文违反数位中介法已被删除)奇怪?!无法推文...看来注音文要重出江湖了
作者: cons (一年后) 2022-08-19 01:03:00
这法规会罚平台 直接形成寒蝉效应不利党的言论先删再说
作者: icestormz 2022-08-19 01:38:00
好多文盲 难怪被说法盲会生气欸
作者: kinn 2022-08-19 02:29:00
这些法条废言不需要讨论,因为法条整体本身就会产生寒蝉效应
作者:
wak (默艾)
2022-08-19 03:05:00这篇才是对的。断章取义的煽动很爽,真相对他们根本不重要
作者: trewq987 2022-08-19 03:14:00
想到走私讲成超买一样 很会自我解读
作者:
runacat (猫尾巴)
2022-08-19 03:49:00笑死,可预期的寒蝉效应死不讨论避重就轻
所以?既然限制东限制西的,DDP干嘛还推?真当人民白痴?不就网络版社维法
作者:
mk1689 (艾菲斯特)
2022-08-19 04:38:00可动手脚的地方太多,法条模糊不清罚责也是,连寒蝉效应都跳过装死还有监督方都说不清楚,这不是洗地护航什么才是
作者: NciscalA 2022-08-19 07:43:00
推解释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2022-08-19 08:13:00你都默认政府不会乱搞了 后面有啥能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