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orsakesheep (超.欧洲羊)》之铭言:
(恕删)
: ‘言论自由就是言论自由,对于主流观点和非主流观点都是一样的。
: 我们不可能一边宣称这是个自由的国家, 一边又把言论划为可接受的和不可接受的。
: 如果有一种检查制度可以把三K党从电视里剔出去
: 那么同样的制度也许早就把马丁路德金恩的讲话从阿拉巴马州踢出去了。
: ”必须听那些听不下去的话,“这正是我们必须为自由支付的代价”。’
想请问一下有没有大大能提供这段的原文?
刚刚找半天找不到,只查到律师跟案件的名字
(律师叫做Stephen L. Pevar,案件叫做
Mo. Knights of the Ku Klux Klan v. KANSAS C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