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nahsnib (悟)》 之铭言:
:
: 借串问一下,假如有个人用某种方式(姑且不管是怎么做),
:
: 把“十万个字用任何方式排列的所有可能”全部跑过一遍,然后宣称这是他的著作,
:
: 这样一来,是不是往后任何一本书都算是抄袭他的?
:
:
: 也就是说,如果我写了一行“AA BB AB BA”,
:
: 那你用A、B两个字母打两次,绝对会被我打的东西包含在内,
:
: 如果今天真的有人这样干了之后,有资格宣称他任意著作了吗?
:
:
: 同样的道理也可以套用到音乐、艺术上,
:
: 把10分钟内所有音符的排列法表列、一定分辨率且一定大小的图片作所有色彩的排列
:
: 之类的。
:
: 这样的行为有任何法律效力吗?
:
就把这个问题当成一个类思想实验好了
不去讨论十万个字任意排列的资讯量有多大
这类现实上的问题
也可以不只十万个字 百万千万都行
如你所说甚至还能再延伸
像素与色码组合出一张图
在一个范围内所有的像素内试遍所有的色码
创造出"某个大数"张的图片
往后的绘画是不是都会变成抄袭?
我认为是否定的
所谓的文学创作
其实就是
从已知的数据库(语言)当中提取资讯(文字) 进行一维排列
这种过程
同理绘画也是将颜色进行二维排列的过程
在这些过程之前 资讯本身是不具备任何意义的
是"选择" 这个过程赋予了资讯本身意义
以原po考虑的内容:
A. 某种方法先写出了任意量级的任何排列
B. 在那之后另一个人完成了一篇创作
虽然乍看之下A是发生在B之前
但 “你以B的文章作为样本
去A里面把完全一模一样的那篇文章挑出来”
的这一瞬间
你其实是在对A这个数据库进行选择
这个时间点已经是在B之后了
因此就算你从A的无数篇作品中挑出与B的作品一模一样的文章
先被赋予资讯意义的还是B的作品
本质上其实跟原po这篇的推文里有人提到的
从辞海或是牛津字典里选字出来 是一样的概念
当然这只是一种看法 欢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