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BrowningZen (BrowningZen)》 之铭言:
:
: 小时候盗版都满街跑的,甚至很多人以不付钱为荣,像卡牌游戏,卡带,改机,盗版漫画
DV
: D等等
:
: 再过一阵子网络变发达了,还是差不多,只是从实体盗版品变量位盗版,用载的,免费线
上
: 看的一堆
:
: 但现在虽然不是百分百,但大部分人在使用大部分娱乐时都会愿意乖乖付钱了,巴哈我大
哥
: ,网飞我大哥之类的
:
: 游戏比较好理解,毕竟很多热门游戏连网才能玩,但动漫/小说/周边等等愿意付钱的人也
多
: 很多了,甚至愿意在这之上订阅作者,抖内实况主
:
: 这个现象很让人高兴啦,毕竟这样才是真正的尊重。但也好奇背后突然的推动力是什么?
教
: 育?法律?还是利益诱因?
:
上周看到这篇文,一直在想该不该回,毕竟逆风,而且我不想黑掉,不过现在倒是无所谓。
毕竟著作权(法律上没有版权这个说法喔,主要是以前漫画印刷制版才会说版权)有分很多种
。
而我想提的是标题的“意识”这个部分,属于更深层,却也是相对基础的问题。
我不是法律系,也没修过著作权法,只是一名很偏日系观点的死宅,有错误还请提出更正建
议。
与原内文相关性不大,不想看的可以←。
譬如说之前的希萌和御宅Eden事件,如我之前所提,日本对于二创周边的事情是比较持反对
意见的,“黒に近いグレーゾーン”比起灰色地带,更接近黑色地带。
https://original-lab.jp/magazine/original-goods-chosakuken
https://i.imgur.com/eHOVq1R.jpg
特别是“为了营利”而进行制作和贩售的,其实也就是大量生产(即便是预约生产制度),毕
竟同人赔钱正常啊(请见コミケ黑字赤字比率),二创又是走比较安全的路线,都是因为爱驱
动的,没有爱出个屁啊,只是想赚钱吧?
所以之前有绘师自爆说自己虽然画了不少美少女战士本子,但从来没看过美少女战士,就引
发了炎上。
至于这里的灰色地带一说,其实也就只是不想抓,并不代表没有违法。
赚太大就会被特别关注,像最近的公主连结麻将,比起音乐直接挪用的疑虑,那个老早就超
过所谓二创可以进行的营利行为了。
就像台湾早期有自己画的小叮当一样,不过那时候台湾没有加入WTO,也没有正式获得著作
权的出版社,所以~~~那时也没办法啦!
去里洽或HG版看一下,因为没有像西恰有明文禁止,所以还有公然讨论盗版汉化组,或是完
全不避讳这些东西的文章在。
不过有时候西恰也会看到一些被盗版提前偷跑的东西的心得,妙哉。
如果西恰版规改成只能贴官方中文/原文的漫画讨论,那可能就要少不少篇了。
其实贴少量几页并也属于侵权行为,但因为会考虑到比例问题,毕竟某种意义上是在帮他们
推广嘛,推广真的是一个很正向的万用词,一切都是为了推广,如果真的抓那么严,出版社
肯定会被炎上。
而且台湾的出版社,我记得充其量也只是拥有翻译的著作权,并没有和原作及日本出版社一
样拥有著作权,所以也抓不到众人☺ 。
动画部分则是……
啊,我把木棉花和羚邦记反了= =
糟糕,西恰能不能自删,我等等就去把自己的心得文删掉= =
https://i.imgur.com/jdHDSo0.jpg
https://i.imgur.com/N3fA7Ni.jpg
https://i.imgur.com/GoMyafS.jpg
我之前几乎都有问过动画截图使用的部分,因为想要写心得。
其实有时候很多人认为“只要贴上来源网址就可以了”,但并非如此,有部分绘师其实有表
明严禁转载,或是转载前请先询问。
如果真正叫“有版权意识”的话,转贴或使用前请先问过作者,或是著作权所有公司,作者
通常都会欣然接受,通常啦,公司通常都会欣然拒绝,通常啦。
就像为什么动画疯上的动画九成九没原文歌词一样,因为歌词的著作权和动画是分开的,要
放还得另外买,对方顶多给你翻译用的那段。动画疯上那些被称为歌词君的人,我猜高达十
成都是没有去询问过唱片公司,“能不能让敝人把贵司的歌词放到弹幕上以供观赏呢?”
至于最前面提到的同人部分,就以同人志部分来说,不可能在创作前询问著作权所有公司,
问了一定是不行的,所以才会变成默认的灰色地带。
但是漫画和游戏这类的跟动画不太一样,尤其是HG,多数的日本公司都是不愿意点头让人在
海外贩售正版授权版的,我依旧称其为“锁国心态”。
https://i.imgur.com/nQsuYMA.png
↑
大概就是这样
不然所有西恰乡民一人出十元,就能代理到不少东西了。
我自己也不是什么道德魔人啦,不如说我早就该被石头砸死了。
台湾是真的有在进步啦,不然代理商早就倒光了,怎么可能还申请增资之类的。
有时候我也会觉得“去你的垃圾著作权”,常常被高道德魔人搞,不然就是被盗版搞,至今
受到的挫折真的已经够了= =
“与其抬头,有时候还是千万别抬头可能会好一点。”
唉,感谢耐心观看的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