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之铭言:
: 法的权力,实际上是人民将权力交给政府,再由政府放给司法体系去处理的
: 倘若民众收回这项权力并改询非法私人途径处理,即无人遵守法律下
: 法的本身将会荡然无存,社会运作也会受到严重冲击
: 因为一个法实际上是要有人愿意去遵守才会成立
: 例如禁酒令,到后期甚至有议员公开在接受访问时喝酒,表示他根本不在乎
: 又例如香港国安法,法律条文上看似可以管到全世界,其实只能管到中国境内
: 而现实面上,民众对于司法体系的不信任,将造成民众不愿意循法律途径而游走灰色地带
: 例如大家多少有听过打电话让议员做选民服务这种事情
: 所以我认为法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去满足民众对于法的期待(是的,就是讨好民众)
: 很矛盾的是,要维持法的绝对性,就是要让法不那么绝对
对于司法人员与执法者来说,他们理想来说当然是法有绝对性,那是法律人与执
法者的理想世界,但这个问题却必然会受立法影响,而立法本身就是最有争议。
像上面的国安法已经是好例子,香港的法律很简单,少数你连他是谁都都不知道
的人说这是法律,他就是法律了。这已经是很好的例子,那就是法律是可以直接
冲著大众与其正义对抗的,那司法人员与执法机关,要怎样做呢?严厉执法?法
例不外人情?
香港的情况已经显示了结果,失去对于法律的信任是必然的事,而司法与执法人
员也会变得恶名昭彰(因为转载一篇文章就去拘捕一堆人的廉政公署能得到什么
人的信赖呢?),他们如果还坚持这只是执行自己的职务,就会有更大的冲突与
分裂。
所以说私刑正义是否恶,但其实法律本身也可以是恶,本来就不存在私刑与否,
是因为有了法律,才有私刑,因为假设了法律是合理的,所以才会谈论私刑的不
合理。
但如果法律本来就管不到或无效的呢?其实私刑正义的“私刑”两字已经可以拿
掉,因为我们若无视了法律,也没有私刑不私刑之分。
那私刑正义就是“正义”的执行,就像盖特机器人打恐龙帝国,一护大战尸魂界
之类这种法律管不到的东西,恐龙帝国也没有受审,算不算私刑呢?一旦事情跟
法律无关,法律失去了信用或没有法律,正义与私刑正义两者就是完全相等的。
所以终究问题,谈论“私刑正义”的对错其实是误区,他就是正义的本质,从人
类未有文明前就已经存在,而且他会存在到人类灭亡。只是人类先有了正义之后
再创造出了法律,导致本身执行正义的行为变成了私刑,假设勇者与魔王之间多
了法律去管他们,又或者王国的法律也保障魔王的权利,勇者不能直接杀掉魔王
而只能把魔王拘捕再带回法庭去审讯,那勇者直接解决魔王也是私刑正义。
那么问题反而是法律本身是否合理,如果魔王都到处杀人了,还要求勇者不能直
接解决他而必须拘捕他,活着带他去审讯,否则就以谋杀和非法闯入魔王城罪拘
捕勇者,这就是不合理的法律。
而我们该讨论的反而是每个作品的法律系统是否合理,如果合理,则私刑正义就
不合理,如果不合理,则私刑正义就是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