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按照板规 6-1、6-2,公告 ver 16.6 版本板规修订说明
说明:
经板主群一致同意(含“贤狼赫萝”荣誉板主),在新版本板规发布的同时,除了纳入先
前的 #1X3xTHfH (C_Chat) 及 #5X8HZX8V (C_Chat) 公告之外,将再修订下列板规:
(本文中未触及修改的部分,将不会出现)
一、文字勘误修正 (不影响本意)
修改前
4-4 〔洗文违规〕
Ⅳ 上述短时间内大量发文、回文,指1小时内超过3篇文章
修改后
4-4 〔洗文违规〕
Ⅳ 上述短时间内大量发文、回文,指一小时内超过三篇文章。
理由
本次修订仅将阿拉伯数字改成中文数字,以跟其他板规的写法保持一致。
二、罚则及执法标准调整
1.
修改前
4-11 〔政治文违规〕
Ⅰ 发文、回文、转文提及中华民国政治相关议题者,处水桶一个月。
但讨论中华民国政治相关ACG作品或ACG相关政策者,不在此限。
Ⅱ 前项之ACG作品,限定为动画、漫画、游戏之涉及政治之创作。
并限定以发文、回文或推文张贴,不得以转文张贴。亦禁止回文讨论。
Ⅲ 第一项之讨论,仅限定作品或政策中明确特定政治人物、议题之合理讨论
不得离题、提及无关之政治人物、群体、粉丝,或借机宣扬个人政治理念
。或提到没有明示暗示的人事物。
Ⅳ 推文而违反规定者,处水桶一周。
修改后
4-11 〔政治文违规〕
Ⅰ 发文、回文、转文提及中华民国政治相关议题者,处水桶一个月。
但讨论中华民国政治相关ACG作品或ACG相关政策者,不在此限。
Ⅱ 第一项之“ACG 作品”,限定为动画、漫画、游戏、Cosplay 之政治性质
创作,并限定以发文、回文或推文张贴,不得以转文张贴或以回文讨论。
Ⅲ 第一项之“讨论”,仅限定作品或政策中明确特定政治人物、议题之合理
讨论,不得离题、提及无关之政治人物、群体、粉丝,或借机宣扬个人政
治理念,或提到没有明示暗示的人事物。
Ⅳ 推文而违反本条规定者,处水桶一周。
Ⅴ 上述罚则,于九合一选举、总统选举等前后期间,
发文、回文、转文违规者加重处水桶两个月,推文违规者水桶一个月。
具体实施期间,以板主群发布之公告为准。
理由
一、第Ⅱ项新增“Cosplay ”,系在观察过往讨论风气后,并未发现因为该元素本身而引
起争议(撇开政治人物本身不谈的话),所以新增该得免责范围。
二、第Ⅱ项、第Ⅲ项、第Ⅳ项仅进行文字、标点符号上的微幅调整,不影响原文本意。
三、承 #1XODOYP7 (C_Chat) 的板主群决议,新增选举期间的加重后罚则(如第Ⅴ项所示
)。
2.
修改前
4-15 〔特殊文章违规〕
Ⅰ 发表广告文、问卷文、市场调查、营利性质之交易文 (让票文除外),
而未经申请者,处水桶一个月。
Ⅱ 违反上级公告#1QRgyQIe (C_GenreBoard) #1QOArzZ7 (SYSOP)
Ⅲ 转文而违反前项规定者,处水桶三个月。
┌─────────────────────────────────────┐
│ 文章代码(AID): #1QRgyQIe (C_GenreBoard) [ptt.cc] [公告] C_Genre 小组交易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517203226.A.4A8.html │
└─────────────────────────────────────┘
┌─────────────────────────────────────┐
│ 文章代码(AID): #1QOArzZ7 (SYSOP) [ptt.cc] [公告] 重申严禁交易法律/法令禁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SYSOP/M.1516285309.A.8C7.html │
└─────────────────────────────────────┘
修改后
4-15 〔特殊文章违规〕
Ⅰ 发表广告文、问卷文、市场调查、营利性质之交易文 (让票文除外),
而未经申请者,处水桶一个月。
Ⅱ 转文而违反前项规定者,处水桶三个月。
Ⅲ 违反 #1QRgyQIe (C_GenreBoard) 或 #1QOArzZ7 (SYSOP) 上级公告者,
从其规定处罚。
C_Genre 小组交易文相关规范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517203226.A.4A8.html
重申严禁交易法律/法令禁止之财货/服务
https://www.ptt.cc/bbs/SYSOP/M.1516285309.A.8C7.html
理由
为避免产生执行上的混淆,将原第Ⅱ项及原第Ⅲ项进行顺序调动,并在修订后的第Ⅲ项中
,说明违反上级公告者的罚则。
3.
修订前
4-7 〔蓄意引战/乱板违规〕
Ⅲ 三组以上同IP视为同使用者,若皆违规水桶皆加重一年,
对判决不满得申诉小组暂缓执行并送帐号部查询。
修订后
4-7 〔蓄意引战/乱板违规〕
Ⅲ (本项删除)
理由
根据 #1LcFJBGK (BoardCourt) 板务站长公告说明,板主群认为,是否为多重帐号之使用
者,应以帐号部的认定为主(即现行板规 3-9),因此将在板规更新后,予以删除。
4.
修订前
4-20 〔上位法违规〕
发文、回文、推文、转文违反包含下列之上位法者,
视情况处警告一次至永久水桶。
修订后
4-20 〔上位法违规〕
发文、回文、推文、转文违反包含下列之上位法者,
视情况处水桶三天至永久水桶。
理由
“警告”罚则已在 #1QDbeBfN (C_Chat) 公告中废止使用,为避免产生混淆,因此稍微进
行文字上的修订。另外,由于群组规“设有警告条例的看板或小组请务必注意,警告也算
是看板罚则的一环,为避免恶意再犯及统计上的争议,请不要加上重新计算的时限”的限
制,现阶段暂时不会对板规 3-3 进行任何修订,在此并予说明。
5.
修订前
3-6 [加重处罚规定]
Ⅰ 违反规定而受处罚完毕,再违反同一规定者,为累犯,依本条规定加重处罚
Ⅱ 自水桶累计第二次起,依“该条之处罚天数”乘以“第几次违反规定”计算
水桶日数。
修订后
3-6 [加重处罚规定]
Ⅰ 违反规定而受处罚完毕,再违反同一规定者,为累犯,依本条规定加重处
罚。
Ⅱ 自水桶累计第二次起,依“该条之处罚天数”乘以“第几次违反规定并受
到处置”计算水桶日数。
理由
以现有的板规叙述来看,已不符合“累犯”文义设计上的初衷。因此,按照板主群见解,
应以公告处分次数计算累犯,方较为妥当。
举例:
使用者A在公告A违反 4-1 一次,应受水桶三天处分;出桶后在公告B违反 4-1 三次,
因公告A的记录,受水桶十八天处分;出桶后假如在公告C又违反4-1 一次,按照新制计
算,应受水桶九天处分。
三、检举资格限缩
修改前
4-19 〔转文违规〕
Ⅰ 未经文章作者同意而转录文章至本板者,处水桶一周。
修改后
4-19 〔转文违规〕
Ⅰ 未经文章作者同意而转录文章至本板者,经当事人检举成案后,
处水桶一周。
理由
考量假如在未经同意的前提下,即被转录文章,应由该权利受侵害之当事人检举较为合适
,因此进行资格限缩。
另外,根据板规 6-3,除了 4-15 因上位法限制(#1QOArzZ7 (SYSOP) ),即刻起生效之
外,本次修订提到的其他板规将有两周的宣导期,期间违规者得从轻处理
在缓冲期结束 (预计10月23日) 之后,将颁布 ver 16.6 板规并正式开始执行新规定,还
请各位板友多加注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