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件问题(“仇中”文章)
从相对简略的角度来看,主要也是因为两岸现今的情况,再加上中国对香港行的种种不良
居心,近年来持续性地出现
但单纯“为反而反”的做法,值得吗?有这个必要吗?
只是,这边的说法,完全不是要提倡“只能吹捧”中国大陆的 ACGN 作品
但就像之前发生的“《原神》用后门程式窃取玩家的个人资料、关闭游戏或卸载后还能暗
中‘监督’台端运作”,导致使用者权益疑似受到侵害的情况一样
倘若该事件本身具有高度的 ACGN 点,不需要过问,可以直接留在本板(希洽板)讨论。
然而,正如之前因本质引战,而遭到管制的“(某某字幕组)解散”风波
该事件本身单纯就是“从事(某某个体)的影片字幕添加工作”,应为衍生议题、与业内
事务关联性不大。
更何况,他们的会议结果、是否决定要拒绝支持该个体等等,与 ACGN 毫无干系。
(这“个体”可以是虚拟实况主,抑或是任何与产业有关联的人士、团体)
但可以例外的情况是,像“ Hololive 声明亲中”的那种问题,因为事情环绕在产业内部
,因此可以放行
只是如果有引起争吵的情况,则可以建请板主群考虑,是否有根据现行板规2-2 第Ⅵ款及
第Ⅷ款,循序渐进处理该类争议文章的讨论之需求。
因此,实务而言
之前曾放宽可以讨论他站事务、风气的 4-12 规定,建议可以考虑稍作限制(如禁止有极
大可能违反4-1 第Ⅰ款规定的讨论转来本板之类的做法)
(举例:中国网友在“艾泽拉斯国家地理”(NGA) 论坛上讨论要对某某个体采取什么样的
行动,这理应不能出现在本板)
这样一来,就可以避免“有意煽动仇恨”的情况;二来也能防止“招黑”的行径,造成其
他不太关注相关事务者的反感。
综上为本人简单的说明,无任感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