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报] 日本法院对同人志的重要判决

楼主: AbukumaKai (あぶくま)   2020-10-22 03:52:18
※ 引述《Fansugimoto (杉本ファナチック)》之铭言:
: 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b5bc11a52e5d4f2b4fde2ffd9ffb255038378c39
: 有人的同人志被上传到网站上
: 作者去告网站
: 网站用"同人志是违法的所以没有著作权"抗辩
: 对此,日本法院做出了非常重要的判决:
: 1.同人志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 2.角色不是著作物没有著作权!!!
: 因为去对照原作,原告的同人志并没有跟话原作漫画特定那一格类似
: 所以无法判定侵犯著作权
: 虽然这是二次创作者与侵权网站的官司
: 原作去告二次创作者可能会有不同的结果
: 不过这是对同人志法律地位的重要判决
澄清一些部分
虽然我N87懒得去翻裁判书==
先说结论
1. 这个案件是二创告盗图网
2. 一审判二创赢了 这个新闻是二审(盗图网上诉)
3. 二审还是二创赢了
那这篇在争什么东西呢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盗图网把人家同人志传上去
被二创者抓包的案件
差别在盗图网上诉的理由是“二创者对这本同人志没有著作权”
这句话可以用一个例子来说明
大佬画了这张图
(@fuyafuyu)
这只是GBF的一个角色 (28岁未婚)
盗图网的逻辑是:
这只是GBF角色->这张只是该角色换个动作->作者没有创作成分->作者没著作权
也就是盗图网主张这张不符合创作或改作定义
真的要告也是cy来告
这个主张你觉得很白痴
我也觉得很白痴
法官搞不好也觉得很白痴
但法官总不能写一句“马的智障”就把你打发了
因此判决要找一个好理由代替这4个字
要找理由就要回归改作的定义
改作就像麦当劳套餐
在大麦克(原作)之外加上薯条可乐(更为创作)
同时有原作+额外创作才能称为改作
如果我今天点3片面包+2片肉+生菜跟酱
或是单点一个被压路机压过的大麦克汉堡
都只能称作重制(没有额外创作)
你改点一个安格斯黑牛堡则直接算创作(全新的作品)
很重要的另一个点则是
当我们在区分改作物的著作权时会分成原作者和改作者两部分
用大麦克的例子来说
汉堡本体归原作者
薯条可乐才是属于改作者的部分
不过实际上每个二创作品的比例都不一样
这会看你二创魔改的部分有多少
而这个比例会影响到作品被侵权时能不能告
不然出版社都没反应
你一个没占几%的在那边发疯==
在这两个前提下
要反驳盗图网的主张就要证明一件事:这个同人志有创作成分
在二创告盗图仔的诉讼中
二创者并不需要证明自己是原创
他只要证明自己的二创符合改作+有足够创作
因为盗图通常是侵害整个作品
二创者只要证明自己有足够的创作比例就好
原PO的2点算是个对应一个
同人志有著作权=他至少符合改作(单纯重制没有新的著作权产生)
角色这段则可以理解成他在辨认同人志的创作成分
因为用极端的讲法来说
你确实可以把同人志当成单纯的角色做动作
这种情况二创者就没有什么创作可言
法官在这边做出的判断是“单纯服装相同不会影响创作与否”
虽然很像废话==
不过他主要意思是纵使角色设定相同 最多也只侵害复制权
不会否定角色以外的创作内容
至于这新闻大家在吵啥
其实是一直以来日本的原创告二创都是主张你复制我角色做动作
没有创作可言
也就是日本的过往判决连二创著作权都还没完全肯定==
这个判决直接说在侵害复制权以外的部分有著作权
对于以后原创告二创的案件有可能有影响
从这个角度如果跑到最高法院
老屁股们可能会对这部分有意见
但顶多是叫你理由写好看一点
盗图网赢的机率很低
作者: xxtomnyxx (翼天)   2020-10-22 04:13:00
结果上诉到最高法院,老屁股有意见要法官重写,法官改写“马德制杖盗图就盗图在哪里东充西扯”老屁股反而觉得很满意给过了(不可能
作者: Restia903 (Restialolz)   2020-10-22 04:17:00
这篇写的不错,推推。盗图网妈的智障感觉妈的智障有点过份,我收回去好了
作者: ClawRage (猛爪Claw)   2020-10-22 05:48:00
大贼抓小贼
作者: neerer (neerer)   2020-10-22 06:03:00
简单的说就是作品谁画的,哪么那位画家就有权利主张这是自己的财产,其他人无权擅自使用。至于作品使用的内容、主题,则要分开看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20-10-22 06:04:00
推分析
作者: Ghostwolf00 (freak.....)   2020-10-22 06:48:00
作者: purplvampire (阿修雷)   2020-10-22 07:17:00
我觉得判决书写马的智障就够了
作者: pianchen (窝4宅男)   2020-10-22 07:51:00
帮推== 看原po在原文遇到文盲帮补个血
作者: prudence (烦恼皆菩提)   2020-10-22 08:43:00
推解说~
作者: Tzarevitch (玼瑕)   2020-10-22 08:53:00
推这篇,希望别再老是看到"二创没著作权"的智障论点了
作者: hotsuma (*〞︶〝*)   2020-10-22 08:54:00
霹雳也有过类似案例,后来拿去一个角色、一个角色去登记成商标
作者: puffer3635 (河豚)   2020-10-22 09:18:00
作者: tony4201   2020-10-22 09:34:00
作者: ssccg (23)   2020-10-22 09:42:00
二创有著作权也不影响原创可以告二创侵权啊未经授权的改作就是侵害到原作权益,只是行为叫改作还重制至于在有侵权情况的创作能不能取得著作权其实要看国家吧另外角色有没有著作权其实又是另一回事,如果角色没有著作权那就根本不用谈是改作还重制,就没侵权啊盗图网是一定输啦,但是同时这解释对二创的影响不止你说的不过日本也不是用判例法,有法官在盗图网vs二创这样写,也不见得会影响以后的原创vs二创
楼主: AbukumaKai (あぶくま)   2020-10-22 10:07:00
有差的理由 是因为一直以来日本法院处理原创告二创都拿他是单纯重制 没有创作来打
作者: ssccg (23)   2020-10-22 11:22:00
那也是因为以往认为角色的人设有著作权才会走这方向,不然明显就不一样的图怎么会是重制
楼主: AbukumaKai (あぶくま)   2020-10-22 11:39:00
==这个判决也没否认角色本身的著作权 只是他一定程度扩大了日本现行对改作的认定如果未来都照这个见解 旧有用重制处理的模式就要改变你不能用我本来就觉得这不是重制 去说哪有差==
作者: Pixis (说好不摆烂)   2020-10-22 11:46:00
那康抠雷的游戏限制条款有机会解掉吗 我很想看到这天
作者: ssccg (23)   2020-10-22 11:54:00
不是吧,打重制是针对角色本身的著作权,用了别人的角色=重制角色这个著作物,这个可以通其他部分根本不用列为争点是说除非只是要画特定场景的二创,不然有新创作故事的显然故事的部分有独立著作权啊如果角色不是著作物,那只好打其他部分,所以还是在角色
楼主: AbukumaKai (あぶくま)   2020-10-22 11:59:00
不是啦 日本原创告二创 就都用重制啊==
作者: ssccg (23)   2020-10-22 12:00:00
还是你是说以前的处理方式就已经除了角色影像特征外,其他
楼主: AbukumaKai (あぶくま)   2020-10-22 12:00:00
复制就是台湾的重制 啊新闻这个律师就这样讲==我等等帮你打电话 叫他可以再想一下
作者: ssccg (23)   2020-10-22 12:04:00
如果是指这件的话,盗图网的主张也有讲到改作喔他的主张是1.角色是重制 2.作品是改作 3.改BL侵害同一性
作者: Reficuly (逆天使)   2020-10-22 14:45:00
想起之前那个二创绘师的奇奇蒂蒂被上海迪士尼拿去做成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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