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0-03-10/375144
其实我觉得这篇比较清楚耶
简单说正常这种平台都该给NCC管
但NCC表示现行法律这不能管,主管单位应是陆委会
陆委会表示现在也没法管这个,因为领域跨部会,需要行政院出面处理
吵的点:
一:由于本来应是主管单位的NCC无法管
台湾已拟好草案,OTT以后给NCC管,采登记制而非传统审核许可制
并且必须要有一定比例以上的本国节目自制率
但因为爱奇艺的性质特殊,以后会变成能管Netflix,但无法管爱奇艺的情况
二:文化部若有相关政策,无法管到爱奇艺
三:无法要求若有台湾节目时,该节目会不会有言论限制的问题
→比方画面里有国旗,却被马赛克掉之类的状况
其实我觉得修这个没问题
第三点实际上是怕爱奇艺对某些节目自己自我约束,对节目内容自己进行和谐
至于苏的反应是有点过头了,这有没有到并吞台湾的企图,就见人见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