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ptic (无明)
2020-02-17 08:31:23之前想了一段时间了,现在大概将个人意见表态如下:
※ 引述《vbnmju (月岛秀哥)》之铭言:
: 目前现行的4-13为讨论本板看板事务、看板风气者违规
: 前面有人提案母板常态性开放板务
: 但我自己认为这样会让BM板板务功能废置化
: 且一次权限开太大也会让母板管理更加困难
: 所以我认为可考虑先将4-13改为本板看板事务者违规 移除看板风气者违规
: 因为我认为不能提到看板的任何事物不合理
: 作为民主的看板必须能适当地反映出民意
: (另外现行4-13没有规范推文的部分 显然是个漏洞)
懒人包:可先在发回文(不包括签名档)试办开放讨论希洽的风气,自他板转录之文章继
续维持禁止之做法;之后胥视测试结果,再投票决定是否永久开放。
主要上,我的意见和房子人小组长的相似
参考:
文章代码(AID): #1UBjjnz1 (C_ChatBM)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580129137.A.F41.html
大概查询了精简化后的第一个版本:
文章代码(AID): #1Oty-Ljz (C_Chat)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91062677.A.B7D.html
4-13 〔本板看板事务与风气违规〕
Ⅰ 有以下情事者,处警告一次。累犯者,处警告一次以上。
一 非经7-1程序,或非[板务]、[统计]分类发文、回文讨论
本板看板事务、看板风气者。
二 于特定议题之[板务]分类下,讨论其他议题者。
Ⅱ 转文讨论本板看板事务、风气者,处直接水桶一周。累犯者,
处直接水桶一个月以上。但转录与本板看板事务直接相关之公告者,
不在此限。
而翻到精简版之前的数个板规沿革的话,不难发现:
文章代码(AID): #1O4SmF6d (C_Chat)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77561359.A.1A7.html
4-3 讨论"板"本身分三种情形:讨论板务、讨论板风、讨论或叙述板史。
4-3-1 讨论板务界定为发文文章内容涉及对管理者执行的板规和活动的
事项之看法意见。
发文讨论他板板务、组务,一律禁止,违者以板规违规篇处置。
讨论本板板务应依照4-3-1-1至4-3-1-6之程序办理。
4-3-1-1 使用者禁止于C_Chat板开新文章讨论看板事务。
违者以板规 6-1-4 处理。
4-3-1-2 使用者可于C_ChatBM板讨论看板事务。若其他使用者认为讨论事项
重要,可至该文推文附议。当附议人数达到30人以上,
板主必须将该议题移至C_Chat板,以专用Tag[板务]发文。
使用者可针对该主题使用“回文”或“推文”讨论。
4-3-1-3 使用者禁止于[板务]Tag的讨论串之外,以任何形式讨论看板事务。
违者以板规 6-1-4 处理。
4-3-1-4 使用者禁止于特定议题之[板务]文内讨论其他议题。
4-3-1-5 若板主群认为该议题事关重大,可主动将议题移至C_Chat板讨论。
执行方式比照板规 4-3-1-2 至 4-3-1-4 办理。
4-3-1-6 若板主群认为有需要,可针对该议题发起表决。
4-3-2 讨论板风为发文文章内容涉及对近期板上使用者群板上行为之看法意见。
板上发文负面批评本板板风一律禁止,违者以板规违规篇规定处置。
[板务]系列讨论串不在本条规范范围。
推文则视情况以争议文章处理。(见3-4、6-1-4、6-2-3)
EX:我觉得板上一堆猜谜文非常无聊
4-3-2-1 因动漫群组他板板风讨论每每涉及负面批评或攻击,故完全禁止,
如有情绪化讨论出现以争议文章认定处理。(见6-1-3、6-2-3)
(本板板风批评、讨论建议皆可到C_ChatBM板,也可以写信给板主)
4-3-3 叙述板史只发文对板上一段时间前过去的事情作客观陈述,
本板对于叙述板史认定不禁止,相关讨论也不禁止。
但不能偷渡成讨论板务或负面批评板风。
如有情绪化讨论出现以争议文章认定处理。
6-1 只删文不警告或删文警告处份(可累计):
6-1-4 违反板规4-3-1、4-3-2者,记名警告两次,并删除违规发言。
(有关板务、板风之讨论详细定义,见4-3-1、4-3-2)
文章代码(AID): #1OFmk2ly (C_Chat)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80526722.A.BFC.html
4-11 本板不应发表任何讨论板务、板风之言论。
※详细规范参见5-11 (发文部分)、5-11 (回文部分)
6-9 (推嘘部分)、7-11 (转文部分)
5-11 使用者禁止于本板发文或回文中讨论PTT其他看板或其他讨论区之看板事务、
风气。看板事务界定为涉及看板管理者执行职权之行为,看板风气界定为看
板使用者之群体行为。
违反本条者初犯警告一次,累犯者警告一次以上。
5-11-1 讨论本板板务应依照5-11-1-1至5-11-1-6之程序办理。
5-11-1-1 使用者禁止于C_Chat板开新文章讨论看板事务。
违者以板规 5-11处理。
5-11-1-2 使用者可于C_ChatBM板讨论看板事务。若其他使用者认为讨论事项
重要,可至该文推文附议。若附议人数于两周内达到30人以上,
板主必须将该议题移至C_Chat板,以专用分类[板务]发文。
使用者可针对该主题使用“回文”或“推文”讨论。
5-11-1-3 使用者禁止于[板务]分类的讨论串之外,发文或回文讨论看板事务。
违者以板规 5-11处理。
5-11-1-4 使用者禁止于特定议题之[板务]文内讨论其他议题。
5-11-1-5 若板主群认为该议题事关重大,可主动将议题移至C_Chat板讨论。
执行方式比照板规 5-8-1-2 至 5-8-1-4 办理。
5-11-1-6 若板主群认为有需要,可针对该议题发起记名公投或不记名投票。
投票之结果代表本板板友之多数民意,板主须遵循投票结果行政。
5-11-1-7 使用者禁止于C_Chat板发表或回复公告。
违反本条者初犯直接水桶一个月以上,累犯永久水桶。
5-11-2 使用者若于C_Chat板发表或回复文章宣传PTT其他ACG相关看板之开板、
活动、投票、赌盘等相关活动,需经过申请方可发表。
违反本条者直接水桶一周。
6-9 使用者禁止于文章中推嘘文讨论PTT其他看板或其他讨论区之看板事务、
风气。看板事务界定为涉及看板管理者执行职权之行为,看板风气界定
为看板使用者之群体行为。
违反本条者初犯警告一次,累犯者警告一次以上。
6-9-1 使用者禁止于[板务]、[公告]以外之文章内推嘘文讨论本板板务。
违反本条者警告一次。
6-9-2 使用者禁止于特定议题之[板务]、[公告]文内讨论其他议题。
违反本条者警告一次。
7-11 使用者禁止转录内容有看板事务或看板风气之文章于本板。
看板事务界定为涉及看板管理者执行职权之行为,看板风气界定为看
板使用者之群体行为。
违反本条者初犯直接水桶一周,累犯者直接水桶一个月以上。
几乎可以肯定,当初板规的写法是连在推嘘文中,也一律禁止讨论本板或他板风气、板务
,甚至还有可能被套上“引战”之重罪
至于后来为何改成容许此做法,我就不知道了……
不管怎样,可以确定的是,此做法并非漏洞,而应属板主群多数决同意/经使用者投票后
,多数表达支持意愿后,开放推嘘文讨论看板风气。
(严格来讲,如今仅限制发回文、转文不得讨论“看板风气”的情况。)
: 所以希望看板可以不要太像在戒严的
: 希望能讨论看板“风气”的洽民
: 请附议
无论如何,说回本“板务文”主旨
个人觉得如果真要开放讨论“看板风气”,最好是先行在发回文进行测试即可,而前提当
然还是得满足 4-1,尔后再行高谈阔论
(但是,若要执行,需将签名档隔开、排除在外,保持“禁止讨论看板风气”的规定)
当中一大原因是
观察了其他看板针对本板风气的相关质询后,我不是很认同“允许转文讨论”的做法,毕
竟以他板的风格来看,几乎免不了偏颇的言辞
除非能保证他板文章完全不会出现“恶意批评”的情况,否则我个人的倾向是不开放。
至于成效问题,待测试期间结束后
建议板主群考虑暂时收缩回来、并恢复当前板规下的原状,并开启投票系统,付诸全体使
用者决定是否永久开放“讨论看板风气”即可。
(不过届时可能涉及任期制选举及交接后的问题,这点就需要请事先做好沟通安排了。)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