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母乳哺育条例
第 1 条
为维护妇女于公共场所哺育母乳之权利,并提供有意愿哺育母乳之妇女无
障碍哺乳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立法意旨维护妇女于公共场所哺育母乳之权利
到底和隐私有何关联性 不要乱引法条乱解释
315-1强调非公开或身体隐私部位
所以公开且非针对隐私如何成罪
对方也没有特定针对她挡的部位找角度拍照 到底能用啥鬼条文啦
都挡了还拍的到 他是用啥鬼科技手机能透视还是怎样
自己法律程度不好还乱扯 真的很夸张
作者:
Wardyal (Wardyal)
2019-08-04 15:41:00不好意思没在Follow 是那里没有哺乳室还是什么原因要再大家面前哺乳
只是这部分不太清楚 是怎样的不舒服要继续待在人多的地方 而没有干脆去哺乳室哺乳顺便休息一下
目前通说就是没有做出不想让人看到的防范措施(例如到非公开场合进行哺乳),就无法视为有有隐私期待。
她有防护啦 防护哺乳的地方 所以如果透过角度还是可能
作者:
dos01 (朵斯01)
2019-08-04 15:46:00这案子就很奇怪啊 原则上是不鼓励这样拍啦 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 根本没有立基点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19-08-04 15:46:00当事人尽管在公共场所哺乳,但有用外套作出主动遮挡的行
作者: jkoe 2019-08-04 15:46:00
没翻开她的外套要怎么拍都行吧!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19-08-04 15:47:00为,这样依然不算有防范措施?(拍照者还刻意去拍唷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19-08-04 15:48:00可惜是否有“找角度”这件事还是要去看一下,毕竟新闻稿没写
作者:
kerkyky (kyky)
2019-08-04 15:48:00很多人误会盖了外套 整个哺乳行为就会变秘密
作者:
dos01 (朵斯01)
2019-08-04 15:50:00举例来说 我身上有隐私部位 那么我把我的隐私部位遮起来我整个人是不是就变成隐私人 我的行为是不是就是隐私行为?很当然不是啊!
如果该男拍的是当时目视可见范围 那恐怕告了也是不起诉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19-08-04 15:52:00“对方也没有特定针对她挡的部位找角度拍照”这点保留
作者:
dos01 (朵斯01)
2019-08-04 15:52:00你可以不给拍 但用的不会是上面那篇的法条就是
你主观上想不行就不行? 我不想看到胖子就能不看到?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19-08-04 15:53:00感觉是攻防空间
就像捷运上拍别人照片没事 但如果把手机伸到别人裙底下拍就犯法了 因为那不是一般可见范围
说穿了如果上庭就看判决书啊 一堆人还在看新闻稿办案
那边不是拍照场合吗?被拍没问题吧?如果是在其他非拍照场合还可以说特地拍照有问题(不过这比较偏向肖像权问题)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19-08-04 15:55:00“我直接用外套把自己身体遮挡起来,(偷拍男)发现我看他的时候,把头从手机后面移出来,对着我笑。”
其实ptt常常有很多不懂法律的笑别人法盲。不只希恰,LAW板也有U大师之流出没,懂的人帮忙法普一下就好,提升板友水准不要互相攻击。
作者: Sunblacktea (阳光红茶) 2019-08-04 15:56:00
会遮会挡就是不给拍啊 那人还硬要拍 这样很OK?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19-08-04 15:56:00这是一边的说词,还是等找到人时才能作进一步后续
不过要是没有公开内容或贩卖,我觉得要说犯法好像也没啥可以告,不然像布加拉提的灵魂那张照片就法律上来说感觉更非法一些我查了下未经同意拍照好像比较像道德问题,像是有人拍到我,理论上我应该可以要求他删掉,不过他不删的话,我能怎么告他呢?不是学法的,关于这点一直很疑惑要怎么保障不被拍到
1.你说的那是民法问题 2.他目前没有公开贩卖等情节重大
除非你是想针对立法缘由讨论,不然用常识逻辑办案还是把版面省下来比较好,讨论刑责不引用法条判决就是空说
作者:
dos01 (朵斯01)
2019-08-04 16:01:00硬拍是有多硬? 法律是讲无罪推定的
作者:
hms5232 (未)
2019-08-04 16:01:00拍coser是以coser为主体拍摄 当然要问过当事人以示尊重如果只是拍环境照 拍到一堆人的这种又不用问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9-08-04 16:05:00
主体勒 法条就不是这样吼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9-08-04 16:11:00拍照也有隐私权吧,她不让你拍有什么问题
这一起就真的像是你在路上看到一个穿很少的正妹 然后你没经过她的同意就拍她照片一样 因为根本没拍到私密处最多就隐私权肖像权问题 还没到偷拍或性骚程度 除非是像你在路上看到穿很少的正妹 然后你把手机伸到她裙底拍
315-1是结果犯,未遂应不罚,所以没有明确的侵犯隐私
作者:
dos01 (朵斯01)
2019-08-04 16:20:00我比较好奇的是之前看到日本那种大砲塞下体的拍法感觉那种拍法能吉吧?
一般人才不会想什么"就像是..." 只会觉得人家哺乳你还要拍 真是够恶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9-08-04 16:20:00
连制止都没有了 是要吉啥
作者:
iamcnc 2019-08-04 16:21:00所以到底是不给拍乳头还是动作?
作者:
kinomon (奇诺 Monster)
2019-08-04 16:23:00看下来总之法律上是告不成的吧?
作者:
dos01 (朵斯01)
2019-08-04 16:23:00如果今天这案例是大砲插进乳头硬拍 我觉得是就吉死他 给他一个吉事汉堡 但单看新闻的叙述就不是啊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9-08-04 16:23:00
谁叫他要跑 搞得好像作贼心虚 笑死
作者:
kinomon (奇诺 Monster)
2019-08-04 16:26:00可见法律知识真的很重要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2019-08-04 16:27:00他恶又怎样 恶就可以入罪吗 这跟猎巫有87%像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2019-08-04 16:28:00对 所以不要他恶就找堆法条告人家台女太多这种自助餐了
作者:
kinomon (奇诺 Monster)
2019-08-04 16:32:00如果法律上告不成 确实没必要硬要警方处理或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