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想起以前有一个人公开卖萝莉本被抓
拍卖网站“成人专区”卖漫画 有未成年学生猥亵图案判2月
台中市吴姓男子去年6月间,把珍藏多年的9本色情漫画书刊上网拍卖,却被警察买下法办,
台中地院一审认为,吴男透过露天拍卖的“成人专区”贩售,已采取不让未成年男女观赏购
买的适当安全隔绝措施,据此判决无罪,检方上诉二审,台中高分院却认为,吴男卖色情书
刊虽不构成刑法陈列猥亵物之罪,却有2本漫画有未成年男女学生猥亵图画,触犯儿童及少
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的“特别法”,据此撤销无罪原判,改判徒刑2月,可易科罚金6万元。
在台湾公开发表萝莉18X图是能逮捕的
只是除非条子缺业绩不然很少听过被抓就是
抱歉我忘了还有释字617号适当之安全隔绝,但这条适不适用萝本又是个问题
作者: shane24156 (喷水绅士) 2019-07-24 15:01:00
楼上 他放在成人专区 那这样成人专区都该吃掉啊
并不是不放18岁以下就没事唷,还有刑法235条‘散布、播送或贩卖猥亵之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听闻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三万元以下罚金。’
台湾法律没保护同人志贩卖这块,反而是定义不明的“猥亵图画”一直让人吃上官司
其实不管网拍或现场贩卖,一直都是看警察要不要抓,不然同人志代买和虎之穴早就灭了
作者:
MutsuKai (夜羽大人的小恶魔)
2019-07-24 14:47:00那FF什么的不就可以死一大片
作者:
linzero (【林】)
2019-07-24 14:48:00曾经在租书店遇过条子上门查BL漫画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7-24 14:47:00这案例主要是因为公开贩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