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2019-07-24 14:08:24其实这个判决是有问题的。
这边的图画, 立法应该是指对一个真实的儿童少年临摹、写真、素描,
而不是完全虚构的图片。
因为前提是“对于儿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为”,
那完全虚构的图片, 何来儿童及少年的法益对象?
(说人话: 你对哪个儿童及少年有下列的行为了?)
法官(不限于台湾)会去超译法律, 是很常见的事情,
而先进的民主国家, 比较倾向去打到最高法院、争取合理的自由权,
台湾人则倾向说, “这样踩红线了”
这是为什么先进的民主国家, 法治也胜过台湾。
当然, 台湾的司法算是保守而落后的, 这的确是风险。
※ 引述《nicetree (nicetree)》之铭言:
: 很抱歉,二次元的如果旁边有旁白说是 小学生,国中生等
: 一样违反儿少法
: 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
: 第49条第1项:
: 任何人对于儿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为:
: 十一、利用儿童及少年拍摄或录制暴力、血腥、色情、猥亵、性交或其他
: 有害儿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出版品、图画、录影节目带、影片、光
: 碟、磁片、电子讯号、游戏软件、互联网内容或其他物品。
: 案例:
: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刑事判决107年度上易字第45号
: (有罪部分)
: 扣案如附表编号6 所示“正确的性教育”、编号8 所示“清 一色是童贞”
: 书籍(漫画)内容,有外表稚嫩、清涩之男、女裸体、性交,及抚摸、
: 裸露生殖器特写等图画,兼有“这就是中学女生的全裸喔”、“你是国
: 中生吧?可不可以陪我做爱啊?”、“请问~你还是国中生吧?你曾经
: 和女生发生过关系吗?”等对白文字,有上开漫画节录内容影本在卷
: 可稽。
: 上面资料都查的到,别以为二次元就没事!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9-07-24 21:48:00洁身自保的人真多,然后就被保守派软土深掘呵呵
作者:
Fice (Fice)
2019-07-24 14:49:00根本就没有真人受害,法官自行超译,明显是误判
作者:
shefu120 (hsu2402)
2019-07-24 14:50:00套用暴力游戏也是差不多道理 要不要立法把这些游戏禁一禁?因为有可能诱使犯罪呀 XDDD
如果虚拟人物会引人犯罪是合理的 那即使是成年人的犯罪题材不是也该一样禁止?市面上有杀人强暴剧情的虚拟作品不是也都该以此逻辑通通违法?为什么只针对未成年?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9-07-24 18:13:00同意这个可以打救济
作者:
nalthax (书虫一枚)
2019-07-24 15:47:00你还真有趣耶,说要打宪法诉讼,我不讨厌就是了
推你不反抗只会被吃死死的有时就算真的赢不了必须屈服也必须让对方付出代价
作者:
Fice (Fice)
2019-07-24 14:56:00跳针跳到酒驾,还好意思说人法盲…
台湾本来就很多因为民粹搞得奇怪法条,法官也很为难啦
作者:
MutsuKai (夜羽大人的小恶魔)
2019-07-24 14:56:00哪里助长了?你个人?
作者:
shefu120 (hsu2402)
2019-07-24 14:55:00快喔~法律正义魔人们 网络上一堆这种二次元图喔~ 需要你们去检举伸张正义!
作者:
Fice (Fice)
2019-07-24 14:53:00虚拟人物就不是儿童或少年,贴法条想表达什么?
所以你要不要回到我其他犯罪题材的虚拟作品为什么不禁止 难道就不会同样引人犯罪?
判决书我看了啦 理由有提到助长 那这种图文你好意思说没有助长恋童风气的可能?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没错)
2019-07-24 14:52:00没真人受害 就没犯法 那酒驾也不是犯罪了 好屌的庶民法感情
作者:
shefu120 (hsu2402)
2019-07-24 14:52:00喔喔 你这个贴的好棒棒 = =
这在国外也吵过了 取缔虚拟根本是在保护某些人对孩童的纯洁想像而非当事人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没错)
2019-07-24 14:51:00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8条:“(第1 项)散 布、播送或贩卖儿童或少年为性交、猥亵行为之图画、照片 、影片、影带、光盘、电子讯号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陈列, 或以他法供人观览、听闻者,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 新台币5 百万元以下罚金。(第2 项
我看完判决也觉得很难说法官错误的适用法条,判决书有引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没错)
2019-07-24 14:48:00引用完全不相干的法条来解释本案 你也真屌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没错)
2019-07-24 14:47:00“因为前提是“对于儿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为”
真的是必须挑战的 实际上这就是次文化、价值观互相冲突的战争 你今天不去挑战当个顺民 你喜爱的价值观就是会一步步被洗掉被抢夺发言权
作者:
Fice (Fice)
2019-07-24 14:47:00又一个概念式联结法律人…
作者:
shefu120 (hsu2402)
2019-07-24 14:46:00好大的威风某楼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没错)
2019-07-24 14:45:00连基本概念都没有我回啥甘你屁事 没义务教育你们这些法盲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9-07-24 14:45:00你不会回一篇喔 一直要人贴
作者:
hom5473 (...)
2019-07-24 14:46:00现在不是有大法庭制度了吗 可以针对这条去打吧?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没错)
2019-07-24 14:38:00判决引用的是38条不是49条立法理由看了吗“儿童色情图片对欲望的刺激是有关联性的,观看之后可能会采取实际的行动去伤害儿童。”38条要不要也贴上来不要在那边乱误导人第1、2条是立法理由吗要不要去修一下法学绪论再来嘴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没错)
2019-07-24 14:37:00不要自己法盲就说判决有问题
作者:
Fice (Fice)
2019-07-24 14:37:00推你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没错)
2019-07-24 14:36:00看一下判决引用的法条在看一下法条的立法理由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9-07-24 14:34:00为了不被踩在地上,那就去挑战啊。(大笑)
他想说的是鼓励挑战恶法吧 合理的法律当然不用挑战啊
是鼓励挑战法律还是挑战司法? 两个不一样不要扯在一起耶
本来网络上任何事都自负风险阿,在这每个人一句键盘法官有意义吗? 看不爽就去检举就好了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9-07-24 14:32:00我只知道人类的历史是越不挑战, 你就越被踩在地上<风险?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9-07-24 14:31:00是说这边本来就不能贴H图吧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9-07-24 14:29:00大概就中古时代封建贵族会保护领民但还是难以对抗教廷吧?当然这里没人是板主的谁,只是板主身分都会避免鼓催冲突。
作者:
catvvine (catvvine)
2019-07-24 14:27:00重点应该是原po引错法条XD 判决是用儿少剥削条例38条
作者:
linzero (【林】)
2019-07-24 14:24:00猥亵色情这种的判定,古今中外一直都是很模糊,有些案例
恰友大部分都没有法律观念的,除非你能保证到时候贴ㄌㄌ色情图的恰友被起诉时你能负责帮他处理讼累==
作者:
linzero (【林】)
2019-07-24 14:25:00会让人觉得定义很宽,有时反之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9-07-24 14:25:00我说的错误观念是你鼓励去挑战那边,别人出事你担吗?
其实我觉得台湾猥亵的定义有点宽,所以才弄出过踰越限制级
作者:
pgame3 (G8goat)
2019-07-24 14:23:00保守国家,在40年前我们看得东西对他们来说很扯吧,但是改这个马上会被炒成跟家长做对
作者:
pgame3 (G8goat)
2019-07-24 14:22:00冲之前记得找好包装,不要要色情漫画名义直接上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9-07-24 14:21:00讲白点,就算你想要冲,也要选对时机,我也不认为有错,但事情从不是只用对错来分的而已。
作者:
pgame3 (G8goat)
2019-07-24 14:20:00楼上有点道理确实现在去拼不太适合,毕竟海洋有个垃圾国家看到ptt消失对他们文宣战很有好处,所以这时需要更好的包装,很多人爱看动画,要让他们觉得连海贼王都能被抄
上面那篇就直接把18岁以下放在同一块 真这样算这里几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9-07-24 14:18:00没说禁光阿~只是儿少真的不要碰老实说你想散布是你的自由,但不要给人错误观念
作者:
MutsuKai (夜羽大人的小恶魔)
2019-07-24 14:18:00简单来说就是想判你就判 他是法官啊 (笑
作者:
iamnotgm (ä¼½è—之黑)
2019-07-24 14:17:00今天这个不能发 明天那个不能发 全禁光了我还用ptt干嘛
现在的大法官算是满开放的 可能会倾向做出法律侵害自由权违宪的解释
这的确是没有侵害法益,不过既然都知道会超译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十语九中未必称奇,一语不中则愆尤骈集,释宪是一回事,不一定要亲身犯险,处世该明哲保身。
作者:
JeffMnO4 (H2SO4isStrong)
2019-07-24 14:14:00推你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9-07-24 14:16:00不想当顺民去挑战OK阿~但是会有多少人站在你这边?而全PTT可能跟着陪葬,你看多少人想弄掉PTT了
作者:
t20056 (吴先生)
2019-07-24 14:13:00不要随便挑战法律。有时候越解释越黑最后全面封杀
作者:
wa530 (wa530)
2019-07-24 14:12:00那就去申请释宪啊
怎么扯到酒驾的?抱歉我法盲兼智能不足可以请专精法律的大师来替小弟开悟一下吗
作者:
emptie ([ ])
2019-07-24 14:10:00到时候变成最高法院认证的有罪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