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carfman (大天使卯月的笑容最棒了)
2019-03-04 19:08:23这种情况就跟对付卖爱心笔的情况一样:
1. 不接受对方搭理直接走开。若被拦下就明确表示不需要及拒绝之意,直接走掉。
2. 若对方仍纠缠不放,拿出手机开始录影,再次明确表示拒绝,请对方不要挡路。
3. 警告对方“若再阻挡去路,将会报警并以社会秩序维护法及刑法强制罪提告。”
注:若到此阶段,对方已明显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第 68 条。
(法条连结: http://bit.ly/2ExKfKX )
若有拉扯身体不让人离开的行动,则已满足刑法强制罪的构成要件。
4. 打一一○报警。
再浓缩一下:
不搭理并走开 → 录影并明确拒绝 → 警告 → 报警
ref:
https://www.follaw.tw/f-comment/f02/12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