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binssigh (宅斌)》之铭言:
: 一直很好奇,创作时化用别人的梗到底算不算抄
: 像是
: 1.人物或既有形象型
: 就是在自己的创作内直接搬动漫角色或物品进去
: 或写出来的剧情是创作内的人物与现实的作者互动
: ex.一位中二体弱的主角穿越到异世界
: 拿到了七杀天凌又遇到姆咪与棉被王决定跟她们一起打倒坏蛋
: 这例子应该非二创吧(?),而是在自己的世界观内放入各种不相干动漫的东西
这个中国很多人这样玩
台湾比较少的样子
中国有些网游系的就会直接把魔兽那套当基底用上
当然像这种的在中国要出事也没那么容易
台湾的话大概就会被爆料喷一喷
: 2.句子型
: 把动漫经典名言拿来当作咒语或是绝招的名字
: ex 看我的“如果手中没有剑,我就无法守护你;如果手中握著剑,我就无法拥抱你。”
: 语毕,一道漆黑的光束迸然喷发狂噬敌人...(下略
是可以啦,也是有人直接就拿武侠小说的招式名来用
有的没的
尤其是金庸系的,喔对,中国也很多。
另一种这就是致敬,要没在商业用途上使用,就算被批判也不会被批得太惨
当然实际上要打官司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但对版权所有者来说,打赢了也不一定
有赚到。
: 3.设定型
: 在自己的世界观内搬JOJO替身的设定
: ex 小说设定是奇幻魔法世界观,但直接导入JOJO替身,把魔法师描述得像是替身使者
: (但是替身能力都是自己想的,没有直接抄现有的)
到这里已经是争议很小的情况,可能会有强烈既视感,会有酸民喷
但大抵来说要搞到出事很难
: 4.组合型(上述三者混用但处理的很巧妙)
: 这个直接用例子比较好讲
: ex 一个以玻璃组成万物的世界,有三派人马
: 人们的头发或是肌肤也都像琉璃一样亮晶晶有华丽的色彩(仿宝石之国设定)
: 但大伙打架的方式是使用钢推铁拉,但推的是建筑物的玻璃、
: 或是玻璃做的子弹(仿迷雾之子)
: 因为感觉有不少小说家都这样用 = =
: 虽然通常来说都是 4.组合型 比较多啦,可是很好奇这到底有没有踩线啊
: 还是说这些都是看人家告不告这样,但通常懒得告居多?(不好告赢又没钱钱)
照我之前看过的那些争议文
1.是铁定出事的
2.问题不大
3.的话已经很难去批判
4.已经算是回炉再造了
如果引用的又是知名度低的作品,4.几乎会被人当成原创来看
当然,你说4.的做法就比较有好吗?这也不一定
原创的设定只要不吃书,也就是叠床架屋慢慢累积上去,有其脉络
也有其规则可循。
如果你硬是要去组合他人的创意来造一个组合屋,光是系统间的整
合就可能会有各种矛盾
除非你拿得是设定背景相近的东西去组合,那难度就会低点,如果
是看似背景设定相近,但运作原理完全相反的设定,那难度就会很
高。
比方说同样是魔法奇幻,一个是依靠神创造魔法,一个是依靠恶魔
创造魔法,同样是魔法,但两者本质上就排斥了,那你要把他组合
起来就得花不少心思去处理细部的矛盾。
其实要做到完全原创有难度,所以很多创作都是这样拼贴出来的。
沿用名词,沿用大家熟悉的作品设定,可以很快速让读者融入小说
的世界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