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二创凭什么向版权方大声?

楼主: xxxxae86 (非洲大草原)   2018-11-05 13:16:38
https://ja.m.wikipedia.org/wiki/二次创作物
上日本法条比较快
渣翻一下
利用原作的作品大概可以分成这四种
1. 直接使用著作物原本样子的作品(侵犯复制权)
2. 有改变过著作物但是其创作性不受到认可(侵犯复制权+同一性保持权)
3. 有改变过著作物而且其创作性受到认可(侵犯翻案权+同一性保持权)
4. 改变创作物而且其创作性受到认可并丧失原作本质的特征的作品(被视为个别的作品所以合法)
20(复制权)&21(同一性保持权)&27(翻案权)这三条太强了
而且日本那边没有合理使用权之类的东西
你只要是进行二次创作那通常只有三种情况
1. 著作权权利者允许 => 白
2. 著作权权利者默认/不认可 => 灰
3. 被吉了 => 黑
日本那边也是告诉乃论
你真的遇到人家要吉你也只能乖乖挺出屁股给人干
或是像小叮当同人作者一样交出一部分盈利&销毁&下架求和解
今天SSSS.GIRDMAN的问题就是界线没有说清楚
创作者不想被吉于是就希望分清楚界线这样
啊今天吵那么大就是树大必有枯枝,遇到极端份子无视是最好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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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xxxxae86 (140.137.149.253), 11/05/2018 13:17:09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3:18:00
嘘 没有灰啦....告不告只是最后的诉权主张 都是黑的好吗还是你认为我强奸幼女 幼女家长没提告 我就不是黑的?顶多是处于犯罪行为被"容忍" 不代表合法阿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3:22:00
强奸是直接伤害,产权问题有一部分间接性,人类史上很多严重的土地兼并和贫富差距都是在"合法"的名义下进行的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3:22:00
用伤害罪比喻好了 强奸是非告乃论
作者: hitsukix (胖胖)   2018-11-05 13:23:00
这话题能讲那么久也不简单 不是早就很清楚了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3:23:00
所以Lex你要说啥? 这个合法不合理所以我不需要遵循合法?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3:23:00
我不是鼓励违法,而是认为要去思考法律背后的本质,法律精神上的正义也有可能只是罪恶的马甲,不要违法,但要怀疑法律的正当性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3:24:00
在为二创辩护 居然提法律的精神? 这我也是醉了你先告诉我这几条保障著作权的法律哪边有不正当性?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3:27:00
以二创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来说,哪天全面合法化也不奇怪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3:27:00
或者告诉我侵害版权二创 有啥本质上值得法律保障的价值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3:28:00
那你的说法跟前面几篇的内容冲突囉 前面都说二创没赚头没利益 只是凭借著热情 你现在说有好处?有利益?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3:28:00
前面的讨论已经很久了,法律不是最低的正义,法律只不过是利益的博弈,既然是利益,那Z>B时当然就有合理性二创很多都赚不了什么钱是事实,但二创仍然提供了一个额外创收的机会,有很多人是无偿甚至赔本参予活动,但从整体来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3:30:00
那你还侵犯原作已取得相当利益 还要说二创有合理性??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3:31:00
考量还是庞大的产值,否则你以为为什么会有虎之穴和哈密瓜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8-11-05 13:31:00
他说的二创有利益是对公司吧? 热情什么的看起来是在说画师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3:31:00
Z>B?都是为你好这种就别提了 那顶多是被容忍 不代表合理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3:32:00
我若抄袭二创了你 对你的IP有很大产值 所以我二创合理??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3:32:00
我说极端点,比如说18X同人,就是很多商业和原作不可能自己出的,这要怎么算在原作本身的利益呢?你可以说伤害原作形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3:33:00
我不想让我作品赚的东西(18X) 你拿去抄袭 产值算我的???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3:33:00
象,所以也有像任天堂那样会去取缔,但更多的业界其实是鼓
作者: zsp9081a (蓦然回首)   2018-11-05 13:33:00
所以作者得感谢亚丝娜公共汽车本大量产生喔==
楼主: xxxxae86 (非洲大草原)   2018-11-05 13:34:00
我这篇讲法就麻烦以法律角度来说如果你不满意日本现在的著作权法还麻烦您移居到日本之后去说服当地的立法委员改革著作权法 谢谢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3:34:00
励这样作的,像舰娘和FGO那种就是不怕你弄18X,只怕你不弄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3:34:00
怎么觉得你要提产值跟“妈妈都是为你好”没啥两样...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3:35:00
让我再重复一次,法律的本质是利益的博弈,所以Z>B的情况下哪天合法化也不用感到奇怪
作者: zsp9081a (蓦然回首)   2018-11-05 13:35:00
但是大家讨论的是现在进行式不是未来式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3:36:00
二创提供了个额外创收的机会? 原作表示:干钱没入我口袋算啥创收? 算啥产值? 我的婆大家干逆?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馒头很猎奇)   2018-11-05 13:36:00
某人只想把二创全打成黑的罢了
作者: Harrypei (尤诺)   2018-11-05 13:36:00
ㄟ。这话题怎么可以吵这么久。你知我知独眼龙都知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3:36:00
但日本整体默许同人二创也是现在进行式,真的都没好处的话以业界和政府的力量要给二创死那是非常简单的事情,同人展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8-11-05 13:37:00
会这么久的原因:我说的才是对的,你们闭嘴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3:37:00
打成黑的? 本来就黑的 难不成白的?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3:37:00
营运和销售通路从来也都很配合版权方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馒头很猎奇)   2018-11-05 13:37:00
也许是真的高道德标准 也许是伪善 他爽就好ww
作者: Harrypei (尤诺)   2018-11-05 13:37:00
同人二创就是在日本违法。就只是看原作方抓不抓而已在那边什么互利什么的讲法的都没意义
作者: zsp9081a (蓦然回首)   2018-11-05 13:38:00
我记得不是有个是当天一日授权版权的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3:39:00
谈白说就是顺民,认为守法好棒棒好高尚,没想过真正掌权的
作者: Harrypei (尤诺)   2018-11-05 13:39:00
原作方本来就可以抓。他也可以当作没看到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馒头很猎奇)   2018-11-05 13:39:00
模仿创作多了一道未取得版权所有人允许 就变黑了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3:40:00
法律从来都是有漏洞的,聪明的人玩弄法律,质疑法律,那些真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3:40:00
自以为灰色地带 那只是人家不主张诉权而已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馒头很猎奇)   2018-11-05 13:40:00
我觉得法律与其说善恶 不如说利益比较贴切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3:41:00
认为没人看到但错就是错,我只能说这种人还真"乖",只要不
楼主: xxxxae86 (非洲大草原)   2018-11-05 13:41:00
那你觉得日本著作权法在二次创作这方面要怎么改会比较好?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3:42:00
未取得版权所有人允许 就变黑了 =>未告而取是啥?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3:42:00
法律本来就是利益问题,很多政府本来就是说一套作一套
楼主: xxxxae86 (非洲大草原)   2018-11-05 13:42:00
因为人家这个是著作权法 在优位的当然是创作者
作者: zsp9081a (蓦然回首)   2018-11-05 13:42:00
给你面子 而不是偷 帮回答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3:43:00
拜托不要讲干话,要讲利益请先讲法律正当性好吗??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馒头很猎奇)   2018-11-05 13:43:00
刑罚是规范行为 一种行为一种罚则 别乱搅在一起好吗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3:43:00
我质疑的是法律正当性,你把法律当金科玉律干嘛
楼主: xxxxae86 (非洲大草原)   2018-11-05 13:43:00
你要经过原作者同意才能使用版权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相同的当有人要利用二次创作者的作品的时候当然也要经过二次创作者与原作者的同意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馒头很猎奇)   2018-11-05 13:44:00
偷换概念乱扣帽子都来了ˊˋ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3:44:00
法律永远无绝对,微罪不罚,法不择众,习以成俗就地合法
楼主: xxxxae86 (非洲大草原)   2018-11-05 13:44:00
所以我是不大懂你在著作权法这一块有什么可以改革的地方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馒头很猎奇)   2018-11-05 13:46:00
版权方有充分诉讼权不就好了 自然取舍由它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3:46:00
微罪不举拜托去搞懂 也是有罪 只是不追诉 不罚 不是无罪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3:46:00
说一串不同概念的词并不会证明你就是对的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3:47:00
就说了,决定法律适当性的其实是利害的考量,当部分牺牲私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馒头很猎奇)   2018-11-05 13:47:00
不提告自然不成立罪名 就地合法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3:47:00
所以我才说三神器无敌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3:47:00
讲一堆干话结果自己提出来也只是别人不要主张诉权 笑死真的是三神器无敌 面子真大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3:48:00
私有产权绝非神圣,公益可以凌驾于私权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馒头很猎奇)   2018-11-05 13:49:00
硬要把权力弱者说成黑的真的很怪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3:49:00
lex是对岸的网友吗 后面两个说法我们不常见
楼主: xxxxae86 (非洲大草原)   2018-11-05 13:50:00
所以你是说为了更大的公共利益 ,创作者的权利可以受到一定限度的限制这样吗?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3:50:00
自诩权力弱者所以把未授权二创当合情合理才可悲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馒头很猎奇)   2018-11-05 13:50:00
增进公共利益那个例子不太好 版权问题只在私益间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3:50:00
疯狂艾伦你可以多读历史,私有产权无限上纲最后的结果就是
作者: dimw   2018-11-05 13:50:00
公共财讲的应该是古典音乐的例子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3:51:00
封建化,极右跟极左是殊途同归,都会破坏市场经济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3:51:00
原来二创本本都是公共利益 笑死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3:52:00
二创没有经济价值那早就被政府摧毁啦,也不会有垃圾场和虎之穴
作者: linzero (【林】)   2018-11-05 13:52:00
之前著作权修法有讨论过诙谐仿作算是合理使用而没侵权。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3:53:00
你以为光靠商业可以吸纳这么多的创作人口就业阿
作者: zsp9081a (蓦然回首)   2018-11-05 13:53:00
造福大家鸡鸡 你居然不认为是公益
作者: linzero (【林】)   2018-11-05 13:53:00
这个国外有的已列入有判例了 而当时修法讨论是暂缓再研议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3:54:00
说封建化有人听不懂啦,我说更白点,右派到极点最后就是变成跟共产党一样的独裁体制,说独裁有没有很好懂?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3:54:00
告诉乃论这东西没有告就是灰色地带 那代表我随便把一个
作者: dimw   2018-11-05 13:54:00
不过以ACG来讲就算是哆啦A梦这种等级 也还算不上公共财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8-11-05 13:54:00
廖添丁:造福社会?我超懂。
作者: zsp9081a (蓦然回首)   2018-11-05 13:55:00
谷阿莫:略懂略懂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馒头很猎奇)   2018-11-05 13:55:00
刑法没有灰色地带
作者: dimw   2018-11-05 13:55:00
现在就是非法但有益的东西 但有些人好像就是觉得不舒服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3:55:00
生命权和财产权性质又不同,生命权在战争或犯罪时可以讨论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3:56:00
原来如此XD 好灰色喔XDD 打到你不敢告我也是灰色地带喔~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8-11-05 13:56:00
廖添丁:日本政府抓不到,一定是他们默许。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3:56:00
剥夺的合理性,财产权在社会公义的情况下时也可以讨论剥夺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3:56:00
现在又变成刑法没灰色地带 其他法又有灰色地带? 很可惜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馒头很猎奇)   2018-11-05 13:57:00
刑法规范相当明确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3:57:00
著作权法台湾跟日本都有一定程度上的刑法影子耶~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3:57:00
实务法界不管哪条法都不讲"灰色"这东西呢 智财法官检察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3:58:00
你现在是主张著作权法除罪化吗XD?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馒头很猎奇)   2018-11-05 13:58:00
民法才有风俗习惯等等比较弹性的标准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3:58:00
官也不会跟你讲这叫灰色地带 啾咪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3:59:00
智财权相关法的规范原来不明确呀 拿民法更好笑了 民法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3:59:00
废话,法律界当然不讲灰色,但现实社会有,实务法界不等于社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3:59:00
说的很像剥夺不用修法一样,现时的法律就是二创属侵权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4:00:00
所以现实社会有嘛, 那你承认把人打断手脚只要他没告就是合法囉 因为灰色地带不是?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馒头很猎奇)   2018-11-05 14:00:00
重伤害是公诉罪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8-11-05 14:01:00
谷阿默:我也是为了造福不想买票的利益R,怎么干我了?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01:00
另外一个重点是问题是著作权法的基本法根本不同于民法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4:01:00
打断手脚->(中间数个月)->对方提告 这中间数个月是合法状态 嗯嗯 (笑
楼主: xxxxae86 (非洲大草原)   2018-11-05 14:01:00
那想问一下sis大 那这样日本二创算是全黑只是保留诉讼权还没告吗?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馒头很猎奇)   2018-11-05 14:01:00
权力强者有提告或不提告的权力就是属于弱者的灰色地带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4:02:00
很遗撼, 重伤的定义不包括骨折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馒头很猎奇)   2018-11-05 14:03:00
我以为是断肢ww 反正你说得很含糊嘛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4:03:00
请看刑法第10条第4项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03:00
打到不敢告不一定要重伤呦 啾咪~ 孩子 社会多走跳吧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4:04:00
全黑跟保留诉讼不冲突... 只不过因为他是告诉乃论所以没事, 真要讲"法"的灰色地带 那至少要有一个条件 通常我们在讲一个是灰色是这个法根本不确定能不能判刑 ,而不是像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馒头很猎奇)   2018-11-05 14:05:00
有人喜欢二元分法的洁癖 爽就好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4:06:00
智财法他不告你没事 因为他告你你肯定有事 肯定有事哪里会是灰色? 你花千万圆去请律师团一样输叫灰色?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07:00
原来都讲到法条一翻两瞪眼的东西了 还能不二元XDDDDD讲不过别人就说别人洁癖 XDDDD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4:08:00
真的灰色只有构成要件或法律效果没写清楚才有可能,但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馒头很猎奇)   2018-11-05 14:08:00
好吧你要当那些卖本子的都是王八蛋 那我也不能怎样囉
作者: dimw   2018-11-05 14:08:00
灰是灰在要不要进入法律程序这个时间点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08:00
Sis 有人会觉得输得没很难看或是和解不算输喔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4:09:00
我也不知道, 灰色地带这东西本来在实务上就很少出现, 以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09:00
你一直要把生命权和私有产权混为一谈,我能说啥呢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4:09:00
到行政机关补充。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4:10:00
前可能还可以拿"使用窃盗"来吵到底没有占有意图算不算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馒头很猎奇)   2018-11-05 14:10:00
别这样 人家高道德标准很棒的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10:00
上次还拿法国大革命说啥呢?之前我早就说了,从历史的角度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11:00
来看革命本来就有好处,杀人,战争也都是,先进国的黑历史我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11:00
哇!大绝出现啦 指控法匠惹 我可以选番茄酱或菲特酱吗~
作者: linzero (【林】)   2018-11-05 14:11:00
有的灰色地带是按法判是死定了,但基于情理而不好判死的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4:11:00
法匠...我昨天也有说你要是不满你要不要考虑拿枪杀了掌
作者: linzero (【林】)   2018-11-05 14:12:00
情况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4:12:00
权者, 可是你没胆呀.....?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12:00
喔那拜托你快去革命 把全世界对于二创侵权看法都改革掉z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12:00
又是这种极端的二选一,言论自由的社会我不能质疑吗?还是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13:00
说没有发动革命那我说的就没有意义?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4:13:00
国大革命号召一群人抢军械库之后把杀光掌权者 这样我会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13:00
拜托不要只会讲干话 快出来选立委修著作权法 我投你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15:00
原来遵守有正当性的法律叫顺民 讲干话还讲输人的改革者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4:15:00
遵守没关系 哪天"你"违法时不会有人帮你的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16:00
嘴砲就不行的话那PTT就应该关门大吉了,大家整天骂政府有什么屁用?干脆取消言论自由言论自由就是你不能用有没有用或任何标准去禁止他人合理范围内的发言权,请问质疑法律正当性算不算合理范围内?有骂就有用,就会形成舆论氛围,气势一起来了年底政党就有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4:18:00
你当然可以举言论自由的大旗发言,只是并不会增加说服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18:00
人要难看了;日本同理,虽然法律对版权方有利,但民间有压力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18:00
言论自由不保障仇视言论跟真实恶意言论,谢谢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4:19:00
力,反对者也不试禁止你发言,只是试图说明为什么你的观点为什么有问题。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19:00
请参酌509号解释 或者参考美国纽约时报v苏利文案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4:20:00
你不就仇视著作权拥有者(原创)? 觉得他们是既得利益者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20:00
他只是在守护现有的法律,而我说的是质疑现有的法律,保护
作者: dimw   2018-11-05 14:20:00
有关著作权以前这里也有讨论过 但记得不是和二创有关的东西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21:00
既得利益和打破既得利益的就是两条平行线
作者: dimw   2018-11-05 14:21:00
那时候记得就有人说过创作这种东西要认定是不是抄袭常常会出现很奇怪的事情 不过二创很单纯就是盗用人设要说非法一定是非法 但有很多好处也是事实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21:00
鼓吹革命在防卫性民主下算哪一种言论 自己去想想zzz总不会自己说到这份上了还在作业请别人做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22:00
在那边揭大旗讲啥著作权人既得利益权利强者 还说没仇视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8-11-05 14:22:00
嘛,开始打压原创了对吧?谁叫你是原创,车借我上嘛。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22:00
谁才是民主,这才是问题,我已经说了,历史上很多社会混乱都
作者: dimw   2018-11-05 14:22:00
我是觉得这件事要说有问题的话 也不是在著作权有什么争议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4:22:00
凭什么质疑copyright? 那你质疑copyright的同时 二创也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4:22:00
既得利益跟打破既得利益是假议题好吗,要不要先解构这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23:00
是假借合法和自由民主的名义下去作的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4:23:00
有copyright 所以二创的copyright也是质疑的对象嘛? 他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4:23:00
案件下的既得利益者是谁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4:24:00
原来 cipyright是封建产物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24:00
大家眼睛都很雪亮 少在那边又讲啥自己很无辜啦XDD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24:00
既得利益有其定义,但这个词汇通常是用在博弈中强势的一方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4:24:00
所以你认为copyright是假借合法和自由民主? 也就是说你觉得copyright是错的 应该"copyleft" 甚至支持盗版?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25:00
寡占大部分利益的人指责弱势的一方是既得利益,再也没有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4:25:00
著作权是既得利益,嗯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4:26:00
Lex4193讲这么多,所以著作权是既得利益要推翻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4:26:00
原来如此 简单说你就是认为不应该有COPYRIGHT,早说嘛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26:00
你看看,上面这段还说自己没仇视言论XDDD 谁信阿wwwwww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4:27:00
你只要回答著作权是什么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27:00
"寡占大部分利益的人指责弱势的一方是既得利益" 问题是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4:27:00
原来别人花了大量心血在努力创作原创物,最后大卖后 变成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28:00
说难听点,某人想出来的又如何?先用个不太精准的例子,像科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4:28:00
"寡占大部分利益", 那谁还要当原创 智障嘛? 大家都来玩
楼主: xxxxae86 (非洲大草原)   2018-11-05 14:28:00
日本著作权法的最高权利者是创作者喔发行商&放送&实演者有的只有著作隣接権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8-11-05 14:28:00
说这么多,就自己原创自己开创用 CC 嘛。人家保护自己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8-11-05 14:29:00
原创难道臭了ㄇ?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29:00
版权本来就不是你的 想要楷边油的人就变成弱势啦XDDD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29:00
技术也会对社会进步造成负面影响;文化创作当然有其独一性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4:29:00
嗯,Lex4193想必支持莫阿谷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30:00
但如果二创市场能够Z>B,并非不能有限度削减原创者的权力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30:00
哇靠 隔壁老王整天操他美女老婆 你想+1就说老王寡占算了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4:30:00
讲了一堆高空砲,不敢正面回答
楼主: xxxxae86 (非洲大草原)   2018-11-05 14:30:00
所以你说的既得利益者基本上是没有这个回事 因为本意在"保护创作者"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4:30:00
还敢讲专利权呀 专利蟑螂一大堆 想必你是站在他们那一方的对吧?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31:00
二创的法律自然也有其合理性,法律是有边际效益的,是可以随时间变化的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31:00
阿不好意思 这心态太相同 不小心又连结回刑法惹XDDD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4:31:00
莫阿谷听到Lex4193的说法会深感认同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32:00
专利蟑螂当然也是专利法的弊病之一,承认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对你来说很困难吗?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4:32:00
Lex4193的说法就是,创作=公共财,无罪
作者: pheather ( ゜д ゜)   2018-11-05 14:32:00
边际效益...效益归于谁?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32:00
我听说当初某人很诚恳卑微的求和解 不知道这位Lex未来还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4:32:00
你的讲法不就是 "没有专利法就不会有专利蟑螂了" 这笑话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33:00
能不能如此理直气壮XDD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4:33:00
两面性就是,合于我Lex4193就是正确,妨碍到我Lex4193就是要改革,不合理
作者: pheather ( ゜д ゜)   2018-11-05 14:33:00
财产权不谈归属问题不如不要说话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4:33:00
要不要先解释什么是法律的边际效益,不要用没有明确定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4:33:00
拿刑法来讲 砍掉22章就不会有杀人问题了 (点头)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33:00
你一直要用极端的例子来说我有什么办法?水至清则无鱼,专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34:00
专利蟑螂是专利法的弊病XDDDD 刑犯是刑法的弊病XDDD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4:34:00
我Lex4193的创作不能随意使用,但别人的我Lex4193可以以我Lex4193标准为准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34:00
二创也是有好有坏,你一直要用法律系的上目线把整个二创界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4:35:00
因为有专利法才会有专利蟑螂呀 没专利法就没专利蟑螂了
楼主: xxxxae86 (非洲大草原)   2018-11-05 14:35:00
我们是自由法治国家就要在体制内寻找解决方法R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4:35:00
当然我Lex4193认同就是好,我Lex4193不认同就是坏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35:00
belmontc:我现在回你,你去看他前面的发言,他是支持给二创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36:00
不懂定义又不懂精神 打高砲说干话 这样叫做讨论?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36:00
全死的;而我支持和反对的唯一基准一直只有Z>B or B>Z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4:36:00
去掉性侵相关法我国性侵率直接变0 因为没人变性侵犯了~
作者: pheather ( ゜д ゜)   2018-11-05 14:36:00
利是谁的利?弊是谁的弊?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37:00
从头到尾都是你在讲干话耶 扯别人支持与否做啥XDDD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37:00
难道是你决定的?你也不过是拾前人牙慧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4:37:00
这点就已经违反著作权两三百年来的精神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4:38:00
简单查了一下Sis只是说明目前法律下二创都是侵权行为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38:00
而且讲效益的也都是你开始 仇视创作者也是你 扯别人??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38:00
同人文化是既存现象,难道还要你来判定他有没有市场吗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4:39:00
我想林布兰一定很干 因为他是最出名最被盗作的画家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4:39:00
是的,盗版也有市场不是?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39:00
我前面就问了 你说的产值利益 能算在原作?能分到多少?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39:00
#1RtgzsdO (C_Chat) 他说了对二创的立场是坚定的捉给他死
作者: pheather ( ゜д ゜)   2018-11-05 14:40:00
市场利益归于“谁”?谈财产权不谈归属就是废话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4:40:00
按照Lex4193的说法,盗版也解套了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40:00
只有惯老板才会以为没有二创那就会通通变成原作的消费,现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40:00
既存现象? so? 廿年之前泰国也有童妓泛滥的既存现象 懂?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41:00
在可是网络时代不是老三台单向传播的时代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4:41:00
惯老板 XDDDDD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4:41:00
嗯 我讨厌二创认为要用公诉罪是一回事 未授权二创100%侵
作者: pheather ( ゜д ゜)   2018-11-05 14:41:00
你可以说说二创利益有几%会回馈到原作者身上啊,不过我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41:00
拿一个现存的不合理现象拼命要让它合理化 那你要有很充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4:42:00
盗版存在数百年了,按Lex4193的说法支持反盗版是惯老板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42:00
份的理由说明她合理,而不是讲了一堆空干话要人家支持你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5 14:42:00
的人, 讲难听点不守法的人可以利益赚 那人民干嘛守法?
作者: cactus44 (钢弹仔)   2018-11-05 14:43:00
看到质疑法律正当性?真是笑死人了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43:00
盗版不等于二创,懂?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43:00
现在欧美也有枪毒赌色的既存现象>>>所以人家都在抓阿zzz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4:43:00
抄袭也是全世界有的现象,所以?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4:44:00
所以Lex4193就是自助餐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44:00
欧美的枪毒赌色是合法化的,你觉得以前的泰国童妓不合理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45:00
不要因为现在没有的东西就当作不合理,也不要因为现在有的就当作合理,否则要找出现有的例子来打脸太容易了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4:45:00
二创可以,盗版不行 这就是自助餐
作者: warlockeric (古术士爱瑞克)   2018-11-05 14:45:00
lex大一直提Z>B的数据来源呢?不要扯产值什么的啦纯粹就原创告二创的律师费比赔偿少才让二创活爽爽= =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46:00
真的是自助餐XDDD 欧美枪毒赌色是全部合法的?搞错了吧?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4:46:00
我Lex4193认可叫合理,我Lex4193不认可叫不合理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46:00
当然不是全部合法阿,只是好比说你觉得大麻在台湾不合法很
楼主: xxxxae86 (非洲大草原)   2018-11-05 14:46:00
我是可以理解sis那篇的意思 如果要讲同人的初心应该是要避免金钱介入才对但是实际上现在的同人活动就是商业行为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47:00
合理,那为什么在美国就合法呢?差别在哪里?你们根本没考虑到法律是会随时间和环境而改变的法律不是全世界一体通用的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4:47:00
二创不等于盗版,但Lex4193主张换词也通顺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47:00
不好意思 在美国大麻在很多州也都是非法 限制也很多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4:48:00
是的,法律不是同一适用。请问二创不犯法是哪国法律
楼主: xxxxae86 (非洲大草原)   2018-11-05 14:49:00
欸干我特地去找日文法条被当87耶...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4:49:00
Lex4193说随时间与环境改变,所以我们不能遣责盗版跟抄袭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49:00
所以要有例子你才能去质疑法律的合理性?那是不是人类要先上过太空才能质疑地球是不是圆的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50:00
帮ae86大QQ 找了老半天法律 结果又被无视XDDD
作者: cactus44 (钢弹仔)   2018-11-05 14:50:00
二创在现在日本法律就侵权扯什么啊...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4:50:00
是的,盗版不能当作犯法,因为未来可能推翻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4:51:00
杀人也不能当犯法 也许以后会合法化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51:00
地球也不能说是圆的 是个屁股肿胀的椭圆酪梨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53:00
Sischill:刚没回到你,版权的精神如果说是为了保障创作者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53:00
而且过去科学家利用公式推论 最后也是麦哲伦绕一圈才论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4:53:00
不是不能质疑,但你的论点要合理。
作者: dreamnook (亚龙)   2018-11-05 14:54:00
看到一大排黑字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54:00
我就不懂你为什么要一直用那种死观点去评判一切?法律明明就是活的,是与时俱进的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54:00
那请问你鬼扯一堆,仇视原创之后 你检讨了什么?结论呢?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4:55:00
法是活的,所以盗版无罪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56:00
你连你质疑法律正当性的部分都还没论证耶你知道吗?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56:00
belmontc:说公式推论和海平线什么的都是事后诸葛亮啦我也是用现在日本二创的活跃来推论阿,照你的逻辑有何不可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4:56:00
法是活的,所以抄袭无罪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4:57:00
原来亚里斯多德跟毕达哥拉斯 还有哥白尼都是事后诸葛QQ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4:57:00
盗版在日本也很活跃,也很有市场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58:00
我说的是你作为后人提及前人的推论是事后诸葛,不是说前人事后诸葛的是你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4:59:00
日本二创市场活跃归活跃但在当地还是侵权好吗...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4:59:00
前人可以在没办法直接证明的情况下推论地球是圆的,我现在用日本二创的活跃和与原作的互利共生来推论重新修法的合理性当然也很正常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5:00:00
虽然不知道需不需要这样厘清,但我觉得应该这样说,”没取得授权的二创就是盗版“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5:00:00
...但你中期的讨论方向很像不是这样说的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5:01:00
所以盗版也要修法是合法的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01:00
疯狂艾伦请说
楼主: xxxxae86 (非洲大草原)   2018-11-05 15:01:00
所以我前面问你你觉得要怎么修比较好如果限制原创作者的部分要限制到什么程度结果现在刚好loop一圈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5:02:00
盗版有其活跃,也有市场也是互利共生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02:00
我一直说盗版不等于二创,不过你要说盗版也不是没有例子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5:03:00
Lex4193的理论套用盗版也是完全通顺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03:00
比如说微软就有故意放任在开发中国家普及盗版,等到开发中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5:04:00
你强调互利,活跃,市场。套用盗版也是通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04:00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5:05:00
所以按照Lex4193的理论,谴责盗版也是错的,应该是要支持别说两者不一样,支持者的理论上是一样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5:08:00
笑死 没梗成这样 好歹学谷阿莫主张合理使用好吗?你现在讲这些空干话 比以前盗卖大补帖的说词还弱耶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10:00
法律是活的,历史是活的,希望有些人的脑袋也要是活的w(笑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5:11:00
那请拜托你讲个二创在法律上合理且具正当性的学说好吗?你脑袋这么"活"怎么讲出一些早就被众人打枪的死观点呢?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13:00
Z>B还不够正当?日本矢野经济研究所指出2011年同人志的产值超过七百亿日圆,这已经是不容小觑的市场了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5:14:00
lex的意思是现在同人市场跟ACG原创共生,所以立法肃清二创不可取?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5:14:00
拜托回去翻一下 你Z>B的说法前面就被打枪惹 还是你跳针?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15:00
因为反对的人都只是在用旧理论阿,我现在就跟古人提出地球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5:16:00
问题是现在就没在肃清二创,不然那他所谓的七百亿日圆的产值哪来的。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16:00
是圆的一样,提出二创合法化就算不是创新理论,也算前卫了肃清这七百亿日圆的市场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失业,你是安倍你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5:17:00
但现况就是未授权二创就是非法侵权也没错吧?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8-11-05 15:17:00
大 guy 4 字幕组有益论,嫖是看得起你,龙我才不嫖。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17:00
会去作吗?我看ACG界自己就先跳出来保护同人圈了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5:17:00
反对的都是旧理论XDDD 连旧理论都没法说服 就说自己好活这种自慰式讨论法真的够了XDDD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18:00
台湾以前也是被美国列入特别301条款的盗版王国,好莱屋电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5:18:00
拜托先把数据来源跟商业分析 最起码比较组丢出来说服人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19:00
影还调侃MIT都是垃圾(以前日本也被调侃过),后来正版意识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5:19:00
啥都没有就在那边讲Z>B 你是服贸还是ECFA?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5:19:00
但是基于告诉乃论,这的确是一个错误的行为也没问题吧?(至少基于当下的法规),只是版权方不追究而已
作者: xmas0083 (三毛)   2018-11-05 15:20:00
Lex的观点:这个东西很赚钱,我们不能让他就这样死了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5:20:00
举这例子跟二创合法化的关连在哪?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21:00
还有一个例子是赤松健的绝版漫画图书馆的实验计画,盗版既然对抗不了,那就提供一个合法上传的管道,研究结果发现这样作反而提高了原作者的收益
作者: xmas0083 (三毛)   2018-11-05 15:22:00
lex东扯西扯这么一大堆最后还是没有说在现行的法律系统底下该怎么样才会是“可能更好”的方式,一直在讲啊就现在不好啊大家头脑要灵活啊,可不可以直接回一篇文完整论述啊,推文看战文很累耶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5:23:00
如果要立法管理的话,为什么不是订立一个授权制度,类似开源专案的授权声明,你们的讨论好像都变成,要一刀砍死?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24:00
因为Sischill和一部分人就主张一刀全部砍死阿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5:24:00
今天要让二创合法,最无痛应该是让版权方想好,自己是不是要开这扇门,把这些事情浮上台面管控吧我觉得他们比较在意的应该是不问自取的这种行为,而你一直在试图论证不问自取的人也是在做好事这样?
作者: xmas0083 (三毛)   2018-11-05 15:27:00
现在日本法律就是除了东方这种一开始就挑明大家可以拿去用的以外,通通都是“不可以二创”没错吧,只是那个所谓的不可以的状态是你犯法但是对方没有提告而已,告诉乃论嘛。闯红灯没有被开罚单不代表你闯红灯就对的啊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27:00
我觉得就是平行线,他们是在遵守既存的法律,而我谈的是可否质疑现存的法律,然后他们就说除非我去改变法律否则就闭嘴,我认为言论自由不是以这种为基准的
作者: valorhu (123)   2018-11-05 15:29:00
所以你什么时候要出来选呀,我投你一票
楼主: xxxxae86 (非洲大草原)   2018-11-05 15:30:00
所以我问你那边你觉得有问题 要怎么改会比较好 你有回我ㄇ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5:30:00
现存的法律也没有什么问题吧? 没取得授权就是侵权啊只是我的角度是希望版权方主动放出授权,现存的法条是倾向二创方要主动去跟原创方谈授权
作者: xmas0083 (三毛)   2018-11-05 15:32:00
所以lex现在基本上是在说一个理想,说一个“迟早会全面合法化”的时空背景,就像是我们现在好像在讨论“可以飞的飞机超速要开车子的罚单还是飞机的罚单”一样囉?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5:32:00
你也可以不谈就用,但结果就是会不会被告看原创方心情你不想承担风险就应该主动去谈,取得授权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5:33:00
本来就是一翻两瞪眼的法条 就有人说法律是活的 然后一直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5:33:00
这其实也没什么问题啊?
楼主: xxxxae86 (非洲大草原)   2018-11-05 15:34:00
马娘跟girdman事件让我觉得说要先定义一下界线在那边像gridman统一说同人活动并没有详细定义同人活动中的项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5:34:00
不要说台湾 美国也是每年都有人想挑战版权法,但从没看过
作者: xmas0083 (三毛)   2018-11-05 15:34:00
这个文章开头就是在讲现存的法律条文还有SSSS跟马娘宣告的实际依据,你是不是可以自己发一篇来谈谈你自己的想法?我觉得你进错战场当然会底下全部乱成一团,讲了半天到最后我才知道你根本在讲自己的理想而不是对于现存法条的解释与改进,这样不可能有答案啦XD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5:35:00
有人会毫无论述或拿已经不通行的论述来主张说二创正当性
楼主: xxxxae86 (非洲大草原)   2018-11-05 15:36:00
定义先清楚之后再谈能不能每样东西出版的时候制式化契约中有允许什么部分能二创 没有的部分就不行这样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36:00
现存的法条就一翻两瞪眼,还有啥好说的?除非废除重订阿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5:36:00
然后这样的人还把我们一票法律人都讲成法匠 还说自己没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5:36:00
所以现存的法条问题是什么?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5:37:00
我刚刚的理解有什么没想到的吗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5:37:00
没仇视创作者 这根本瞎扯到不行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5:37:00
所以现有的制度有什么问题?或是怎么改更好?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38:00
所以说如果以版权持有人的利益来考量,那说二创必定会对原作造成伤害其实已经部分不成立了;当然原作也有权不想被宣
楼主: xxxxae86 (非洲大草原)   2018-11-05 15:38:00
我已经丢引子出来了你不看还是要继续自己的调调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39:00
传或改编,这是比较恰当的说法,但这就可以探讨公权和私权的界线在哪里,什么情况下私权必须让位于公权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5:41:00
现行的条例就是倾向使用者要去主动谈授权,这样的理解有没有错?我想我们的最终目标应该是让创作者能更加无风险的进行创作没问题吧? 那在这个前提下,我们应该把重点放在授权的取得?
楼主: xxxxae86 (非洲大草原)   2018-11-05 15:41:00
就跟sky大说的一样 让二次创作者的授权负担转移到创作者上就好了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5:41:00
二创从来不是公权好吗 是私权侵犯私权...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42:00
公权就是私权的集合,私权是个体的,众人的私权在一起就是公共的;如果原作者的私权被部分消减的情况下可以创造更多人的利益,那私权就可以重新检讨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5:44:00
创作者的私权什么时候变"众人的私权"了? 丢脸你要讲权利是吧 请问著作权归属为谁怎不先讨论一下?
楼主: xxxxae86 (非洲大草原)   2018-11-05 15:44:00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5:44:00
所以你的诉求是,在取得更高利益的前提下,智财权应该无效?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45:00
现代社会的私权是几经削减的结果,封建时代的私权还要更大(如果你是有产阶级那就是更大,无产阶级那就是更小)
楼主: xxxxae86 (非洲大草原)   2018-11-05 15:45:00
大家加油...我准备下班了...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5:45:00
我自己创作的作品 因为可以被抄袭让很多抄袭者赚钱,所以
楼主: xxxxae86 (非洲大草原)   2018-11-05 15:46:00
晚上有结论我再上来看...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5:46:00
我的私权就该被重新检讨? 你上面那段话的意思太有趣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46:00
说现代的私权如何合理不过是事后诸葛,私权的范畴是不断变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5:46:00
因为他的东西能被别人拿去制造更大的利益,所以版权方不能主张他对自己作品的相关权利?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5:46:00
是的,未来会合法现在盗版不能遣责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5:47:00
要不要先定义封建,印象中左岸的封建跟我们的不太一样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5:47:00
我刚才直接套用你的逻辑 你还看不出问题 丢脸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47:00
这是观点的问题,就像资方和右派觉得台湾太左,劳方觉得台湾太右一样,你觉得私权太大或太小这取决于你所在的位置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5:47:00
创作应该是公财而非私财是吧 lol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5:47:00
在现代社会如果有这个状况,不就更应该像版权方提出授权并且合作发展吗?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48:00
封建时代全世界都经历过阿,欧美日本台湾都有这个时期从开头我就反复强调过了,指责左派会破坏市场经济时,要知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5:48:00
谷阿莫在Lex4193的逻辑下应该是要赞扬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5:48:00
你的论述比较适用在,今天有个不治之症在蔓延,有人研发出特效药却不愿意公开制程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49:00
道极右社会会造成阶级僵化,破坏市场经济跟左派是殊途同归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5:49:00
根本是把土匪行为误认为是共享经济 丢脸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5:49:00
既然创作应为公共财,抄袭也是合理的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5:49:00
那我们的确可以探讨在人类的存亡跟某人的钱包孰轻孰重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5:49:00
你还是单独打一篇论述吧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5:50:00
当然,中道就是我Lex4193说你是公共财就是公共财Lex4193的老婆也是公共的
作者: xmas0083 (三毛)   2018-11-05 15:50:00
Lex的逻辑太惊人了,我强烈建议真的应该要是独立发一篇文章,不要在推文底下分段论述,这样很不痛快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50:00
二创市场的七百亿产值已经是明显的Z>B,为什么不能检讨法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5:50:00
但ACG的创作问题只是,钱进到二创的钱包还是原创的钱包而已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51:00
律?法律的本质是利害的考量,有Z就能改变法律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5:51:00
是的,盗版市场也是很庞大,所以是法第不对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5:51:00
所以我问第三次了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5:52:00
管制条例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52:00
我已经说第三次了,二创跟盗版不一样,二创创造的产值不等于原作原本的收益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5:52:00
检讨法律当然可以,但至少点出要怎么改比较好,只是提不够好根本无济于事。照样用既有的法律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5:53:00
智财权最重要的核心诉求应该只是,不要你不问自取,不是不给你用没获得授权的二创就是盗版啊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5:53:00
二创跟盗版不一样不影响其理论
作者: xmas0083 (三毛)   2018-11-05 15:53:00
你说这个是盗版就是?我说是二创啊,你应该要来保护我R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5:54:00
在法律上二创跟盗版同属侵权Lex4193用市场活跃共存互利,盗版同样拥有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55:00
我的看法很简单阿,就二创合法化阿,详细的法条是立委负责我乡民我打嘴砲就好
作者: xmas0083 (三毛)   2018-11-05 15:55:00
Lex的核心思想就是:只要这个东西赚钱,他就是对的!!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5:56:00
你现在只要跟版权方谈好,二创不就是合法了?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5:56:00
Lex4193合和核心理论套用盗版也通顺所以,盗版也应合法化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5:57:00
你的二创合法有没有更明确的说明,二创的范围、权利、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57:00
跟版权方谈好我也不反对阿,现在是开串PO和Sischill说要全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5:58:00
还是说 原创方创作之始放弃所有权力,全部向市场靠拢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5:58:00
他们说的基本上我都是默认无授权的二创所以我觉得没问题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5:58:00
全部打死都前提是“侵权”好吗
作者: mamamia0419 (Shao)   2018-11-05 15:58:00
非告诉乃论就是黑的,只是对方追不追究而已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5:59:00
Lex4193把前提拿掉,不就好棒棒!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5:59:00
疯狂兄你的意见我也不反对,Z>B我就支持,B>Z就反对,很简单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6:00:00
你的利弊怎么算的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00:00
真的超棒,拿掉前提后再打高空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01:00
我又不是调研机构,我只知道同人市场超过七百亿日圆,而且许多官方企业是默许的,这就是必有其道理在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6:02:00
所以现行法条有什么问题?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6:02:00
先确认一下 默许(不行使)跟放弃权力是不一样的知道吗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03:00
这种其实就跟多元成家的问题一样,不能多元成家不会死,问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8-11-05 16:03:00
选创用 CC 不就你说的合法化。可以选吧?但人家不想R。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6:05:00
影响差多了,只有要修法是共通。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6:05:00
A的主张不就是现况?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05:00
又好比有些人觉得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而我认为贫富差距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8-11-05 16:06:00
人家无私可以自断手脚选创用 CC,没选就是权利保留嘛。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06:00
够大时就算有产者的财产来源完全合法也必须为社会而贡献,光是不贡献本身就有罪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6:06:00
现在原作者才没有绝对权力,是对现在的市场运作不熟吗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6:07:00
ㄙ器D为啥变成A,我是说你的主张不就是现况?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07:00
当然也有版权问题阿,问题是相比二创,版权方还是压倒性的有利
作者: warlockeric (古术士爱瑞克)   2018-11-05 16:08:00
所以你们二创仔在原创身上吸了几百亿的血了啊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08:00
所以盗版抄袭也不该谴责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6:08:00
乱码怎么变多了XD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08:00
二创不仅限于尻尻啦,但我相信尻尻的产值是不属于原创的除非哪天JUMP出自己的别刊快乐天,在来说二创侵犯原创权益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09:00
Lex4193的存款现金可以拿了不用告知Lex4193喔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6:09:00
现况就是可以一棒打死也可以开放大家有限度的使用(东方)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6:09:00
你把商业化的工口书籍摆哪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10:00
反正私有财不是神圣不可侵犯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10:00
等集英社把旗下的全年龄IP作成官方18X在说吧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11:00
有钱应该是要贡献出来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11:00
私有产权要让位于公共利益的情况有阿,就是劫富济贫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12:00
Lex4193的财产是公共财,可以任意拿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6:12:00
所以现在如果有ACG原创不给人家二创自己又做不出产值就会被市场淘汰这样也很健康吧?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13:00
不用打高空,按Lex4193的主张没钱的可以去他家拿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8-11-05 16:13:00
CC 授权比如维基娘你想要怎么画本本随便你。很难吗?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6:14:00
G版友反讽成这样,反而不利于讨论。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14:00
市场经济的最终目的还是要促进公益,只要Z>B什么都能作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14:00
Lex4193的文章可以随便转,不用附出处也不用附作者
作者: leon1309 (迷忆之途)   2018-11-05 16:15:00
现阶段来说,只要原作者没公告其作品要给二创,就可以随时告那些用其作品二创的人,就算公告了,超过公告范围的也会被吉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6:15:00
市场经济其实并没有在促进公益,你要先清楚他们的前提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15:00
Lex4193主张创作是公共财请从自身作起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6:16:00
古典自由学派是因为相信无形的手能达到最适化所以才推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16:00
Lex4193的钱财创作不主张权利
作者: warlockeric (古术士爱瑞克)   2018-11-05 16:17:00
照你这说法大量增加人口可以提高社会产值所以我可以疯狂去强奸别人?反正Z>B啊损失的就女生不想当妈妈的权力。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17:00
不能主张其权利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6:17:00
以凯因斯学才起来,但后来60年代发现行政支出过多,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17:00
自由学派从古至今都有阿,大萧条以后也是有新自由主义死灰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18:00
这不是反讽,这是应要实贱其理论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6:18:00
新自由主义又兴起,之后就是经融海啸。西方论点也是一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18:00
复燃,涓滴理论就是从结果论上去証明对社会整体的提升作用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6:19:00
想促进公益的一直是左派,右派的市场说难听点是大企业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19:00
warlockeric:你这个烂例子太容易反驳了,乱生没好好养好好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19:00
Lex4193不可主张权利,因为是公共财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6:20:00
要限缩政府权能才在主张的。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6:20:00
所以,lex觉得如果要求二创者需取得授权才能做二创,同人市场会因此毁灭?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20:00
Lex4193反驳?说好的z>b呢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21:00
你要觉得公益两个字不妥当,所以我就改用社会整体的提升和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21:00
按 w的主张是 z>b 所以Lex4193反驳无效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6:21:00
700E的同人市场产值会因此消失?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22:00
Lex4193的一切对社会利益有所提升不得主张权利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22:00
回sky,我觉得不会;但我认为削减版权持有者权力是否可以提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6:22:00
近年来智财权的普及与意识抬头不就是希望大家正视取得授权的意义吗?
作者: xmas0083 (三毛)   2018-11-05 16:22:00
现在在讲同人市场是公共财的就只有lex一个人,我想这位兄台肯定不是创作者…不然就是没有经历过创作的辛劳,居然说“让创作者放弃部分自身权益对于市场有益”真的笑了,现在这种状态就已经越来越没人想要创作了你还想要削弱原创权益,你是不是没有辛苦过所以只会在旁边说风凉话,到底是为了创作者好还是你只是想要赚钱,我原本还希望你可以至少在同一个价值观上面讨论,现在是越看越火大,希望各位好好加油,没救的人怎样都没救吧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6:23:00
你这个削减的前提等于把二创者跟原创者放到一样的高度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23:00
否则请收回主张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24:00
我认为直接COPY的盗版是绝对要禁止的,但是拿原作设定去作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6:24:00
你忽视了原创者付出的成本,然后要求二创者应该跟原创者平等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25:00
被肯定有创作成分的改编也就是二创,这点就是可以讨论的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6:25:00
这样还有谁会想要劳心劳力做原创?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26:00
Lex419很明显违反自己主张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26:00
的差异,有组织作后盾不怕没有人想创作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6:26:00
原创方不是每个都大公司啊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6:27:00
所以你的主张甚至是要打死所有的独立创作者吗?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27:00
市场产值,活跃度 copy的盗版完全符合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27:00
当然不是每个都大公司,但日本ACG的文化就是认作者阿,二创
作者: xmas0083 (三毛)   2018-11-05 16:27:00
创作除了爱说到底就是利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Pmking (猴王)   2018-11-05 16:28:00
我说 西洽是不是可以废了?这里满满的动漫讨论 但九成九九都不是原作者耶 这里这么黑会不会被告啊?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6:28:00
你的论述就是今天大公司可以自由剽窃小作家的成果,反正他通路多,能创造的市值一定比小作家高
作者: warlockeric (古术士爱瑞克)   2018-11-05 16:28:00
印度很多垃圾啊但你不能否认的就是他们靠着超高人口数硬是多了很多人才啊按照对社会的产值那些人才的产值就是足够多不然印度早就整个经济崩溃了所以按照你的Z>B印度强奸合法?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29:00
印度的经济是长年赤字耶,负债都要比经济成长多了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29:00
为了公益,Lex4193的一切请拿出来
作者: xmas0083 (三毛)   2018-11-05 16:30:00
一个说著风凉话的人,一竿子打翻所有跟现实拼搏的创作者,这下子真的毫无悬念,我会记得这一天,知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如此怀着自己的“善意”然后满怀热心的往你身上桶一刀还觉得为你好,谢谢你让我增广见闻,谢谢。
作者: ray111241   2018-11-05 16:31:00
所以只要所有新生儿强制由政府成立机构统一教育抚养,那就可以为了公众利益强迫女性放弃不想怀孕生产的权利=.=?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6:31:00
智财权不就是给力弱的原创一个保护自己权利的发声器? 我觉得你的想法是企图把这个平衡推翻欸?
作者: warlockeric (古术士爱瑞克)   2018-11-05 16:32:00
印度2017的GDP成长率6.6%这样算经济不好?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33:00
你去看现在日本漫画家的作品版权是属于谁?要在保护智财权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33:00
以微软为例,能独占市场几乎可以公认是靠盗版宣扬 所以按Lex4193的主张盗版为何要反对
作者: leon1309 (迷忆之途)   2018-11-05 16:34:00
我好奇发问,除了中国那边狂到对神主大小声外,还有那些二创作者会对原作大小声的?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34:00
的前提下来进行讨论我也OK阿,你真以为现在的智财权很合理而不是渐渐变质有利于资方?
作者: Cyjustin (justin)   2018-11-05 16:34:00
Lex大不就火狐那帮人的说法,虽然我个人太不认同就是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6:35:00
你说的变质问题不就你诉求的利益至上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35:00
@leon1309,高捷少女,马娘到电光超人
作者: warlockeric (古术士爱瑞克)   2018-11-05 16:36:00
照你这理论美国不就废到笑美国的赤字也不小然后美国国债更是发的有够多?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36:00
官方公告禁止就举三神器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36:00
skyofme:利益要以公益为准,对资方有利的是不是对整体有利这很值得讨论呢warlockeric:美元是国际通货,卢比是国际通货吗?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6:38:00
看你的整体是以什么作为基准
作者: leon1309 (迷忆之途)   2018-11-05 16:39:00
原来高捷少女跟马娘也有阿…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39:00
公益请从Lex4193自身做起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39:00
问题来了,前面说智财权是为了保障创作者的利益,还有很多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6:39:00
如果现行制度真的弊大于利早就跳出来改革了,若没有是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6:40:00
否不需要改革,或者该说绝大多数的创作者是属于获利的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40:00
,发现现有的智财权甚至不属于作者,而是资方拥有生杀大权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40:00
Lex4193不得主张自身权利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6:41:00
你是指签约作者,作品版权不属于个人属于公司?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41:00
结果反对者却开始用我之前的理论来合理化资方有利的现况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6:41:00
为什么要把资方跟创作者推成对立面,明明是合作伙伴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41:00
创作者的权利那里无视了?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42:00
回疯狂艾伦,因为我家就有人是同人作家,在台湾同人圈还算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42:00
很明显Lex4193不知道版权可转移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6:42:00
不用你的逻辑,你就一直跳针阿,用了又说你的是对的,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6:42:00
p果你说的是版权归属问题,签约买断有问题吗?
作者: warlockeric (古术士爱瑞克)   2018-11-05 16:42:00
可是你的逻辑跟国际货币无关你的逻辑着重在政府赤字跟外债所以我拿美国反驳啊再说国际货币是美金只是保证美国经济不好的时候可以掀桌不玩这套不代表他会因为国际货币是美金所以美国经济永远不会烂好吗?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43:00
资方要拿创作者的版权还得付钱同意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43:00
台湾资方习惯的是以很不合理的价格买断创作者的所有权力
作者: leon1309 (迷忆之途)   2018-11-05 16:43:00
版权属于资方才是现行最大问题?
作者: ray111241   2018-11-05 16:43:00
其实说实在这跟本算不上讨论了,你根本只是一昧坚持为了公众利益以及长远来讲对社会Z>B所以拥有权利者必须放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6:44:00
又或者你的问题是,弱方没有议价空间,会被资方低价收割?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44:00
创作者可以选择不卖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44:00
一点小钱而杀鸡取卵,甘愿放弃自己的权力;当然我家的作家是绝对不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力的,所以他会推掉很多邀稿我说这些就是要说明,就算是现在的智财法和专利法,也有很多不合理的情形,不是凡存在必合理,很多时候人们只是盲目的合理化现况以求心安而已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45:00
他觉得自己的创作可以卖很多钱何必同意?你情我愿的交易叫做不合理 lol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6:46:00
p果你的问题,台湾ACG劳资不健康,所以不该明令二创与资方连结,应该草根化?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46:00
skyofme:情况很多种,不过我家那个主要是画插画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6:46:00
你举的例子跟问题关连性在哪?他都退掉了作者跟资方就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46:00
Lex4193的主张明显直接强暴权利者
作者: linzero (【林】)   2018-11-05 16:46:00
法律不可能改的牺牲版权方去大幅度保护二创,厂商也不可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47:00
但自身却不履行其主张 lol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6:47:00
两个水平线。根本扯不上现有的版权问题。
作者: linzero (【林】)   2018-11-05 16:47:00
能大规模禁止告诉,二创者也不可能直接弃笔不干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48:00
他是用国外来比较,相比国外对创作者的保护,台湾等于是零
作者: PiscesG (Pisces月夜)   2018-11-05 16:48:00
所以独立创作者的东西被拿去二创结果还卖的比原作好,钱还不用分一点进原创口袋是好的喽?
作者: linzero (【林】)   2018-11-05 16:48:00
现在产业就是双方皆有利益的模式,在中间游走而已吧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49:00
我觉得阿,很多人说用不合理的价钱收购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49:00
台湾的工会法也过时已久,还在用老蒋反共时期对工会的各种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6:49:00
所以这跟前面讲得不是两件事吗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50:00
然后完全无视投入多少资本在经营
作者: linzero (【林】)   2018-11-05 16:50:00
但对二创太过偏袒而牺牲版权方,可能也是开了盗版的大门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50:00
skyofme:因为有点离题了,现在我是直接说现在的智财权对创作者不够保护,直打你们原先的论点,当然这跟我原来的论点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51:00
比如说神奇宝贝任天堂投多少成本才有今天的产值?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51:00
也是有冲突的,因为我的论点也是牺牲原作者权力,但也不是有利于资方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6:51:00
前面最开始讨论的还是二创跟原创的关系吧?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52:00
对Lex4193来说大概神奇宝贝不用投资就有现在的产值 lol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52:00
skyofme:所以我说离题了,之所以离题只是为了提醒你们,你们所捍卫的现存制度同样也有很多问题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6:52:00
工会法是在89年立的,你的两蒋时期是哪理的法律,要不
作者: warlockeric (古术士爱瑞克)   2018-11-05 16:52:00
Lex大你要不要回我了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6:52:00
然后你现在说用这个来打我们的论点? 但你提出的问题我没有很理解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6:53:00
说一下全名。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53:00
warlockeric:你最后一段已经把我想说的说完啦w
作者: leon1309 (迷忆之途)   2018-11-05 16:53:00
简单来说,如果不损及版权方利益或者理念,二创其实没人管,看看老任跟神主的态度就知道了,做的太超过像某谷其实才会被弄不是吗?好吧,我不承认某谷的东西是二创,这在侮辱创作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6:53:00
你说智财权不够保护原创,然后你举的例子是创作者的成果没有合理被转换成收益?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54:00
打高空很会,要不要叫你家人不得主张权利啊?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54:00
godivan:你总算说对一句话了,台湾的确是右过头啦XD
作者: PiscesG (Pisces月夜)   2018-11-05 16:54:00
简单来说你的理论就是吸血虫合理啊,因为我间接帮你宣传你的产值会增加啊,只是钱会进我口袋而已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55:00
说了半天原来是仇资者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6:55:00
这串应该还没有人说台湾偏左,但不需要拿没有的事实诬名化现行体制。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55:00
台湾的资方不恶劣吗?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56:00
原来如此,请Lex4193不得主张权利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6:56:00
恶劣然后呢?无限上纲全部打死吗
作者: xmas0083 (三毛)   2018-11-05 16:56:00
你的确不懂创作者辛劳,你只说“我的谁是创作者”他们创作当一定是有付出辛劳,但是走在不正规的路上付出了许多努力也不能就这样合理化他们原本的行为,你现在的出发点就是因为你是既得利益者所以主张应该要剥削其他创作者应有的权益,你真的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57:00
那要看囉~~我说过了,右派的结局会跟共产主义一样,独裁又破坏市场经济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6:57:00
我理解的智财权是主张你对你的创作的支配权利,这里我有没有错误?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57:00
因为资方很恶劣,所以二创不需资方同意?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58:00
没有,请继续说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6:58:00
Lex4193也很恶劣所以不得主张权利
作者: leon1309 (迷忆之途)   2018-11-05 16:58:00
不能因为资方占大多数版权就要照你的方式做,这样独立创作者会很惨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6:58:00
然后你提出的问题是,资方可以贱价取得创作的智财权,或者说就是权利转移,所以智财权有问题?
作者: warlockeric (古术士爱瑞克)   2018-11-05 16:59:00
所以你认同印度现在因为人口红利让经济变的不错2017GDP成长率6.6%那么按照你的Z>B理论印度强奸合法喽?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6:59:00
提到资方这部分只是为了讽刺捍卫现行体制者,我的方式当然也是对原创者有些不利warlockeric:已经说了外债和赤字问题了你怎么又绕回来了?
作者: linzero (【林】)   2018-11-05 17:00:00
我也觉得有些著作权也有问题,像米老鼠一延再延,以及公益、合理范围要在扩大一些。但再怎么扩,营利的二创我也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01:00
因为资方很恶劣所以可以不用告之就用 lol
作者: linzero (【林】)   2018-11-05 17:01:00
不认为应该被包进去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01:00
所以上面有人承认了现行体制的确有检讨的空间囉
作者: leon1309 (迷忆之途)   2018-11-05 17:02:00
林零大提到我觉得是一个重点,二创营利该怎么算?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7:02:00
所以你的理想是即使原创被贱价收割成果,可以透过二创来给自己创造收益? 反正有创造力的是他这样?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02:00
虽然米老鼠一延再延,受利者是所利者是版权方断章取义很会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7:03:00
我是觉得你现在说的东西跟前面扯不上关系欸……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03:00
不对,这跟那是两回事,谈资方只是为了讽刺你们的论点,不是为了证明我的论点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03:00
米老鼠法案受惠者是所有人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7:04:00
我前面谈的问题是,二创找原创谈授权有没有问题,你现在说的是原创可能被资方剥削
作者: warlockeric (古术士爱瑞克)   2018-11-05 17:04:00
Lex大,我说外债跟赤字不代表一个国家经济烂啊请看美国。然后你说美国强是因为美金,我反驳你说美金只是保证美国可以翻桌不代表美金可以保证美国经济永远好。你说你认同我说的美金不代表可以保证美国经济好,不就代表你可以接受我说印度就算有赤字跟外债但它经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7:04:00
不知道是举例太差还是慧根不够没感觉到被讽刺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04:00
Lex4193不敢面对自己在吃自助餐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05:00
warlockeric:你的谬误很大,美元不能保证美国的经济强大,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05:00
Lex4193的论点就是自助餐,自身权利都不敢不主张只会要求别人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7:06:00
米老鼠那个说实在的只是她独占很久,利弊的部分怎么衡
作者: leon1309 (迷忆之途)   2018-11-05 17:06:00
在原创方或者版权所有者未公告的情况下,所有二创都是不合法的,这点应该没问题?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06:00
那印度卢比不是国际通货,印度的情况就比美国更严峻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06:00
他家人是创作者就是“不合理”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7:06:00
或者你的意思是,二创找原创(资方)谈授权也会被剥削?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07:00
leon1309,不用跟他谈法。只是打高空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07:00
对任何国家来说过高的赤字都是问题,美元姑且还可以转移一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7:07:00
如果你的意思是这样,那一开始讨论的平面就不同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7:07:00
量。其他创作者不能用有什么弊处?或是少了什么收益?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08:00
疯狂兄你的论点可以延伸到古代经典文化阿,本来文创的利益就是蛮抽象的问题,但全世界都同意任何版权和专利权都应该要有时效性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7:09:00
你的问题建立在台湾不重视专业工作者,独厚资方,那需要考量的问题跟一开始我提的单纯是二创与原创的相互关系是不同的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09:00
时效性=我要用时不得主张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10:00
我已经说了谈资方的部分只是为了讽刺你们守护现行体制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8-11-05 17:10:00
二创合理点在小学生随便画画应该被抓吗?但你小学生?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10:00
我的权利不得让人爽用,这叫做时效性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7:10:00
但是我根本不明白你讽刺到我什么了啊?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11:00
而Lex4193的主张不对自己产生效力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7:11:00
就当作他举了一个失败的例子吧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7:12:00
我也没打算要影响你啊? 我只是不明白你的诉求啊?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12:00
我不一定只是讽刺你阿,这串还有很多人也是捍卫现行体制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12:00
讲到二创主张创作物需公共财,讲到自身及即是现行法规保护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7:12:00
他的诉求就只是质疑现行制度不是完美的,然后就没了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13:00
按Lex4193的说法,他家人从事创作也不得保护
作者: leon1309 (迷忆之途)   2018-11-05 17:13:00
我要说我的结论了,在原创或版权方未授权的状况下,二创方不该营利或创作违反善良风俗之作品,但基本上除非严重影响到原著的利益或形象理念,基本上版权方不会做提告,这才是目前二创及同人还活着的关系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7:13:00
反问一堆跟扯一堆例子,只想是证明上面的质疑是对的。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7:14:00
但想要求提出改善方针时,他就会疯狂跳针,没有进一步改善方法。
作者: xmas0083 (三毛)   2018-11-05 17:14:00
lex着眼的地方一直都是“这个市场很赚钱”“我家也有人在赚这个钱”“我觉得现在的法条不应该限制我们赚这个钱”,然后用什么智财权的不柔软跟什么公共财的词汇来包装他的思想,如果一直在外围打转他就是很开心的在跟你们玩攻防,因为他没有想要达成共识的意思,所有现行条例与逻辑都会让他以类比的方式来模糊焦点,最终他只是想要表达“这个市场有700E,我觉得我应该要赚这个钱,至于我的方法确实会造成一些创作者有些许的不公平,但我还是觉得应该要做,因为这个市场很赚钱。”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15:00
你认为我该提出的改善方法是什么?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15:00
事实就是这样,Lex4193要举自家例子却不知受到他“所谓的不合理”机制所保护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16:00
@xmas0083,他只是吃自助餐而已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16:00
我不认为我不能这样作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7:16:00
你主张应该削减原创权益,鼓励自由二创,但我认为以现况再削减原创权利不合理,我主张的是应该推行二创的合法授权并普及化,而现行法规,倾向由使用者主动找版权方谈授权,若无授权,版权方可追究但不是必追究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17:00
强调现行法令不合理,结果自家人在赚创作财却拿现行法令来保护 lol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18:00
skyofme:关于版权你的意见我从来不反对,我只是认为我的作法也有可行性,而我所提出的做法跟现有的私权概念有冲突,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18:00
讲了不合理却享受着不合理的保护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19:00
所以你们不能接受,你们认为我必须说服这样你们才能接受,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19:00
这不是自助餐是什么 lol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20:00
这我作不到,我所能提出的就是从历史观点来看,现在认为理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7:20:00
有可行性,但自己也不知道方法。结果就是本串留言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8-11-05 17:20:00
MUST:欢迎喔!婚礼想用音乐的话,我帮你摆平版权。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7:21:00
就提出个完整的论述,我们找不到化反驳自然就会闭嘴
作者: leon1309 (迷忆之途)   2018-11-05 17:22:00
可是,大部分的创作都是私利而不是公益(烟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7:22:00
应该说我觉得现在的原创权益已经很极限了,你又要砍原创鼓励二创,我是真的想不到有谁还会想去做原创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7:22:00
没有正面回答我们早就提出的问题“要怎么改”,我们才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22:00
但是我的权利被“不合理”的体制保护没问题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22:00
有间接证据阿,二创市场是已知的事实,有很多案例可以间接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18-11-05 17:23:00
谷阿默:说得好 我创造公众利益 谁不想要浪费时间看一堆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23:00
你的权利不该被“不合理”的法律保护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7:23:00
好一个实验,用什么实验,改成怎样实用?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23:00
能作,没有实验哪有第一个先例?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7:23:00
现在的二创市场就是在尊重原创的前提下得以发展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24:00
谷阿莫的例子一棒打死
作者: leon1309 (迷忆之途)   2018-11-05 17:24:00
二创竟然有市场在,那应该是要平衡原作与二创,先有原作才有二创,可是你的方法却是砍原作鼓励二创,这很吊诡阿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25:00
疯狂兄你的意思就是说先告诉你结果,还要必须能说服你,你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25:00
谷阿莫实验结果不合Lex4193主张就丢掉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7:25:00
在他的想法应该是没有原创二创之分,我觉得这个很好实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7:25:00
你想要破坏这个上下关系又要拿现在的二创市场当事证?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7:26:00
验,自己做个IP出来,发现被二创后不要主张权利就可以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18-11-05 17:26:00
整串看下来就是反正"上头没动手,就是有需求,看其他历史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26:00
物理问题你还能说先用数学计算,社会问题你要用老鼠实验?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26:00
谷阿莫,对岸的“抄袭”等表示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27:00
然后你又说样本数不够,提出间接证据你也不接受,我能怎办?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27:00
板上一堆打死的例子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8-11-05 17:27:00
实验不就创用 CC 吗?维基娘本本出几本了?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7:28:00
你提的概念(二创合法)就不需要实验,你直接做就好了。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18-11-05 17:28:00
我前几篇举的违法日租的例子变成神例子了 感恩LEX赞叹LEX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28:00
除非让你亲眼见到地球是圆的;当然我也不会改变我的想法
作者: leon1309 (迷忆之途)   2018-11-05 17:28:00
最大的问题是提出砍原作方权利,二创基于原作,改善方法却是砍原作权利?这不合理阿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29:00
所以我一直强调从历史角度来看人权范畴是不断在改变的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29:00
zero00072,CC那个是“允许使用”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18-11-05 17:29:00
整个都是建立在反正早晚时代会转向,权利方会妥协 4要谈啥==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7:30:00
你的说法(二创合法)不就是创作者放弃版权,这个不需要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18-11-05 17:30:00
怎么不说以前有大海盗时代爽抄就抄想改就改,一朝权利缩限R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7:30:00
要说例子大概我觉得现在中国很适合吧? 不过中国的原创方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30:00
未来就合理,所以盗版和抄袭不能谴责carzyallen,我前面就是这样说的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31:00
你要我放弃版权也无所谓,我又没有创作w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7:31:00
跟二创方不在同一个市场,好像也不完全匹配就试了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8-11-05 17:31:00
“没有创作”,哇,超大声。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31:00
人家的权利很伟大的,要被“不合理”体制保护
作者: carzyallen   2018-11-05 17:31:00
干 果然是局外人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32:00
carzyallen,他家人是局内人喔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18-11-05 17:32:00
没有创作就表示你不会受到伤害,那你当然没差R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33:00
我要是把我的论点跟我家的作家讲他也不会接受阿,人性就是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7:33:00
中国就一直抄别人的东西做在自己国内,然后又不给别人进
作者: cactus44 (钢弹仔)   2018-11-05 17:33:00
这偏能当奇文共赏了...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7:34:00
场,不过今年游戏业一个大寒冬,steam好像碾过wegame了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34:00
经典,强调不合理结果自身是局外人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34:00
为了公益而牺牲私权喔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18-11-05 17:34:00
嘻嘻 不是为了公益牺牲私权 是保护这些人的私权会让我少赚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35:00
比如说你今天看到社会上分配不公的现况和法律,只要你不是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18-11-05 17:35:00
干脆直接说统治者在选哪边比较赚就好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37:00
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典范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37:00
今天我不是创作者,所以坦白说无论二创是否合法化对我影响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7:37:00
笑死 回到家看到还在继续丢脸的“既得利益”论述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38:00
反正你损失不关我的事 lol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38:00
牲他们的部分利益可以创造更大的产值,那就是我的重点
作者: toaykoyo (拼錯的塔矢行洋)   2018-11-05 17:38:00
原来二创可以创造无数的公共利益解决我们社会的病灶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7:39:00
到底是被什么盗版软件洗脑成这种盗版至上的丢脸脑?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7:39:00
我也不是创作者,但我不会觉得需要砍原创来平衡二创啊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39:00
别人家的儿子死不完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7:40:00
你这个心态反而像杀鸡取卵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40:00
sky兄,因为我向来都把人权视为相对概念,要用同样的标准来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40:00
belmontc,人家是局外人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7:41:00
帮他结论一下:为了公义 土匪行为也是共享经济 所以合理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42:00
至于有没有损失不关我的事我是局外人,你因此产生亏损是你的事所有的理论均不负责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7:44:00
煞有其事的讲一大篇谬论 然后半点论述跟数据都拿不出来z明明脑子就都是马克思社会主义 却想包装成中庸 根本扯淡不 马克斯只有要工具交归国管 他甚至连创作者的"财产"跟"智慧"都交给社会共享 这根本极端到不行阿!
作者: cactus44 (钢弹仔)   2018-11-05 17:50:00
照这讲法二创被三创、四创也是不是比照处理?干脆著作权法废掉算了
作者: Luos (Soul)   2018-11-05 17:50:00
因为有二创比原作好的情况 动朋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7:54:00
动物朋友那个不是二创吧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7:56:00
不可否认,创作那么多,一定会有二创超越原作的例子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57:00
有人不承认700E产值,同人展和同人通路,比如FGO那种互利共生是论述和数据,我有什么办法?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17:57:00
但创造一个新题材的付出,不应该被淡化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7:58:00
同人跟二创本质跟定义上就根本不同 你的脸还要再丢几次?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58:00
也有人认为同人的收入都是原作本来就该有的收入,也是摊手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7:59:00
二创不是盗版啦,要讲几次?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8:00:00
你前面提出来的所有二创概念都建构在盗版上,你说不等于?
作者: safy (Ty)   2018-11-05 18:01:00
中国的游戏一大堆也都是二创, 没事儿没事儿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8:01:00
那拜托你从一开始就把二创的定义搞清楚 不是在这边丢脸!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8:01:00
我早说了是中间偏左,因为台湾根本是右到不行,台湾越来越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8:02:00
接近封建和独裁,不要跟我说啥制度问题啦,实务上就是如此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8:02:00
然后要别人信你那套瞎爆的逻辑 最大问题不就你吗?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8:03:00
用语不清 逻辑不明 论述不见 主题乱飞 要我是你指导教授我会先把你当掉然后再撞豆腐自杀以谢国人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8:04:00
你问那些先去扯支持二创就是支持盗版的人阿,又不是我说的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8:04:00
先生 你所有的二创概念麻烦回去看 你根本讲的是盗版OK?你自己讲的不要又扯到别人身上,拜托你看完你写的鬼话我说话已经很客气了 自己没有法律概念又一直鬼扯法律怎样云云 既得利益者怎样云云 那些都还没拿来电你呢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8:07:00
别把锅甩到我头上,我说的是“Lex4193所提的主张全部都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8:07:00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8:08:00
你可以说二创也是不合法的,但不等于二创就是盗版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8:08:00
Lex4193很喜欢断章取义,特此声明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05 18:10:00
Lex4193提出“市场、活跃度”等都可适用于盗版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8:13:00
法律上是这样定义吗? 你拿一篇网志来反驳 笑死又丢脸而且今天主要再骂二创是骂侵害著作权 盗版只是其中OK?你拿一个大集合去偷换概念给小集合 然后说大不等于小但这个大集合本身就有问题了 而你提到的利益又跟小集合的部分重叠 你还说你的论述没有问题吗? 真的是丢脸!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8:16:00
日本文化厅2015的审议会宣告"著作权公诉罪仅限于盗版,二次创作除外"宣告了二创与盗版的不同性质,你再凹阿?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8:17:00
好笑了 你懂什么叫公诉跟自诉吗? 难道没公诉就合法???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8:17:00
谷阿莫我前面已经说了我没看他影片,别跟我讨论他,他会有问题是因为其主张二创的创作性不受到认可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8:18:00
还有二创是个大集合 定义当然要把大集合跟小集合分开zzz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8:18:00
不管合不合法,重点是二创不等于盗版,被打脸想急着离题齁?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8:18:00
你还是搞不懂你问题在哪 你一直讲小集合 然后宣称他是大然后被人家质疑小集合时 又说大不等于小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8:19:00
日本文化厅就已经告诉你二创不合法但不是盗版阿你还凹啥?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8:20:00
这就是为啥我一直要你回去看清楚你自己的鬼扯论述 因为你根本是鱼目混珠 OK? 还在鬼扯一堆zzz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8:22:00
你继续洗阿,最好洗个三四页,让人家不会一眼看到你分不清二创和盗版是不同的概念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8-11-05 18:23:00
对于一个拿着盗版说二创的人 我觉得没啥好讨论了zzz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5 18:25:00
原PO的原文已经写了直接复制和改编的创作性不被认可是侵犯复制权才是日本法律定义上的盗版而且这种我也反对,现在要硬凹说我也支持侵犯复制权然后一击逃跑也行阿呵呵wwww
作者: Fuuin (FSErureido)   2018-11-05 19:00:00
还在战阿 这话题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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