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二创凭什么向版权方大声?

楼主: sam1234580 (人不脑包枉少年)   2018-11-05 04:17:57
路过参战 先声明不是法律人 有些资料是估狗来的 有错就麻烦指教了
直接先讲结论
版权方绝对有那权利把不管是盗版还是二创那方告到脱裤
讲夸张点甚至就算签约授权的官方二创在合约有漏洞的前提下说不定都能告个爽了呢
就算是官方公开声明的二创条约
大多最后都会有个讲白话点就是我想告你就告你的帝王条款
但 就算是这样 二创的存在还是有其合理性
不合法但是合理的事情可不少
例如违反过时且难以遵循的规范
或者有个叫微罪不举的东西 虽然成立的条件似乎有点严苛
反过来说还有合法但是不合理的例子
最简单的一个就前几年修正之前的支付命令诈骗
虽然已经修正了 不过当时就是个合法但不合理的东西
谁知道二创过几年会不会反过来就地合法呢?
至于二创的合理性在哪边 我不打算从我的个人感性作阐述
简单的考量一下当中的商业利益看看就好
理论上 二创若损害到原创的利益
那么原创就应该会对二创者提出警告甚至诉讼
不执行提告动作的理由可能是
1.没有发现这个行为
没有发现当然就没办法告啊
不过如果这是普遍现象 且普遍的会造成利益受损
那么视规模大小 轻则大多数原创官方都会发个简单的禁止二创声明
重则照三餐把侵权者一个个抓出来告到整个同人圈没人敢二创
但显然现在整体大环境并不是这样
2.提告的成本大于利益的损失
叫法务部门耗费好几万甚至几十万成本去告一个同人作家
然后只拿了几千块 亏爆了 干脆放置PLAY 这也是很合理的事情
顺便说一下损失金额也可以为负数 那样就变成收益了呢
就跟很多盗版仔说我也是帮你打广告一样 二创确实有助提高作品曝光度
但带来的正面效益是否大于负面效益那些什么的 我还真的不会算
仅做了破解/翻译等最低限度改作便丢出来的盗版仔确实是该谴责没有什么太大的争议
(虽然我想信很多版众们也都看过不少网络盗版漫画...我先承认我也是)
但也是有许多用心且高品质的二创 二创到最后被官方收编的例子也不少数
3.遭受威逼利诱隐忍不做处置
说个笑话 一个小小的同人作家可以威逼利诱一个公司
不过公司与公司间或许就有可能了 可是这样好像直接收购快一点吧?
总之我主要想表达的是 如果二创真的那么罪不可赦且侵害大量利益
那么版权方们早就连合起来把二创都打压到几乎绝迹了吧
一个不管是在法律或是资源上有着绝对优势的一方没有道理做不到这点小事的
没这么作是否可以合理推论官方认为二创整体来说Z>B?
最少也可以像我上面说的 简单的发个通通不准二创的公告
既然版权方都没这样干了 只是围观民众的我们有必要这么气PUPU吗?
作者: s2637726 (BBQ)   2018-11-05 04:21:00
突然想起巫师原作跟CDPR的纠纷,#1Ri_vuE1 (C_Chat)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蓝)   2018-11-05 06:59:00
如果"盗版"真的那么罪不可赦且侵害大量利益那么版权方们早就连合起来把盗版都打压到几乎绝迹了吧这样看结论有没有觉得哪里怪怪的然后...有只美国的老鼠表示:
作者: sars7125889 (sars7125889)   2018-11-05 07:16:00
所以一开始那篇不就是在说这个,官方没管很好,可是如果官方禁止了你哪来的立场去不爽?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18-11-05 07:26:00
又一个二楼,那来这个二创内容超过六成以上的版是怎样= =
作者: amsmsk (449)   2018-11-05 07:26:00
你以为告人不用钱吗...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蓝)   2018-11-05 07:33:00
所以没有绝迹...是有各种大人的因素嘛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18-11-05 07:45:00
真这么高标准,请从不看西洽这里的心得文与分享图作起= =那种把二创内容当自己的而抨击原作的人绝对有错,但一举想把二创全追杀打死的立论人,我也不知他来这个版是什么爱来又爱嫌的奇怪立场啦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蓝)   2018-11-05 07:46:00
只是说说逻辑上的问题 标准其实很低的就像以前常看到的起手式 你敢说你没用过盗版软件?
作者: juunuon (NANACON)   2018-11-05 07:49:00
有趣的是 这串起因的gridman官方只说不能卖周边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蓝)   2018-11-05 07:49:00
现在其实比较少了 不过用起来还是跟红灯右转一样没什么心理压力...
作者: tn703678 (小朱)   2018-11-05 07:50:00
你有没有用过别人的图当头像(ry
作者: juunuon (NANACON)   2018-11-05 07:50:00
此外是允许的 到底大家是在吵什么劲
作者: tn703678 (小朱)   2018-11-05 07:51:00
就有群巴不得二次创作者被吉翻的特别大声 没办法==
作者: mizuarashi (米兹阿拉西)   2018-11-05 07:51:00
也没人要打死同人,只是想跟大家说其实还是有侵权要小心,就是有人一直觉得没事,所以才警告有可能的危害,结果一直被当成在对同人赶尽杀绝?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蓝)   2018-11-05 07:58:00
首先要把反方都立在极端 这样打起来才顺手吧上面的例子就很鲜明 我知道我有错 但不能说我全错不过大多数人都没说全错啊...
作者: tn703678 (小朱)   2018-11-05 08:04:00
这串就是个混乱的战场
作者: s891234 (嘟噜咑)   2018-11-05 08:17:00
ㄜ.....某L, 可是这个版都没有拿来营利啊,这差很多诶虽然都犯智财啦.....
作者: AN94 (AN94)   2018-11-05 08:28:00
营不营利不是重点好吗 我今天贴个载点也是会被告啊 重点是有无影响著作权人权益 如果销量因此受到影响 还是出局当然实务上还是有一些操作空间 像谷阿莫被告的理由就是影响电影票房 一堆人留言什么帮我省200 根本欠告
作者: warlockeric (古术士爱瑞克)   2018-11-05 09:06:00
就是告了拿到的钱比告人的费用少二创才能活爽爽= =
作者: exrck (神奇皮卡)   2018-11-05 09:37:00
这个要深入追究起来 P网上的推特上的那些二创图文全都犯法包括YOUTUBE上的影片 翻唱歌、介绍动漫作品的影片也算二创一竿子打死一票人 结果就是搞到最后每个都犯法
作者: sars7125889 (sars7125889)   2018-11-05 09:43:00
营利哪里不是重点,今天他要告你也不会特别去算影响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1-05 09:44:00
exrck 基本上就是看版权方要不要追究
作者: linzero (【林】)   2018-11-05 11:36:00
估狗台湾著作权见解,营不营利好像只是其中一个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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