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eoffreyG (骏)》之铭言:
: ※ 引述《LebronJames2 (King James)》之铭言:
: : 借标题问一下
: : 所以买大会员或在B站上看番到底算不算是盗版啊?
: : 我记得板上也有不少上B站看番的乡民
: : 总不会其实都是中国人吧?
: 先说结论
: 在台湾用vpn看B站不是盗版而且完全合法
: 以下是个人浅见
: 先从盗版的定义来看
: 盗版指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对其作品、出版物进行复制、再分发的行为
: 简而言之只要没有下载、重制转发、公开散布等行为你就跟盗版完全沾不上边
: 所以不管在台湾有没有授权有没有代理商
: 只是“单纯观看”你就绝对不是盗版
: 台湾法院在YouTube平台上已经有许多判例以及新闻
: 智财局也有解释过
: 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540176&ctNode=7127
: 同样的道理在B站上也一样
: 基本上不论是观看还是发弹幕投币加值
: 都没有盗版问题
: 当然BT跟p2p因为有上传下载跟散布所以一定是盗版
: 再来是vpn
: 上Google搜寻vpn
: 第一个跳出的广告是
: http://i.imgur.com/h6CocDJ.jpg
: 如果违法中华电信会带头违法?
: 醒醒吧
: 在台湾用vpn合法在b站单纯看影片动画没有盗版问题也合法
: 总之一切都合法
: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17-12-26 02:36:00112 你赢了
作者:
soem (æµæ°´)
2017-12-26 02:36:00说是灰色地带,但其实不可能也不能针对这点立法
作者:
Bewho (壁虎)
2017-12-26 02:37:00所以现在有不需要传输下载就可以看到影片的技术了吗
作者:
shlee (冷)
2017-12-26 02:38:00VPN本身是合法的 症结点在于你用VPN后做的事情
作者:
Bewho (壁虎)
2017-12-26 02:39:00所以我上传youtube影片,所有观看者都有重置嫌疑吗又或是我买了巴哈vip,打开动画疯看影片我也会有重置的疑虑吗
作者:
soem (æµæ°´)
2017-12-26 02:42:00站在技术人员的角度来说,是。但是这么广的定义没有讨论价值
作者:
Bewho (壁虎)
2017-12-26 02:42:00*重制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7-12-26 02:43:00你只给自己看想拷几份都没关系
智财局说民众单纯在YOUTUBE网站上浏览影片,并没有涉及“重制”、“公开传输”之利用著作行为
如果是防盗拷措施的限制ip 应该是指某些资料仅限某ip使用 但有人用vpn伪造该ip
作者:
soem (æµæ°´)
2017-12-26 02:47:00我对这点有疑问,限制观看区域=限制cidr(ip range),技术上来说没什么区别才对呀……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7-12-26 02:47:00限制IP就跟DVD BD锁区一样 是市场区隔针对各地区收入定价 但是怕有人低买高卖的策略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7-12-26 02:48:00你连到低收入区破坏市场区隔会让原厂森77
作者:
Bewho (壁虎)
2017-12-26 02:49:00不太懂你的意思,为什么要吉上传者,我想问的是我在youtube看影片,因为现行技术,我的浏览器必须会对影片进行下载我才能看到,事后我也不会从快取中另外备份,但这样就已经是对该影片进行重制了吗,不符合技术上的必要性吗
作者:
soem (æµæ°´)
2017-12-26 02:50:00这个定义就很清楚了,我觉得这算是技术上的必要性……
那按照智财局说法跟YouTube 类似的B站同样也不涉及“重制”、“公开传输”之利用著作行为
作者:
Bewho (壁虎)
2017-12-26 02:51:00所以一开始才问说现行技术有什么是可以不用传输下载资料就可看到影片的又或是理解错原po的意思了,他是说去看影片这件事不符合技术上必要性,我问的是看影片必须经过资料传输下载难道不符合技术必要性吗
作者:
soem (æµæ°´)
2017-12-26 02:55:00问题会回到用VPN规避CIDR限制(IP range),到底算规避防盗拷措施,还是算购买合适的播放器播放不同分区的DVD
是说台湾这一块法律也不太完善啦 违法与否也非绝对这种网络新兴产业相关的判例很多都因人而异的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7-12-26 02:59:00另外要看老大哥条文里有没有跨区观看不爽就BAN你号
ip限制是否算是防盗考还很难说吧,真的开吉最后还是得个案认定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7-12-26 03:00:00例如之前有人在Steam买的白菜价GTA买到死去的Case
基本上版权方授权给B站 就代表它允许B站给观看者必要的下载行为 这行为就不会有盗拷疑虑 那宣称限制IP是防盗拷是站不住脚的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7-12-26 03:01:00B站帐号当作DRM的话 利用虚伪不实的资料登载就有可能我是不知道取得中国电信商手机号是不是那么简单啦
所以限制IP纯粹只是买卖契约问题 不太扯到著作权法
等等,你在讲什么?经过VPN增加的是匿名性,反而会增加机密
作者: IMGOODYES (传奇般的洗厕所终结者) 2017-12-26 03:05:00
可以用台湾的手机号码啊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7-12-26 03:06:00看之前的几件Case如果资源是国产那死去的机率很高
资料在通讯中被窃取的风险吧,因为不能确定节点是否可靠
作者:
soem (æµæ°´)
2017-12-26 03:07:00反过来说如果你能确定节点可靠,不就可以增加机密性吗?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7-12-26 03:07:00要看VPN供应商呀 免费的就跟裸奔没两样VPN是确保传输时能掌控到底是哪些节点 是隐匿性
作者:
soem (æµæ°´)
2017-12-26 03:08:00原PO讲的是一般论嘛XD 你们不要单探讨个案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7-12-26 03:08:00但是加密性还是要看你传输的资料是怎么加密的
作者:
Bewho (壁虎)
2017-12-26 03:09:00自己去google条文,原来有写了= =“前项网络合法中继性传输之暂时性重制情形,包括网络浏览、快速存取或其他为达成传输功能之电脑或机械本身技术上所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7-12-26 03:09:00当然加密的好你可以不用Care怎么传输的 跟纳粹德国一样
然后资料仅存在于缓存中就视同重制,这不是台湾网络法规
作者: poeoe 2017-12-26 03:11:00
当智财局认为单纯浏览影片并非重制 那基本上就没有利用著作
作者:
Bewho (壁虎)
2017-12-26 03:11:00不然看你讲的看合法影片都落入重制权的范围一样,怕
制订初期就被骂到爆掉的点吗?继续用15年前的观念在那恶法亦法...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2-26 03:14:00缓存算重制还得了XDDDD
至少把"拥有"和"使用权限"两者分开看吧,用这种旧定义只要一上网无时无刻都在违法,大老板不告你是佛心来着的
作者: notneme159 2017-12-26 03:17:00
推个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7-12-26 03:19:00美国正在战网络中坜 没空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7-12-26 03:23:00是不是还叫你24小时内自行删除
作者:
Bewho (壁虎)
2017-12-26 03:26:00智财局102年03月25日电子邮件1020325函释“三、如该网站系提供非法影片供网友观赏,而您只是单纯收看,未再将该影片以下载(重制)、公开传输方式传输给他人(例如使用P2P软件),其所发生之“属技术操作过程中必要之过渡性、附带性而不具独立经济意义之暂时性重制”,依著作权法第22条第3项规定,亦不涉及侵害重制权之问题。”抱歉,看来和你理解的不一样呢
你先拿个纯观看被判有罪的判例出来再说吧不然也只是打嘴砲而已
作者:
fromPtoZ (fromPtoZ)
2017-12-26 03:40:00b站观看影片的过程不涉及上传所以基本上是不可能被判有罪的是不是防盗拷措施这个要靠法官认定啊也不是你文中说了就算
资讯免费化的趋势之下,限制是自掘坟墓实际告也不会被判有罪 除非你看幼女影片
作者:
fromPtoZ (fromPtoZ)
2017-12-26 03:55:00上面bewho大po的发函也说明单纯的串流观看不涉及重置(下载)
我用google扩充unblock Youku看B站被吉,我倒想知道,能由哪方用什么法条定我罪?
作者:
fromPtoZ (fromPtoZ)
2017-12-26 04:01:00世界上所有的著作权法之中最强势的就美国的dmca罢了少数对国外盗版行为规范力道很大的著作权法其他国家的著作权法对于国外几乎没有规范力但实际上还是有dmca几乎管不到的国家像是荷兰,罗马尼亚跟俄罗斯一些涉及盗版,破解的网站很喜欢把网站架在这三个国家反正这方面真的有在架站的基本上都懂实际上该怎么操作没有像你说的那么严重 这领域都多少人实际玩过了没有接触到底限真的就是不可能出事
作者: Cabbage159 2017-12-26 06:44:00
推
作者: jmd0820 (C'est La Vie) 2017-12-26 07:18:00
我合法付费Netflix,但因为我观看影片,技术上必需载部份至浏览器,所以我还是等于重制了影片,片商随时可以告我?
作者:
darKyle (飘向星空)
2017-12-26 07:44:00有侵犯在中国地区的著作权之疑虑 但你拿台湾法令来解释?还是你要跟法官主张ROC法律也适用于沦陷区的著作权?
作者:
suifong (小火柴)
2017-12-26 07:47:00怎么讲的跟实务根本不一样…
作者:
t13thbc (the 13th black cat)
2017-12-26 08:14:00重制有分非法和合法的 并非重制就一定是违法 这两个要分清楚 必要又无营利的重制其实并没有问题 但细节还是要看函释
作者: Nravir 2017-12-26 09:04:00
没法管你,不过他可以选择锁你帐号,锁区的公司森气而已
不是没法管, 只是抓你不合成本而已就像你在台湾卖盗版巫师三, CD Projekt也不太可能跑来告你
作者:
Cyjustin (justin)
2017-12-26 10:46:00函释内容讲的是提供vpn的人违法,也不是使用者违法...
没违法为啥要被自由心证说有罪? 有判决书吗具体来讲b站怎么告我,台湾政府用哪条订我罪?灰色地带说法就是自由心证,如果今天你使用google搜寻就要付费,你用网络还要付网络专利费给发明家的话,你说的才可能是对的。若是这种假设,vpn会先被严格控管,前面的根本不用谈 要也是制裁散播vpn的人,而实务上观看就是无违法
作者: Nravir 2017-12-26 15:39:00
无罪,但就算你有付钱却没遵守地区规范就可以锁你帐号如果B站觉得锁区用VPN是不可以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