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acgn股票市场公司法草案推投 Part 2

楼主: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17-09-30 09:35:37
本次推投主要处理需要变更程式实作的部分
先进行的理由是希望让GM有充裕的时间实作
原草案在 #1PnzQ4Rj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06268804.A.6ED.html
注:原草案第19条第3款释股门槛变更为第一四分位数且已实施
本次推投有 5 项需推投项目,每人可以投 5 票
请注意:在同一项目重复投票者仍计为有效票
推投截止时间为 2017/10/03 09:35
每一项目有y/n或是a、b、c等选项
推投时以 (项次)(选项)@ 的方式推文
例如赞成第1项就推 [email protected]
赞成在第2项采用a方案就推 [email protected]
1. 第9条第3项、第14-15条:是否赞成新创保证金制度(y/n)
新创公司时需缴交1000-4096元之保证金(具体金额得由金管会变更)
保证金在公司成立时作为投资的一部分取得股份,新创失败时则不退还
此方案会让新创公司产生风险,且保证发起人必须投资
或能阻止新创公司浮滥的现象
2. 第9条第4项:发起新创公司数量限制
a. 12小时内限一间
b. 12小时内限二间
c. 维持现况不限制
同样的,限制同时新创公司数量应会使新创公司增加速度趋缓
可以使同一个帐户同时发起多家新创的现象消失
3. 第9条第2项:是否赞成新创公司之资料在申请送出后至上市前全部不得修改(y/n)
这是为了防止发起人用虚假的资料蒙骗投资人,单纯的错字更正等可由金管会为之
另外对于填入错误资料的罚则会另外推投
4. 新增36条第1款规定:是否赞成被处以禁止交易、禁止推荐或停权者不领分红(y/n)
因为分红所得现金之主要功能即为交易,推荐则用以产生营收分红
是故若允许被禁止交易、推荐的帐号可以领得分红
与原先实施处罚的本意即有所扞格,故提案新增此规定
5. 是否赞成“经理人因故于改选后下一商业季度开始前缺位者,金管会得依董事长之声请
,于商业季度开始前依声请意旨代为处理产品相关事宜。”(y/n)
这条的目的是处理因为经理人消失使得公司无法上架产品而设
因为目前经理人改选已提前到换季前一日,留有时间让新任经理人处理产品事宜
又换季后当季产品不能再新增,已无代理的实益
故此机制只限制在“改选后下一商业季度开始前”董事长可以请金管会代为处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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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y,1n,2a,2b,2c,3y,3n,4y,4n,5y,5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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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ozenmouse (*冰之鼠*)   2017-09-30 1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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