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说除了全部拒收和收了全丢掉以外还是有别的选择啦,
毕竟这事件最大的问题点就在于根本找不到加害者,也就是没有对送礼对象进行纪录。
事实上送礼人如果出自善意,
那么将部分个人资料(名字、照片等)提供给送礼对象知道其实也没关系吧?
有机会能让对方知道这个礼物是自己送的应该也会感到兴奋的。
当然自己又不是什么大名人私自搞这个门槛好像也不太好;
因此我觉得可以由主办单位负责订下这个规定,
就写个于本活动送礼需检附些一些资料,
像是送礼人跟礼物的面部清晰合照加签名什么的;
也不用设什么检查站,只是让参展者可以有个依据避嫌,不怕被骂大头症,
来源不明的礼物也可以名正言顺地丢掉,自己不会心里过意不去。
话说这次事件应该是同人展有史以来第一次,又或著至少是很长时间以来的第一起吧?
如果是的话这样作为没有足够过去经验可参考的这次的受害者根本不该被检讨才对吧?
平常治安很好夜路很安全的情况下,鬼才知道自己会成为连续杀人狂的第一个目标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