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摘要:
1. 同意用既有条款处理(被酸者若觉得超过则自行检举)
2. 不需要增设条款
3. 在合理范围内,同意有些被酸只是刚好,也只是陈述事实
无人身攻击。
下面是先前的部份:
路过参与讨论 文章看下来
感觉与其针对被桶的人制定规范
不如针对"酸人的底线"来制定规范更好
而"某几篇"文章的讨论也有朝这方面走的趋势
(换言之 只要将人身攻击条款规范清楚即可)
首先连名字都不能提到就太夸张了,
客观说会希望做到这样的人应该是"少数"
另外,违规者倘若不对(当然也有误判情形)
落井下石与否见仁见智,但也有个底线(就像某大说到的 其实就只是在划清界线)
如果只是找话题聊另当别论
如果真有心处理,那看要不要好好看待这件事
(如同之前好像有文章用图片让大家表示"色情违规"的尺度到底要到哪)
由于没真正的公平,现实中也只能达到"多数人"认为的公平
因此看是否仿照之前让大家一起决定标准
例如说以下哪些说的没错、没有越界,哪些则酸到已经到人身攻击地步
由大家评断
(以下复制一些爬到的例子)
XX终于被捅了
桶的好
暑假到了
耳根终于清净
终于不用再看到废文
慢走不送
太爽啦!!
不做死就不会死,自找的
废文王4ni?
有些只是陈述事实,而至于有没有被人身攻击到
每个人感受不同。(若认为人身攻击则去检举)
假设有要处理的话,就让版主或大家一起先列出一些敏感或界线模糊的句子,
来讨论哪些越界那些OK
未来版主判断时,
就根据"没出现过的话"在"列出的这些话"中最接近的那一句
去做判断的标准,觉得判决不公再申诉
(其实也不可能完全做到最好,只是看要不要"尽量"做到"多数人"满意
作者:
alexjui (C100)
2017-04-12 10:00:00除了不做死不会死 后面加上自找的有问题外其他没问题
作者:
SOSxSSS (可爱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7-04-12 10:00:0036以外OUT(*゚∀゚)
作者:
alexjui (C100)
2017-04-12 10:01:00如果只留不做死就不会死 老实说也只是陈述事实
作者: akagikai (赤城) 2017-04-12 10:01:00
既然都说人身攻击就用人身攻击那条就好
作者:
alexjui (C100)
2017-04-12 10:02:00XX终于被桶 陈述一个事实(出非那个人根本没发过几篇)桶的好 ,表示赞同的意味暑假到了 没任何意义 耳根清静 ,表达不喜欢那个人的文但文章的好恶属于主观,你不能说这构成污辱
现在版规是要提高人身攻击的底线了吗因为对方没有发言权,所以不准论及既然是酸文,代表一定会有人觉得被酸
作者:
CP64 (( ̄▽ ̄#)﹏﹏)
2017-04-12 10:12:00这东西就一般的人身攻击条款就好了
作者:
azc3144 (魔法科的守护者)
2017-04-12 10:13:00一般人身攻击条款足够了
作者:
CP64 (( ̄▽ ̄#)﹏﹏)
2017-04-12 10:15:00这种说被桶刚好之类也要该的话 就只是更彰显你是个不负责任的人而已
拟提的粒子根本没有人身攻击提出意见的版友说说是落井下石和调侃
作者:
CP64 (( ̄▽ ̄#)﹏﹏)
2017-04-12 10:17:00而且说真的 真的去板务检举也只是再被认证一次吧....
他是要版上禁止调侃被水桶的犯人讲个暑假到了就要被桶了吗
作者:
CP64 (( ̄▽ ̄#)﹏﹏)
2017-04-12 10:20:00调侃喔 就你的行为就给人那样的形象 被酸怪谁人觉得这种分寸的问题做不成板规就是
作者:
xian (咸蛋超人)
2017-04-12 10:30:00还是回到原点 真的被人身攻击 还是可以去BM检举那没有越界的 为什么还要特定立版规限制其他人言论自由呢?
作者:
npn1992 (沉默是金)
2017-04-12 10:34:00主要原因是因为某人被桶开party洗版面
作者:
CP64 (( ̄▽ ̄#)﹏﹏)
2017-04-12 10:37:00如果不是用攻击条款 这东西就只能用舆论处理吧适因为把 *要同情没办法出声的人* 写进板规里怎么想怎么怪吧 还是你想要把这么大的裁量权放给版主
作者:
brianoj (马可先生)
2017-04-12 12:13:00不做死就不会死 我看这是在说版主吧 没事搞这个干嘛这要弄出明确界线摆明有困难 还跳下来搞这个
作者:
qppq (爽到睡不着)
2017-04-12 12:36:00楼上 不是版主搞出来的 是别人提案的 不该骂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