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建议禁止对水桶中板友落井下石

楼主: bbbgggttt999 (乱我D槽者必杀之)   2017-04-12 04:21:33
※ 引述《emptie ([ ])》之铭言:
: 乍看之下这条好像跟现有的私人恩怨或是人身攻击重叠
: 不过我觉得背后的精神是不一样的
: 至于有没有需要以及执行上的难处…就再说吧
: 我是觉得蛮难执行的。
: 在目前的实务上,私人恩怨检举如果是希洽板上的言论都是视为不成立
: 人身攻击的话,如果就事论事酸个几句也不太算…
: 会有这条的出现我觉得重点还是在“水桶中的版友”这个适用对象上
: 水桶中的人是不能发言的
: 数落在水桶里面的人本来就不是什么值得鼓励的事情
: 这跟欺负不能还手的身心障碍人士有什么两样?
不值得鼓励但是也没有禁止的必要
道德这种东西每个人标准都不一样
硬是要规范所有人都“必须遵守”那就不再是道德层面而是升级成具有拘束力的法条规范
说到底提议这条根本没必要
没有人身攻击没有引战没有造成对方名誉损害的范围内,说什么都是自由的
某人被水桶,公告文下面说句爽,说句掰,说句慢走不送,是不是以后都要算入落井下石

嘲笑讽刺本来就是人类社会常见且合法合理的权利,立法去限制这种东西毫无意义可言
某些人自觉道德强烈不喜欢可以接受,你有权设黑名单不去看不参与,但是强制要求他人
遵从自己的道德标准就太过份了。
: 这跟那人进水桶的理由一点关系都没有
: 重点在于他没办法发言的这个事实
: 当然,换个想法
: 也可以主张不要霸凌弱势群体是个人道德上的修养
: 不应该用法律强制规定或是处罚
作者: sscck5 (oraora)   2017-04-12 08:39:00
同意
作者: zhiwei806 (Billy)   2017-04-12 09:19:00
同意
作者: azc3144 (魔法科的守护者)   2017-04-12 09:53:00
同意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馒头很猎奇)   2017-04-12 10:19:00
同意 我今天刚出狱也能嘲讽一番ㄌ
作者: song (喵的)   2017-04-12 19:47:00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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