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mptie ([ ])
2017-04-12 02:22:18乍看之下这条好像跟现有的私人恩怨或是人身攻击重叠
不过我觉得背后的精神是不一样的
至于有没有需要以及执行上的难处…就再说吧
我是觉得蛮难执行的。
在目前的实务上,私人恩怨检举如果是希洽板上的言论都是视为不成立
人身攻击的话,如果就事论事酸个几句也不太算…
会有这条的出现我觉得重点还是在“水桶中的版友”这个适用对象上
水桶中的人是不能发言的
数落在水桶里面的人本来就不是什么值得鼓励的事情
这跟欺负不能还手的身心障碍人士有什么两样?
这跟那人进水桶的理由一点关系都没有
重点在于他没办法发言的这个事实
当然,换个想法
也可以主张不要霸凌弱势群体是个人道德上的修养
不应该用法律强制规定或是处罚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7-04-12 02:23:00这跟欺负不能还手的身心障碍人士有什么两样? <- 逻辑不行还是你只是想拐弯骂人是身心障碍人士 嘻
这比喻听起来像自己去给车撞 然后不准别人说你给车撞的问题一样
作者:
poke001 (黑色双鱼)
2017-04-12 02:24:00这样等于进水桶就开了无敌星
被水桶者也无法反驳 但问题是该认么认定*该怎么认定
作者:
d200190 (瞌睡熊)
2017-04-12 02:26:00被水桶者能不能反驳为什么很重要...不太懂
首先要讲明所谓的落井下石是啥吧..如果是人身攻击应该是可以检举
板规不是都说检举有两种方法了 1.洽妹发文 2.私信板主
楼主:
emptie ([ ])
2017-04-12 02:27:00水桶里面的人不能发言,你在版面上数落他也没办法作出任何回应,我觉得这就就是对弱势者的霸凌行为,就算你的言辞没有到达一般会认为是人身攻击的程度,也是非常不值得鼓励的事情。只是到底这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还是应该要用法律强制规范?我也不太确定
水桶的人不能发言? 这里可是网络 你有没有想过过了这条
作者:
poke001 (黑色双鱼)
2017-04-12 02:29:00那这样反而会希望别桶别执行板规 捅了等于瞬间有了强制要其他人闭嘴的权利
我也是觉得没有到人身攻击程度的话 其实是可以不管的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7-04-12 02:30:00不要当鱼都不会是鱼 基本上这条过了对优质洽民根本没差
作者:
LOVEMS (ç‰åˆ°è¶ŠéŽå¤©ç©ºé‚£å¤©)
2017-04-12 02:30:00觉得被攻击就算可以回嘴应该还是进BM检举吧?难不成在西洽互相喷才是好事?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7-04-12 02:31:00而且这根本都是当事人没反应,观众在喊烧的吧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7-04-12 02:32:00优质希洽从你我做起 拒当酸民从希洽出发
这提议不错 真的那么担心被桶的不能回嘴干脆给一个时间出来放风还嘴好了
作者:
d200190 (瞌睡熊)
2017-04-12 02:33:00不能理解,没法回应是他自己造成的,弱势在哪
楼主:
emptie ([ ])
2017-04-12 02:33:00这条就算新增了也一定是当事人检举才会成案的类型。我觉得视实际执行情况而定吧,看是纯粹端正板风用的指标式看板精神,还是变成海钓场大杀器…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7-04-12 02:34:00我真的觉得心灵要坚强一点,不然出社会怎么办
楼主:
emptie ([ ])
2017-04-12 02:34:00就说跟他进水桶的原因无关了,怎么有人还是不明白…
过了直接变文字狱 反正玻璃心觉得碎了就检举觉得被落井下石就检举 觉得不舒服就检举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7-04-12 02:35:00检举没错啊 反正有版主把关下一条就是废除私信检举惹
作者:
poke001 (黑色双鱼)
2017-04-12 02:36:00直接故意踩线开群嘲然后进桶,谁敢嘴回去就是落井下石
真的 站着说话不腰疼 过了继续当U值洽民没你的事反正会累死的是板主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7-04-12 02:38:00信徒要干嘛?限定当事人不就好惹
人身攻击又怎么样?一堆外国人你又奈牠何?被桶就被桶,在C洽谁跟你认真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7-04-12 02:40:00轮奸啥没人鸟进桶的怎么会被奸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7-04-12 02:41:00是该啦
太超过被桶就不要再出来欢了,自己鼻子摸一摸就算了啊友站常常讽刺开个香堂让大家上香,这么认真干嘛?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7-04-12 02:44:00还可以杜绝凑梗废文 我觉得不错
楼主:
emptie ([ ])
2017-04-12 02:47:00凑梗废文是这板的核心价值之一了啦…拿掉的话这版干脆改心得情报创作限定好了…诶,说不定有有些人真的希望希洽变成这样。有点离题了就是。总之关于这个提案我的想法大概就是核心精神很崇高没什么错误的地方,但是执行难度超困难。
WTH?凑梗废文是核心价值?抄梗只是浪费数据库空间
我觉得水桶不是强力到像你比喻等级的罚则 所以这样讲怪怪的
楼主:
emptie ([ ])
2017-04-12 02:50:00网络论坛不能发言用身心障碍人士类比很恰当吧…
作者:
LOVEMS (ç‰åˆ°è¶ŠéŽå¤©ç©ºé‚£å¤©)
2017-04-12 02:50:00原来凑梗废文是核心价值呀.....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7-04-12 02:50:00很困难啊 分身帐号那么多 办个角色id入桶就不能嘴某个角色惹
如果是针对他的 他可以在有紧密关联的BM版检举自清
楼主:
emptie ([ ])
2017-04-12 02:51:00上面weichi也说了,不实言论目前无罚则
作者:
d200190 (瞌睡熊)
2017-04-12 02:52:00身心障碍可不是他们自己的选择,水桶是犯规受到的处罚
不实言论但不到人身攻击的这个范围请给我一些范例 我想不到
不实言论=毁谤=负面攻击,怎会不能检举74上面有回这句阿
楼主:
emptie ([ ])
2017-04-12 02:54:00申诉或是养分身都是额外的救济管道了,而且虽然板规不禁止,把水桶中分身出来发言当作常态是不是有点怪怪的…
weichipedia: 那这样或许也能用轻度人身攻击检举?
身心障碍人士可能基于先天或后天的事故 需要更多一步的
照料与留心生活环境是否对其友善 是真正的弱势跟这不同
我自己是不会用因为他犯规所以活该这类的说法啦 单纯就是他是有足够应对手法去处理对他的不实言论的 而且是目前版规就有保障
楼主:
emptie ([ ])
2017-04-12 02:57:00身心障碍人士也有自己做死弄到残废的啊,飙车混黑道的一直都有,但那不是你可以嘲笑歧视他们的理由。
作者:
d200190 (瞌睡熊)
2017-04-12 02:58:00而且真要那么崇高的话,酸人行为就直接完全禁止,跟被酸对象能不能反击也没什么关系
你不能把道德直接变成规范啊 只有行为可以规范而已所以我才说我不会说他活该 但他并不是不能反抗的
为什么申诉会是"额外"的救济管道我的天,一个有规则的地方,有权限的人依规定判罚但再怎么样也一定会有出错的时候,所以申诉是配套阿
我不认为违反使用者规范遭致水桶处分 其所带来的不便能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7-04-12 03:02:00不要发文发到身心障碍就好
楼主:
emptie ([ ])
2017-04-12 03:03:00就说重点不是在水桶的判罚了…
以后板主也不能发公告了,公告OO被桶还要被检举落井下石 超烦的
楼主:
emptie ([ ])
2017-04-12 03:15:00其实我也是觉得这个要正式立法有极大困难。只是有些人一直聚焦在水桶本身觉得必须要澄清一下这点而已…结果就打了一堆字了。身心障碍人士可能会有一些不正确的联想,但我觉得用在比喻帐号被水桶之后的失能以及弱势上,是蛮符合的。
别拿身心障碍人士 你干脆拿囚犯类比更像犯了某些规则被抓去关 同样不能反驳外面世界
为什么不用犯人更直观 其实犯人也同样有该有的权利吧也同样被剥夺自由 同样不该被歧视(即使有不少人不这么认为)
突然提升到身心障碍人士的标准 层次跳有点大 所以在4F
觉得用障碍人士类比不好。障碍人士不是他自己能控制的。可是如果你今天好好守法的话会被桶会被酸?
楼主:
emptie ([ ])
2017-04-12 03:20:00有期徒刑是人身自由而已,帐号被水桶是连要讲话都无法了
外界人讲话 你也听不到啊 你是要反驳什么?你会觉得有人一直在落井下石?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7-04-12 03:22:00
把所谓的落井下石的那条线订出来啊 不过我猜订出来之后会发现根本是多余的 因为那条线和平常不能人身攻击差不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7-04-12 03:23:00
多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7-04-12 03:24:00远远?又不是在他版 还是C洽也要来隔空水桶?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7-04-12 03:25:00我不记得西宫是把自己毒哑的
作者:
d200190 (瞌睡熊)
2017-04-12 03:25:00不能霸凌弱势,那十个人酸一个没被水桶的人算不算霸凌?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7-04-12 03:26:00石田也是认证过的
作者:
cloud654 (cloud)
2017-04-12 03:27:00霸凌是正义的 因为我们是在惩罚坏人
跟被水桶相近主题的文章会被检举跟被水桶人特质相近的文章也会被检举
楼主:
emptie ([ ])
2017-04-12 03:27:00当然也算啊,只是没被水桶的人可以回10篇回应他们,被水桶的连推文都推不出来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17-04-12 03:28:00好奇问回板务文需要acg点吗记得以前是违规吧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7-04-12 03:28:00以为全世界挺你 结果被干就见笑转生气说落井下石
作者:
cloud654 (cloud)
2017-04-12 03:28:00电视上都说 请给更生人一个机会 看来有人连活路都不给
像某人看到闪轨可以统统检举一遍然后讨论JRPG的也都检举一遍
楼主:
emptie ([ ])
2017-04-12 03:29:00不管你回什么文,都不需要ACG点。老规矩了。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7-04-12 03:29:00那挺水桶的也一起被处分吧 还是说现在也要搞自助餐
作者:
d200190 (瞌睡熊)
2017-04-12 03:29:00所以你的重点是要有办法回手?
你不能把西洽类比成世界啊 西洽外有BM 有黑特 有八卦如果有人或有几十个人发关于他的不实指控文 他可以说话的地方还有非常多
被永桶更爽了 有些人被永桶只要提到特定话题就会提到他,看到统统都可以检举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7-04-12 03:33:00靠北这样教主铁手套都不能酸耶
就执行面来看确实是困难的 但抛开执行问题 这种行为的确让人汗颜到想做些什么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7-04-12 03:37:00那你就挺他呀 现在又没规定不能挺
霸凌被水桶的人 干脆比照探监会面时间每天固定时间让你可以回个推文 还比较有可能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7-04-12 03:39:00现在又不是规定不能给蚌蚌牡蛎只能讲干话
作者:
CPULE (温眠)
2017-04-12 03:40:00欺负残障 也要看他是不是自己把自己脚打断的吧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17-04-12 03:42:00在现实我还可能伪善假装在网络被永桶被酸刚好而已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7-04-12 03:43:00
程度问题啦 他把自己腿打断 笑笑他可能没什么 最多最多就缺德而已 但是你去把他另外一只腿打断就不行了简单来讲就是现行规定可以处理的问题 干嘛去订一个新的
可是板友怎么去打断另一条腿? 照逻辑来看能打的只有板主吧
这类比不对吧 比较像是某人被关政论节目大开嘲讽然后你现在要禁止节目谈论这个人这样完全不合逻辑吧 了不起就是觉得不妥的人拒看硬要把节目收掉只会被抗议是文字狱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绅士)
2017-04-12 04:57:00有人犯罪被关监狱我还是会想酸他啊,冤狱那又是另回事惹
干脆说犯人被关 无法对报纸媒体左邻右舍的批评回嘴Zzz
作者:
Xhocer (以å‰ä¹Ÿå¾ˆå¿«æ¨‚)
2017-04-12 07:37:00水桶是自找的,身心残障又不是出于己愿,怎么比?
don't fucking care,有人被酸到跳楼再跟我讲,然后我他妈再酸一次
作者:
npn1992 (沉默是金)
2017-04-12 07:55:00不实言论怎么判定?这样就轻度人身攻击…
作者:
thuki (æ®å‹•å¤œæ™šçš„散尾éž(s))
2017-04-12 08:24:00想教化他人的话去当老师如何?
作者: CCNK 2017-04-12 09:01:00
自己犯规怪我喽 拿身障类比一整个可笑
作者:
linzero (【林】)
2017-04-12 09:09:00那嘲讽不会来该版的又要怎么算?
作者:
ck6a83 (河马-西波)
2017-04-12 09:19:00你把他比做身心障碍算不算落井下石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7-04-12 09:24:00怎么被你跟1F弄的好像轻度智障
被水桶是不会找人代发喔 边缘人寄信给版主代发不行?
作者: epidemic000 (贤木jocker) 2017-04-12 10:53:00
不要侮辱身障好爆
作者:
vaisarqa (GhostExMachina)
2017-04-12 10:54:00你好坏 偷酸身心障碍人士
作者: ASEVE (ASEVE) 2017-04-12 13:06:00
完全错误的类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