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zardfizban (疯法师)》之铭言:
: 想到这篇
: 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n=60084&snA=164984
: 译者: https://home.gamer.com.tw/homeindex.php?owner=uyaihc
: 本篇翻译自“夫に离婚だと言われました”讨论串,亦同步发表于个人小屋...
: 丈夫突然宣布要和妻子离婚,小孩也支持爸爸的决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 以下为原文撷图:
: 请点选观看图片
: ▲ 对原文有兴趣的可以点图放大(来源:这里)
: 翻译如下:
: 我是一个30后半的专业主妇。丈夫比我大3岁,还有个11岁大的儿子。
: 今天早上,丈夫说要跟我离婚。理由似乎是,我把丈夫作为嗜好的动画商品以及
: 蓝光给丢掉的缘故。丢掉的理由嘛,以前丈夫曾经多次把装有宝特瓶饮料的箱子
: 带回家,如果问他原因,竟然说是为了参加应募活动而买的...。由购买的瓶数来
: 估计,大约是稍为超过一万円的金额,如果向他抱怨的话,则会被说“我是在自
: 己的零用金以及存款的范围内消费,别跟我抱怨啦。”
下恕删
日本的这个案例,看起来老婆是不愿意离婚了,只能老公要求法院判离
不过这种事情可以成功离婚吗?
以台湾的情况来看,应该只能用民法1052II的“重大事由,难以维持婚姻”,丢东西可以
算吗?
又,小孩可以自行决定要跟谁还是得由法院判?
有没有熟悉日本法律的版友可以解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