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loud654 (cloud)》之铭言:
恕删。
先讲结论,我认为怒灌区治标不治本。
怒灌区要风向一致,大家有相同的宣泄的目标才有用。
像棒球或LOL又吃锅贴,大家一起北送怒嘘个几次就过去了。
而松龙和人龙这两个事件明显就是意见有分歧才会战翻天。
当然当时的主流意见是被中国人和$ega惹毛,此时不抗议更待何时?
但是也有人认为这没什麽麽大不了,游戏归游戏,石头没砸到我的头上就好。
也有人认为$ega在商言商,想怎么作是他家的事。
也有人认为台湾本来就不是个国家,种花民国万万岁,改得好改得妙改得呱呱叫。
也有认为我们和中国血浓于水,大家一起爱爱不是很好。
也有人单纯是不想看到这种议题,只想看到满山满谷的河蟹。
有不同的意见在相互摩擦,当然会战个没完。
你开个怒灌区大家怒灌一波,以为没事了。
结果过没多久有人转贴个新闻,加个让人北送的备注,然后八成又会战个天翻地覆。
前几天的$ega事件很明显就是松龙事件的延伸。
松龙事件以禁回收尾,但是明显的大家的怨气没有平息。
所以$ega一个腿软跪下去,又让同一批人战了起来。
然后$ega事件没有禁回,就让大家战了个爽,战到没梗了自然就懒得吵了。
个人认为现行的版规一定有修改或废除的需要。
因为这种事情在未来一定只会更多,不会变少。
我高中开始在网络上接触到所谓的中国人,也那种一辈子待在他们“大陆”的大陆人。
而不是早就偷溜到美国加拿大的爽人。
说真的他们以前没有那么敏感脆弱,也就是玻璃心。
我写的YY网小开场就说了台湾是独立状态,拿给中国人也没有看到他们怒喷。
可是现在咧?
中国人被他们的老共煽动,思想普遍极为偏激。
松龙是一例。
人家刚看完日剧,有感而发画了一张川岛芳子。
马上被一堆玻璃心爆裂的中国人要求撤图,说他画的是汉奸,对不起我们13亿中国人。
很可笑的,人家姓的是爱新觉罗,是满族的贵族,根本算不上汉奸。
而且判她汉奸的是我们头上的种花民国,可不是他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wwww
人龙又是一例。
原本的“桐生先生对台湾这个国家有什么印象呢?”
对大部分的外国人士来讲,他们对台湾的一般认识就是如此。
对他们来讲,台湾就是一个国家。
虽然对面有个中国整天在意淫,自己也莫名其妙抱着那个种花民国不放。
但是那个岛上有自己的政府、军队、人民、经济体,正的看反的看都是个国家。
所以负责游戏脚本的编导就这样很自然的写下了:
“桐生先生对台湾这个国家有什么印象呢?”这样的台词。
但是这个可怜的编导万万没想到,
有一群心灵脆弱的中国人会因为这单纯,陈述事实的一句台词大动肝火。
而日本人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玻璃心的愤青没差,势头过了还是会乖乖掏人民币。
但是那群管他们的中共官员就有差了。
在台湾,我们不会因为一句台词就让游戏不能上市。
但老共是独裁国家,他们不仅会让你的游戏上不了市,还会搞到你整家公司不能作生意。
想了想$ega开头的$,腿一软,心一横,果断把国家拿掉。
大家和气生财,你玩你的游戏,我赚我的人民币。
再一个例子,黑天鹅效应的作者Nassim Nicholas Taleb送了他的书去中国印刷。
中国的印刷厂却要他在全书里只提到两次的Taiwan前面加上China。
导致Nassim Nicholas Taleb怒换印刷厂。
之后Nassim Nicholas Taleb也说了他根本不在乎那两个Taiwan。
而是北送中国的思想审查行为。
更衰小的周子瑜就不用再说明了吧?
拿个党旗挥一挥就中标,史上最惨没有之一。
整个中国现在是风声鹤唳,每个人都怕被贴上台独的大标签。
即使自己不是愤青,也要装成愤青来迎合党意。
再重复一次。
这种事情以后只会多,不会少。所以我赞成修改或废除版规6-2-7。
(除非刚刚被干掉的衰小大使真的引发了世界大战)
我认为的修改方向如下:
6-2-7 涉及中华民国相关党派色彩、政治立场以及中台关系之议题,
包含以下:
此条明显过严,已经到了连马皇降临、雨港基隆、或是相关政策都不能讨论的地步。
应该改为禁止发表和ACG无关的政治议题,并整并以下的细项。
6-2-7-1 负面攻击任一政党或候选人。
此项规定模糊不清,什么才叫负面攻击?
假设我只说○○党很烂,●●党只会作秀,这样叫不叫负面攻击?
政治人物的绰号算不算负面攻击?
祭止兀、空心菜、剪彩王、白贼义、神猪,还有族繁不及备载的马英九系列绰号。
以上这些要怎么判定?
再加上政治新闻若是和ACG扯上关系,那版众触犯此项的可能又是高了不少。
不讲多年前的高达八成、海洋堂、幽灵公共汽车闹事。
光是这篇还在版上的
若执政 蔡英文允做动漫业者后台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48981305.A.6AA.html
只要有人去检举,想必下面都是一片大屠杀。
然后我想不到有任何明确规范的可能性,所以我主张此项直接废除。
真的有明显人身攻击的部分交给6-2-1即可。
6-2-7-2 讨论时带入要求支持或反对特定候选人及政党相关言语。
好像不用修改。
但我也不反对整条删除,若是能以ACG的角度切入,并寻求支持好像没什么不对。
6-2-7-3 无证据臆测并攻击他人之政治倾向。
和6-2-7-1一样模糊不清。
什么叫无证据臆测?
那假设若是能提出证据,或是以当下发言判断,那是否就OK?
那什么又叫攻击?
吱吱、蛆蛆、9.2、觉青、卖台、皇民、舔共。
以上这些倒底算不算攻击?还是要有明确的人身攻击才算?
同6-2-7-1,这项根本没没有明确规范标准,我主张直接废除。
同样有明显人身攻击的部分交给6-2-1。
6-2-7-4 本条适用于发文、推文、暱称、签名档。
发文和推文还算有道里。管到暱称和签名档干嘛?
这样连个北连中胡都不能用。
我主张废除后面暱称和签名档的限制。
但增加内容,对于直接使用签名档拉票的行为作出规范。
6-2-7-5 板主可视情况引用 6-2-3 合并裁罚。
不在讨论范围内。
然后就是政治议题本身罚责就过重,稍加提及就水桶一个月过于严苛。
罚责轻重应该分为:
“蓄意挑起与ACG无关之政治议题”、“无意提及与ACG无关之政治议题”两种。
大概就这样,穴穴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