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eeng (Leeng)
2016-10-31 22:44:14本次“开放嘘文投票”特意启用记名公投。
目的即为减少分身灌票之发生,以免影响板友表达个人意志之自由。
遭检举疑似分身投票者,板主将至小组板 C_CenterWork 申请多重ID查询;
由于本次投票并未规定惩处方式,
因此最后经认定为分身者,
若同时投下 赞同 与 不赞同,则依同样票数相消;
最后剩余 赞同 或 不赞同之票数,以 1 票计算,作为最后的有效票。
请板友自我把握分寸。
作者:
kitune (狐)
2016-10-31 22:45:00IP一样的小心囉
作者:
willyptt (エミリア酱大好き)
2016-10-31 22:45:00(′・ω・`)
作者:
cpblgu (《超绝望级的cpblgu!》)
2016-10-31 22:45:00好险我没分身 我神圣的一票投反对票 我是乖宝宝
作者:
xxtuoo (浪费时间不好QQ)
2016-10-31 22:45:00技巧也稍微加强一下好吗w
作者:
SIRO5566 (素人5566)
2016-10-31 22:46:00等等,那如果分身都灌同一种票会怎么算??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6-10-31 22:46:00会有人开分身同时投赞成跟反对吗....好吧可能有
我有个问题 我跟我的好朋友是用同一条网络线的 那我们这样会不会被检举阿?
作者:
dukemon (dukemon)
2016-10-31 22:47:00就投多少票都只算一票的意思
作者:
Skydier (噫!)
2016-10-31 22:47:00帐号部查分身帐号也不是只看这一次上站ip而已反正版主也只是丢名单过去给帐号部而已
作者:
SIRO5566 (素人5566)
2016-10-31 22:48:00喔喔 董
作者:
Xhocer (以å‰ä¹Ÿå¾ˆå¿«æ¨‚)
2016-10-31 22:49:00帐号部有时候都查很久,也有案件查了超过一年没消没息这样投票结果不是开不出来了吗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6-10-31 22:49:00分身帐号依站规好像是… 就没有算不算有效票的问题了
作者:
Skydier (噫!)
2016-10-31 22:49:00但是你要知道查这个要很久
除了几个废文王以外谁会养一堆C洽有发60篇文的帐号
作者:
Skydier (噫!)
2016-10-31 22:50:00所以要就是等 要不然就是跟麦子一样剔除所有同ip的票
作者:
anumber (Everlasting GuiltyCrown)
2016-10-31 22:50:00下面那篇是怎样 大家都能发起记名公投了喔
作者:
xxtuoo (浪费时间不好QQ)
2016-10-31 22:51:00票数差距的够大..这个查分身结果就无所谓了啦.仅供参考w
作者:
aaaaooo (路过乡民)
2016-10-31 22:52:00直接看上站纪录就好了看MAC意义不大
IP、MAC都是可以换的其实我也很好奇帐号部怎么抓
作者:
ARNOwww (阿诺笑)
2016-10-31 22:55:00不要这样好ㄅ好TT
全PTT帐号都是我分身不信我等等开分身上来说一样的话
作者:
newwu (frankwu)
2016-10-31 22:56:00假如用假资料加换ip就无解,前提是有人这么费工吗
作者:
newwu (frankwu)
2016-10-31 22:58:00这么费工也就养个两三只就累了吧
作者:
Skydier (噫!)
2016-10-31 22:58:00而且8/23 西部上呈的灌票案都还没有下文 你可能要想想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6-10-31 23:00:00作者:
Skydier (噫!)
2016-10-31 23:01:00我没有呛帐号部压~ 案子还卡在小组长都还没出去咧
作者:
diabolica (打回大師å†æ”¹ID)
2016-10-31 23:04:00养5只超累 要很闲吧
作者:
scotttomlee (ã»ã—ã®ã‚†ã‚ã¿ã¯ä¿ºã®å«ï¼)
2016-10-31 23:09:00还是觉得一年太长了,真要试办的话,请设定在现任版主任期内较妥当...不然感觉只是将责任推给下任而已(?
作者:
medama ( )
2016-10-31 23:11:00一年会不会太长不重要啦 赞成的就投赞成 反对的就投反对反正这任版主内只会针对这个议题办一次投票这与其说是试办 不如说是正式举办 一年后可重新再投
当然一年那么长 版友才会忘了没有2的希洽反正一年后还是会有一群人去数字板说禁嘘是思想箝控
作者:
xxtuoo (浪费时间不好QQ)
2016-10-31 23:19:00这世界只有反嘘才是唯一真理w
作者:
wanubz9v (心爱我老婆 智乃我女儿)
2016-10-31 23:22:00说个笑话 本次投票并未规定惩处方式
如果有超过一个人格怎么办,我觉得这里应该有很多人是
作者:
scotttomlee (ã»ã—ã®ã‚†ã‚ã¿ã¯ä¿ºã®å«ï¼)
2016-10-31 23:38:00就算不管期间多长...在下觉得办了之后不该把之后续不续办的问题交给下任处理 除非是期间伴随任期结束
作者: CRPKT (crpkt) 2016-11-01 12:21:00
直接都不算数就好了吧,否则分身被抓到也没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