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6-10-21 17:16:15※ 引述《JTOM (PEANUTS)》之铭言:
: 唯々月たすく的DOA同人虎穴也封杀了
: 虎の穴さんからもAYANE Extreme X2.AYANE Extreme X2.の贩売停止の连络が来たので同
: 人志も全部ダメみたい・・・。
: https://twitter.com/iizuki_tasuku/status/789362306899513344
嗯 这件事就让我想到
不是一直有人很爱讲二创没问题 拿别人的IP来自己创作(营利)没问题?
二创是灰色 连赤松健都同意二创(赤松健同意二创所以其他人都同意?)
现在的情形呢?
早就讲过二创跟本一点灰色地带都没有 今天没死只是厂商懒的弄你
二创就是违法 只是没被版权方主动告诉的违法
跟闯红灯条子看到懒的开你单有87%像
于情 于理 于法,二创都是站不住脚的东西
我倒是要看看接下来是不是有人要讲不给人二创就是妨碍著作自由了(笑
作者:
GilGalad (狂想は亡国の调べ)
2016-10-21 17:17:00这时间吃晚餐会不会太早了?
作者:
kuma5566 (熊五å…䏿˜¯é›Œäº”å…)
2016-10-21 17:18:00怕
之前不是听说日本那边已经准备往二创除罪化的方向走了?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6-10-21 17:21:00对厂商来说赔钱比关进牢里更重要
你的论点都只有法而已啊,怎么结论是情理法都站不住脚?
这种东西又不是没争议,智财领域一直都有人在讨论,别讲的好像实定法规范就是无法颠覆的真理
印象中年初有提过同人法源的文章 好像有提到二创除罪的概念?帮求证@@
楼主: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6-10-21 17:26:00qn兄 拿别人的东西来创作 于情于理站的住脚嘛?原来别人家的IP是我喜欢我就可以随便拿来玩的呀?于情, 别人辛苦做出来的IP本来就不是给你拿来乱用的于理, 没有二创就没有创作自由嘛? 自己不会生一个IP?于法, 智财相关法是假的?
作者:
kitune (狐)
2016-10-21 17:34:00这饵都多久了 现在才拿出来洒啊?
其实本来就是所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有有时被过度解读
作者:
ImCasual (七星破军干你娘)
2016-10-21 17:42:00等一下啦 我还没买鸡排
老板你鸡排可以炸快一点吗,前面位子开始满了。啊我要切
作者: clint00721 (CL) 2016-10-21 17:46:00
就算除罪化也不代表IP持有人要你下架你可以不用吧
作者:
momogo11 (ヴァイオレット)
2016-10-21 17:51:00安倍说二创PASS 好遗憾 有模糊地带
作者:
f124 (....)
2016-10-21 17:51:00喔 好棒棒喔 厉害喔
楼主: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6-10-21 17:52:00tpp的告诉乃论跟本就没有说路人可以随便告好嘛
作者:
momogo11 (ヴァイオレット)
2016-10-21 17:52:00反正日本这方面法律条文玩文字游戏 很厉害的XD就是可以好吗XD 不然怎会闹上国会如果球在厂商身上 根本日子继续过 没有差
作者: Jay0924 2016-10-21 18:25:00
这部分没有讨论空间
作者:
shifa (西法)
2016-10-21 18:32:00创作没问题,至于拿来卖钱嘛……
同意这篇文章 但这就跟小摊贩一样 不抓你是没那人力跟金钱 当官方狠下心真的要抓就别出来哭说断人生路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6-10-21 19:27:00怎一堆傻子以为除罪化就是完全无责?除罪只是除去刑事ok?美国通奸早就除罪了 问题是民事还是可以要你赔到脱裤阿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6-10-21 20:16:00
二创的本子不是一堆人拿来卖吗? 没营利??
作者:
boblu (六百)
2016-10-21 22:52:00先真的在法庭上告赢 而且百告百赢 再说吧这篇的说法就只是显示出乡民跟大公司境界的差异而已乡民以为打官司的目的就是要胜诉但在大公司手上诉讼本身就是工具大公司打官司 不是说因为他觉得他有法有理 司法会给他正义觉得自己会赢/赢面很大才打得而是打官司的动作/过程本身对自己有利 就打啦
作者:
momogo11 (ヴァイオレット)
2016-10-21 23:51:00对 一切都是利益问题
作者: cftyujmnbvgh (cftyujmnbvgh) 2016-10-22 05:34:00
智慧财产没这么伟大好吗?没听过开源程式码吗?允许二创就是没有道德跟法律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