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rion (火星上的人类学家)
2014-10-17 17:01:33刚刚查了一下资料。
现在台湾出版品分级的判定就完全靠两家民间协会。
1.出版品评议会基金会(官方协助成立)
2.出版伦理自律协会(业者自律协会)
一开始是基金会笼断整个分级判定(那个十八禁标签就是他的,有版权),
后来出版业者才自己又成立自律协会。
分级是门生意,因为分级判定要给钱的。
至于怎么分级呢?因为2004年的分级办法(就是当年林局长定的法)
没有明确规范,所以完全靠协会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审议。
当年晶晶书库(不多说,很出名查的到)就是败在这个专家委员会
被专家认定“逾越限制级”。
至于“逾越限制级”这个标准,在“儿童及少年福利法”这个母法是没有的。
完全是2004年“出版品及录影节目带分级办法”的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