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申诉KANCOLLE版水桶说明不足

楼主: Rainlilt (秋山小~~雨)   2015-04-21 21:53:51
推文过长,直接另开文章回应
→ dderfken: 他有没有真的两次我不知道 但是他的说法 124.9.195.134 04/21 19:21
→ dderfken: 成了在前后推文/气氛上先判定了他说的环 124.9.195.134 04/21 19:22
→ dderfken: 境(没指出是哪些)在环境内再行判定主要 124.9.195.134 04/21 19:23
→ dderfken: 因素 124.9.195.134 04/21 19:24
首先板主判定标准组务管不著,也没必要管
除非板主管板使用多套标准针对不同人,这边组务才会介入
组务这边有组务的标准,对于板务标准不满
上诉到这边就是用组务的标准去再检视
推 dderfken: 只取四字的部分#1JcEdRb8 (KanColle) 124.9.195.134 04/21 19:26
#1JcEdRb8 (KanColle) 本篇判决和本案的板主标准差不多
推 dderfken: 首次提到推文气氛#1LAv2Jzf (KanColle) 124.9.195.134 04/21 19:28
→ dderfken: #1LBKaSfe (KanColle) 124.9.195.134 04/21 19:29
#1LAv2Jzf (KanColle) #1LBKaSfe (KanColle)
此二文章为板主执行标准,如前述,组务不管
推 dderfken: 我另有在站内信往来时就当下情况举例 124.9.195.134 04/21 19:52
→ dderfken: 如若使用其他语助词是否同判 124.9.195.134 04/21 19:53
另外关于气氛说
组务这边赞成板主的执行模式
真要规定哪个语助词是否可以使用,只会造成无意义的文字狱
且会让一些使用者以挑战板规界线为乐
简单来说,除非板主标准不一,组务才会介入
因为组务的标准凌驾于板务之上,所以组务没必要管板务标准
不过这边也建议 KanColle 针对 2-1 再多做较详细的说明
避免过多的争议再度发生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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