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莱尔富推出机会命运券
就是花100可以抽到手机等大奖
或是能改成101元抵用金那个活动
昨天半夜去莱尔富
原本不知道有这活动
后来发现店员刷完我的商品 拿去微波
取消掉后 又从微波拿出来
再刷一次跟桌面的条码跟商品
并且同时在柜台操作手机
当过超商店员的我当下就觉得不对劲
但也没有多说什么
回家后研究一下那个活动
发现自己权益严重受损
店员未告知活动就算了
如果那单被他抽到手机或其他赠品怎么算?
并且我手上的发票金额
确实是收的金额-101
这么做应该已经违法了吧?
多收钱 发票金额不对 自己刷抵用券 钱放进口袋 这算什么? 诈欺还是?
现在手上发票还在
店铺录影画面应该也在
该怎么处理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