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Po,说明一下这件事的后续
懒人包
https://i.imgur.com/PN9f71r.jpg
结语先说:
如果下次有版友遇到这种衰事,开头没收到款项就可以直接报案。
讨公道时间轴开始
2019年
12/12 申诉行政院消费者保护会,但到今天2021/2/6 依旧没人处理我的案件
https://i.imgur.com/ZergLu1.jpg
12/17警局报案告对方侵占
2020年
3/19我这边的分局来信,案件要移转喽(没错,就是4个月后)
https://i.imgur.com/rHzIMKA.jpg
7月台北地方检察署寄来调解通知书
https://i.imgur.com/tFHCQsE.jpg
我回复不调解
之后,检察官找我出庭(视讯开庭),检察官说那家全家收起来了,但我上网查其实还有?!
2021年
2/5寄来的通知单-不起诉处分
https://i.imgur.com/cFR4RR7.jpg
以上
作者:
temu2015 (TEMU2015)
2021-02-06 15:17:00请移除/a/谢谢 请复制照片直连网址
作者:
w4 (天啊 只支援到750)
2021-02-06 15:34:00好惨
作者: hanna8634 (Hanna) 2021-02-06 16:32:00
是毛毛洋芋片原po耶 你要不要去庙里拜拜啊 也太衰了
作者:
chister ( )
2021-02-06 18:06:00惨
作者:
pretzel (椒盐卷饼)
2021-02-06 18:38:00这太夸张了
作者: doggy0704 (azami) 2021-02-06 18:51:00
这好扯
作者:
ig49999 (张思妤)
2021-02-06 19:34:00XDDD太惨了
作者:
hyouun (彩音)
2021-02-06 19:48:00有没有法律背景的版友可以帮原PO看看啊 对方太可恶
作者:
fifybl ( )
2021-02-06 20:07:00太夸张了 当初没收到钱和货时告诈骗应该可行
作者:
wuru (第21页)
2021-02-06 20:14:00他一开始就是要诈骗啊!所以以后卖东西,我们还得先调查那家店所由员工的姓名才有保障吗?
作者:
sss6218 (姓åè²¼)
2021-02-06 20:26:00因为有退货所以不算侵占
这算背信&侵占吧,直接连对方公司一起告啊但是他们公司能告那店长背信,但不是由你告除了直接告买家侵占(对买家身分告)另一种大概就是告店家诈欺(店家当时的职务身份)绝对构成诈术
作者: nptrj 2021-02-06 20:57:00
原来现在有视讯开庭
作者:
fly5566 (飞56)
2021-02-06 23:23:00这件事拖那么久还没结束有够扯!结果竟然不起诉更扯!!
作者:
tue678 (~*幻风*~)
2021-02-07 00:15:00原来有归还就没事 那一堆抓到小偷他有还偷窃物 也该无罪以后不需要查证 就说我规则就是先付款再到货 不买随你
作者:
Ericdion ( 由心出发 )
2021-02-07 00:37:00提问,返回的果汁机有被用过吗? 是全新的吗? 是同一个吗?对方浪费了你那么多时间、精力,居然没事,好奇分店
作者:
MisuzuXD (战斗妖精夏珊)
2021-02-07 01:28:00原来是当初那个店长的案子 有够扯可以被他们圆成逾期的失误 这真的不能用诈骗办吗?受害者不只一个吧
作者:
ta916 (塔塔)
2021-02-07 01:32:00申诉都要等很久呜呜
有没有理赔给卖家关买家屁事,有理赔才喊有的没的,这买家(店长)最好没鬼谢altlsa0118大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积极)
2021-02-07 04:19:00买家就是店长QQ
作者:
WTOH (WTOH)
2021-02-07 12:55:00如果真的有心要买 自己又是该店的 根本可以请同事代领吧
作者: dreamatic (May I be ur father?) 2021-02-07 13:27:00
先说我不是啥法律专家。但是不起诉理由上面就说的很清楚了。简单的说就是买家有证据,卖家没有。如果今天货在他手上,又跟你要钱才是犯罪吧?今天货在日翊手上,他的行为我觉得只是消费纠纷。除非该店有其他人愿意说明、作证,不然照你说法我觉得检察官没错啊!
作者:
susaku (小草)
2021-02-07 14:00:00以这不起诉我感觉起来也没什么问题 我觉得有问题的点是原po被警察劝退的地方 用诈欺去告应该比较会成立
作者:
rywen (å°éš»)
2021-02-07 16:08:00太扯了吧......
作者:
Ericdion ( 由心出发 )
2021-02-07 16:37:00没去过乐禾口店耶!他们家的冰淇淋好吃吗?
记得这件事 这结果太惨了吧 那店店长超有问题啊!!!
作者: a710721 2021-02-07 21:02:00
我在店家的google看到一个诡异的评论
作者: aria0813 (绯翎) 2021-02-07 21:44:00
不懂为什么要把物流理赔给A啊?
作者: dreamatic (May I be ur father?) 2021-02-07 22:11:00
你没证据说该店长最初真的没把钱给店员。该店长说有给钱,只是条码不能刷;你推测他没给钱又拿了货。刑法又不会仅凭臆测就定罪…
作者:
Avira (我有失忆症)
2021-02-07 22:24:00其实觉得消保协调就是笑话,都不知道消保官是帮业者还帮消费者了,就之前接触过的案例以前也去警局报案过,遇到的警察也是找一堆理由驳回,超ooxx,甚至还拿出六法全书说你不可能告赢啦(wtf? 你律师?
作者: thomaschion (老汤) 2021-02-08 01:05:00
警察不敢吃案,又怕案件数多,都找理由塘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