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拖了那么久才更新
原本很希望这篇是完结篇
但今天刚开完协商会,协商破局了
上次更新到10/29
这次从10/30开始说明
10/30傍晚
区域主管再次打电话来回2次
中间还是在讨论协商地点安排
超商也一直要说服我进到调解委员会
最后他们明说“不能录音录影是我们的底线”
我回说“既然如此,我前几天就放弃录音录影了,为什么连地点都不让我选择”
超商方则表示“上层还是希望能到政府第三方公正单位”
最后我们得到共识,决定到消保官协商会议协商
于是当天便把前面说的那些和诉求,向行政院消费者线上申诉系统申诉,以启动后续程序
,事情暂时告一段落
直到11/19
再次接到区域主管电话,他表示这次来电是因为,我在诉求中有提到希望能先知道大概的
赔偿金额,他们表示跟搅拌棒厂商讨论后,预计是赔偿3000元
我听完之后,沉默了几秒,然后跟主管说我们的金额有一段落差,并表示我主张的赔偿金
额会破万元
主管听闻后,表示会记录下来再回去跟上层和厂商讨论
12/2
收到地方政府消保协商开会通知公文,预定12/21开会
12/21
我找了两个朋友一起陪我去
但报到后要进去协商室时,两位朋友被挡下
只有我能进去
后来超商方进来时,一次进来了五个人
我立刻询问消保官“为什么他们可以进来五个人呢?”
消保官表示,因为超商方有提供委任书
我询问能不能现场补,消保官同意后,友人也一起进来了
开始开会后
消保官请我先大致说明状况
我表示双方应该都知道系争事实
因此略过那段,直接提到我认为感受不到超商方诚意
因为协商地点就乔了四天,最后还坚持到这边来
而且加上我有心脏瓣膜和焦虑症的病史,虽然不是超商方造成的,但是那四天这样来回对
我造成很大的压力,几乎每晚都睡不好
而且因为舌头很敏感,那几天都无法吃太过刺激性的东西
超商方当然也有一直强调,他们一直都很积极联络和处理
但我还是回应,对我来说,我认为都是我在妥协
后来消保官请我直接说明我的诉求
我表示我想先知道超商方欲开的金额
于是超商方再度表示,厂商在以往能提供的慰问都是3000元上限,但受伤部分能全额实支
实付(但我只花了200元看诊)
消保官便询问我能不能接受?
我表示不能接受,并拿出判决(台湾高等法院 104 年消上易字第 1 号民事判决)给超商
看,同时简单讲述该判决内容
我表示该判决中,原告(消费者)最后获赔1万5千多元,而且原本法官是判5万元精神慰
抚金,是因为法官认为该案原告乃用餐时聊天,且吃中式料理本该注意可能出现硬壳或是
骨头等,因此认为餐厅只需负担20%责任,故判赔1万出头元,同时加上0.5倍的惩罚性赔
偿金(原本应该是1倍,但法官认为餐厅非全责),最后才得出1万5千多元的判赔金额。
我表示,我知道我不能完全按照判决金额跟超商协商,不然我就直接交给法院判就好了,
因此表示愿在协商时舍弃惩罚性赔偿金的请求,仅请求法官在判例中判的5万元精神慰抚
金(当然是先开高让对方砍)
消保官则把球丢回给超商方
超商方面有难色地表示落差有点大
同时搅拌棒厂商则强调,他们的工厂有什么国家认证,搅拌棒品质都经过品管检查
而且每年都用掉几千万枝搅拌棒等等
如果品质不好不就一直被投诉等
而且超商方也不可能继续用他们家的搅拌棒
此时超商代表(区域主管)则表示,超商方愿意再加超商方的3000元精神慰抚金,总计60
00元,问我能不能接受
我在思考后,还是表示我认为跟我的底线有点落差
并且再次强调我在事发那周遭受的痛苦,而且因为超商坚持而拖到现在才协商
那几天只要一想到这件事,心脏都会像搭云霄飞车那样子漏拍的悬空感
如果第一次打电话来就直接说要赔3000,我绝对能接受
此时,超商方主动向消保官表示,他们想出去外面内部讨论
因此对方五位便暂时离席五分钟左右
回来后,超商方表示,他们愿意再加2000元,总计8000元
消保官一样再次问我意见,我一样不同意
正当消保官已经决定宣布协商破局时
搅拌棒厂商举手说他想再补充,然后用台语说“语重心长”地说“在社会上打滚吼....”
我听到开头后,立刻举手中断“不好意思,我不接受情感绑架”
搅拌棒厂商被我这样打断有点吓到,但还是简略说完,然后说愿意再加2000元
等于超商和厂商都各出5000元精神慰抚金,合计1万元
消保官则问我能不能接受
我想了一下,表示想再厘清几件事
便对搅拌棒厂商说“就算工厂生产经过国家认证,也经过品保检查,但请问你们怎么能确
定不会出差错,发生我这类的事情?”
搅拌棒厂商则是再次说他们的包装都很完整、直接海运过来等等
我则再次打断他,表示“那请问你们的搅拌棒是可以拿来挖一个刚从冷冻库拿出来的冰淇
淋的吗?你们确定超商这样做是符合你们搅拌棒使用设计的吗?”
超商代表之一的区域组长则跳出来澄清,表示超商挖冰淇淋前,都会加一点热红茶让冰淇
淋融化一点,搅拌棒只是拿来像吃小美冰淇淋那样在内盒周围挖一圈而已,表示商品设计
与制作流程没有问题
我则再度提出质疑“但吃冰淇淋也是拿小木棍,不是搅拌棒啊!你们怎么确定两个设计用
途本来就不同的东西,可以用来做同一件事?”
搅拌棒厂商则跳出来说,他们的搅拌棒比小木棍长而且粗,绝对比较坚固
我在内心想说明明就没有比较厚,而且做越长力矩越大更容易断,但没有讲出口,只有默
默不回应
最后消保官把事情拉回正体,再次询问我能不能接受超商与厂商开的金额
我摇头表示“1万5是我的底线”(参考依据为判决的实判金额)
此时超商方的法务直接摇头,同时伸手示意阻挡超商和厂商方继续和我协商
消保官则表示,那这次协商似乎是不成立了,然后就说他要暂时离席去印相关资料让双方
签署,于是就暂离
后来消保官回来,双方签完协商不成立的证明文件后,消保官表示我可以提调解或是直接
提告,于是我们便在离开协商室后,去相关处室申请消费调解,事情再度告一个段落。
-------
离开现场后,我跟友人在讨论刚刚协商破局的原因
我发现我最后走错一步
超商开到1万元时,我当时因为回想到这件事至始至今的状况,以及厂商的说法让我实在
觉得很生气,根本在避重就轻
我最后应该再简单说明我的主张,应该说“我觉得1万5千元比较接近我默认的底线,不知
道能不能再讨论”,而不是说“我的底线是1万5千元”又没有再说可以再协调
且消保官也怕如果再确认我的想法,会被认为是在帮对方说话
所以超商法务直接摇头时,其实有点在我意料之外,因为我以为还有一次调整空间
结果看起来1万元就是对方底线
不过,我们三个一致认为超商与厂商在内部讨论回来后
戏演得让我们感到不太舒服(我们默认他们其实早就决定要赔1万元了),如果回来后直
接说双方都愿意再加2000变成1万,我认为我当时应该会直接答应,但感觉就是已经在外
面讲完,才回来用逐步加码的方式
我们知道这是协商时常会看到的状况与策略,只是对我而言真的很难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