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超商店员连值8日 北市:下周查察店家

楼主: momo9988 (momo9988)   2016-05-23 06:10:36
http://udn.com/news/story/3/1710585 2016-05-21 19:16 中央社 台北21日电
超商店员连值8日 北市:下周查察店家
  针对有超商店员连上8天班、没有休假的问题,台北市劳动局今天指出,劳基法明确
规定“劳工每7日中至少应有1日之休息,作为例假”,下周将前往店家查察,违者将依法
处分。
  媒体报导,有民众发现士林某间超商内没有店员值班,只有一名警察站在柜台内“
看管财物”,柜台上立著的纸箱上贴著两张A4纸,内容指大夜班值班店员因连上8天班,
但雇主却不愿给休假,店员依劳基法规定得以不经预告主动中止劳动契约,但为保障财
物安全,警察只好在负责人赶到前先帮忙“顾店”。
  劳动局指出,劳基法第36条明确规定“劳工每7日中至少应有1日之休息,作为例假
”,事业单位应符合此规定排定例休假,否则将依法处以新台币2万元至30万元罚锾。
  不过,劳基法第30之1条第1项第3款规定“2周内至少有2日之休息,作为例假,不受
第36条之限制”。
  劳动局表示,便利商店属综合商品零售业,虽符合中央主管机关劳动部所指定符合
上述规定,但仍须依法经由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未符合此程序者,仍属违法。
  同时,劳动局下周也将前往事发店家查察,以了解其是否符合相关劳基法规定,违
者将依法处分。
  劳动局呼吁,若让劳工连续工作12天,头尾休的排班方式,势必影响劳工身心健康
,现行劳基法的变形工时制度一定要限缩,除将进行行业劳检外,也将向中央建议修法,
以维护劳工身心健康。
  OS:啥么呼吁~呼吁有啥屁用啊? 罚钱最快又有效!!
作者: tdkblur (☑☜′▽‵σ☞☂)   2016-05-23 06:40:00
纯嘘资动局 都已经帮业者想好开脱之辞了 还去补做样子来得及吗....第一时间早该出手做个业绩也好 结果是在护航
作者: happyyoung (快乐少年)   2016-05-23 07:48:00
劳基法是保护贯老板的
作者: misu2718 (ID 好威阿)   2016-05-23 07:50:00
跟顶新,先误传公文,然后再去稽查
作者: dudee (肥喵一律抱紧处理)   2016-05-23 08:15:00
应随时抽查,时间喊出来老板们都准备好了
作者: bestpika (飞影‧忌子)   2016-05-23 08:59:00
这样会不会出现假的排班表?!
作者: snownow (雪纹)   2016-05-23 09:24:00
把30-1-1-3废掉啊,每7日需有1日休假就=2周会有2日啊为何规定了7日要有1天又要规定2周内2天....
作者: ithinksoiam (☁)   2016-05-23 09:30:00
所以若未经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 仍属违法那超商有这个会议吗@@a觉得若要查 就全北市超商抽查吧这样才是维护劳工权益哪有现在预告我要查这间店囉 的方法阿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6-05-23 10:43:00
超商出勤统不能上传吗?...造假的就用伪造文书作假帐法办台湾的超商都是上市柜公司如果作假帐严重是要下市的...政府现在用云端查税如果能加入这一块会更精确...这不只是劳动权的问题...是企业作假帐政府打假帐的问题..如果上市柜公司最基本的作假帐政府都无法抓...台湾股市可以关门了...作假帐也一定会涉及逃漏税申报不实的问题...如果大企业上市柜的企业逃漏税作假帐政府都无能为力...还谈什么加税?...找倒楣鬼买单吗?...找贱人做义工补帐吗
作者: bestpika (飞影‧忌子)   2016-05-23 11:12:00
政府就是抓不到啊...XD
作者: zxxxxa (THIS IS IT)   2016-05-23 11:59:00
不想抓阿
作者: nora216 (silentsea)   2016-05-23 12:48:00
要查还预告 根本在提醒惯老板们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6-05-23 12:59:00
呼吁 XD
作者: zanmarouga (肥猫)   2016-05-23 13:09:00
每次检查前都大张旗鼓公告 白痴才会被抓
作者: hilterp (人善变人妻 马上被人骑)   2016-05-23 14:17:00
我连续上22日过
作者: Mozai (末仔)   2016-05-23 17:23:00
改成连续上班不得超过六天就好了
作者: dongjing911 (dongjing)   2016-05-23 17:31:00
22天太可怕了.....
作者: tdkblur (☑☜′▽‵σ☞☂)   2016-05-23 17:34:00
台湾的超商是母公司才是上市上柜 分店都是各个分公司的概念 出事罚的都是个别店家 母公司根本解套没事 就连食安问题出事也是一样处理方式 有检举过违反卫生法规的就知道了
作者: jazzDT ( )   2016-05-23 17:46:00
做做样子
作者: kevinshyu (仁)   2016-05-23 18:43:00
丢脸的法令 是保障劳工吗....根本就~
作者: Alphaz (@@)   2016-05-23 22:34:00
修法要找立委 没看到没半个立委出来喊吗? 早就被打点好了
作者: ithinksoiam (☁)   2016-05-24 18:07:00
今天劳动部长有说要准备提修法 第36条 每七天应休二天 只是不知道会怎么样...
作者: zack7322002   2016-05-25 02:01:00
其实劳基法就是明文7天需休1天,之前劳工局会说14天有2天,是因为民国80多年的错误函令的见解误用至今,明明早已修法7天就是至少休1天,但他们就是没改…
作者: easonking (easontrue)   2016-05-26 03:59:00
楼上 他们不是依80几年的函 是依劳基法第30-1条第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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