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市中正路、建中街路口的7-11超商,昨发生资深员工监守自盗案,黄姓员工协助做帐
、进出货,深获老板赏识和信赖,提供黄嫌保险箱钥匙和密码,因清明节连假生意好,店
内累积可观现金,黄嫌昨凌晨趁值大夜班机会,涉嫌拿走125万现金,包出租车远走南部
,目前下落不明,警方正追缉中。
警方调查,超商邱姓老板昨报案,指控黄姓资深男员工(19岁)涉嫌卷走保险箱内约125
万元落跑。邱说,黄嫌在该店服务3年多,工作认真、表现正常,才请黄帮忙做帐目、进
出货,深获他信赖,将保险箱钥匙和密码交付给他,方便执行业务。
警方说,黄嫌昨凌晨2时30分到4时50分期间,利用没有顾客和补货完的空档,3次开启保
险箱共盗走约125万现金,将大门电源关掉,并在大门贴上“内急、稍后回来”的字条,
包出租车连夜到南部,避免被警方追查。
警方说,有消费者发现店内空无一人,察觉有异报警,邱姓业者赶抵才发现“饲老鼠咬布
袋”,但仍希望黄嫌悔改回来。
警方调查,黄嫌家境不好,手机二周前遗失,目前使用姊姊旧手机,只能利用wi-fi讯号
上网,透过脸书跟亲友私讯,案发后手机留在店内,家人称不知道他为何如此做,不清楚
犯案动机,警方正在追缉当中。(杨永盛/苗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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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405/831854/
对于业务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条第一项之罪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并科三千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