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使用电子载具退费需回原店疑问?

楼主: surfboy (烤鸡鸡)   2014-10-27 17:57:55
目前问题是这样的:
我在今年九月二日在台南全家购买来一客牛肉蔬菜方便面(中标了),
发票都是存在HappyGO载具内,也办理了财政部的归户。
但是最近有一阵子待在台北,没有回台南,
而近日统一产品中标,想直接在台北办理退费,遭遇到一些问题
询问店员得到的答案都是要回店家才能办理...
甚至打给了全家的客服也是相同的回答,也说这是财政部的规定(?)
想请问的是,
政府在设计电子载具的时候难道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吗?
如果遇到了这样的问题要如何去解决?
遇到这样的状况就变成消费者自己倒楣了吗?
不知道板友有没有遇到此状况,那该如何解决?
或者就自认倒楣认了...
作者: tale1234 (设定目标,冲吧!!)   2014-10-28 00:03:00
全台小七都能退,不用回原店噢!那个店员资讯错误。
作者: ZARD2000 (I.C.E)   2014-10-28 01:41:00
但是原PO是在全家买的欸
作者: kaworucloud (′・ω・`)   2014-10-28 01:59:00
管你在哪买的…符合的商品就能拿去小七退
楼主: surfboy (烤鸡鸡)   2014-10-28 02:14:00
有退费成功了,在ibon查询财政部的系统,找到那张有中标的发票明细,再请店员抄写就可以了不过想要抱怨财政部电子发票系统的客服,解决办法还是要消费者自己去问业者,业者的客服又说是财政部的规定,处理机制ㄧ团乱...在别的便利商店买的ㄧ样都到7-11查询退费就对了
作者: HT2 (欧吉桑)   2014-10-28 20:39:00
ibon可以查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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