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问题是这样的:
我在今年九月二日在台南全家购买来一客牛肉蔬菜方便面(中标了),
发票都是存在HappyGO载具内,也办理了财政部的归户。
但是最近有一阵子待在台北,没有回台南,
而近日统一产品中标,想直接在台北办理退费,遭遇到一些问题
询问店员得到的答案都是要回店家才能办理...
甚至打给了全家的客服也是相同的回答,也说这是财政部的规定(?)
想请问的是,
政府在设计电子载具的时候难道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吗?
如果遇到了这样的问题要如何去解决?
遇到这样的状况就变成消费者自己倒楣了吗?
不知道板友有没有遇到此状况,那该如何解决?
或者就自认倒楣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