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最近在找打工,向几家有在征大夜与晚班的小七与全家应征(人在台中)
其中一家小七开出的大夜班条件如下
1.前三天必须先在早班实习(这没问题,因为我没经验),但是这三天都没有薪水
2.实习的这三天还必须倒扣3000元当训练费
3.月休4天(这点有看过其他人的文章,在超商好像是常态的样子)
4.时薪为125元,每日工时9小时(但只算23:00~7:00的钱,等于有1小时是白工)
因为现在投的10家超商只有3家有回应,2家面试完后都只说一星期内会通知(这我知道是
没有录取的意思…),剩下的连通知面试都没有,只有第三家面试后告知录取,但有给3
天考虑期
想请问各位前辈,小弟我该接受这条件吗?还是说该另找其它打工继续投履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