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pita (小明)》之铭言:
: 我简单评论一下。
: 这系统使用区块链和 P2P 的整合技术,在 DRM 和穿墙方面算是合格的设计,
: 在被过度针对之前,GFW 的问题不大。
: 去中心化的炼管理者设计,是相当突出的优点,确实避开了意识型态冲突的
: 麻烦问题。
我觉得我要先跟你道谢一下,XD
起码你有认真的看过技术内容,
提出的问题也是我曾经思考过很久,很难有适当解决方案的问题。
但是,虽然这些问题的确可能是无解的,
但我却不认为这是这个专案应当面对的问题。
: 没有不当作品管理机制,则是严重缺失,这个系统简直是为了盗版而设计。
: 所谓的盲水印几乎毫无用处,现在做文字识别不要太容易,全是现成的开源
: 软件,并且改个字就是全新的资源,还无法检查和控制。
: 这个网络一旦建立就可轻易发达,只要将小说网站的热门作品都盗版下来,
: 就可通过自建的资源点和炼管理者,安全地传播盗版小说,甚至得到收益。
: 结果就是为了达成创作自由,先牺牲了别人的创作收入,相当标准的革命。
: 只要避开政府管理的事业,就会是黑色产业的定论,在此仍然牢不可破。
现在网络上可以免费找到的的盲水套件的确还有很大改进的余地,
这也是我原文提过的。
但是相关技术仍在持续发展,至少就我找到文件上显示的新算法范例来看,
盲水印技术是可以做到堪用的程度,至少图片创作的部份可以有保障。
(虽然我只有算法、没有程式码....)
OCR的部份,透过变换使用的字体、非盲浮水印可以适当干扰之。
当然,如果铁了心想要盗版,那哪怕是图片创作上的盲水印,
最终一定还是可以找到手段去盗版的,
毕竟不管防盗手段怎么搞,最终都得将正确的资讯传递到阅读者的眼里,
这本来就是自从电子数据发展以来的不可解决的终级问题。
然而,现在小说界的盗版情况还不够严重吗?
这些盗版者不是已经损害到了作者的利益?
是不是已经安全的依靠盗版事业得到了收益?
答案好像都是“是”吧。
在这个专案上发表创作至少还能提高一点盗版的难度,
那么“盗版”这件事就不是不去做这个专案的理由。
此外,可以看看#1R8Tbx7r我关于专案成功后,炼管理者的审核发展推演,
我不认为这个架构算是完全没有审核管理机制的。
“人们可以自由选择他们愿意接受的管理机制”并不等于“没有管理机制”。
因为不同管理机制所营造出的社群与人们可以得到的东西是不同的。
想要跟幼女结婚可以搬去苏丹,想要娶很多个老婆可以搬去阿拉伯,
可是有多少人真的因为如此而去移民的?
: 后面要说的,则是严厉的批评了,请有一点心理准备。
: 绝对的创作自由一个危险的概念,各种各样的网络犯罪,也可以通过同样的
: 绝对创作自由机制完成,讲个简单的,分手后上网报复对方的情况,这足够
: 常见了吧,发布攻击言论、谣言和裸照更是基本中的基本,而专门蒐集色情
: 作品的炼管理者,当然是最热门的作品和读者媒合门户,这样子会发生什么
: 事情,还用我多加描述吗。
: 更严重的,例如变态杀人纪录、人口贩卖资讯... 呢?
: 那么所有早期参与和开发这个系统的相关义务工作者,这些有着高洁理想的
: 奋斗者,是否在任何利用这个系统的网络犯罪当中,都是警察最先追查到的
: 帮助犯呢?这能用只是提供工具的观点来辩解吗?自己可以心安理得吗?
: 难道这可以在规避政府管制的同时,又和警察合作打击犯罪?
: 说得可能有点沈重,但没有自律机制的话,难道不会变成这样?这本来就是
: 在搞暗网啊,所有暗网的内容都可能被放上来,偏偏你们还是公开的操作,
: 并且还有统计评价和列表,传播效果放大无数倍。
: 管理的问题,是不能取巧的,放任式的自由就是放任邪恶,我本来很担心的
: 意识形态冲突,在这么放任的系统中,都显得是非常渺小的问题了。
同样的反驳逻辑,
杀手网站、人口贩卖,全部早就存在于暗网上了,
利用P2P技术分享无法追溯的盗版软件更是早在二十年前就是无法解决的问题。
使用暗网跟P2P技术很难吗?
这个专案所利用的技术都是非常成熟的东西,
类似的内容共享平台早就到处都是了,
只是并没有像这个专案一样的专门为了“创作”而客制化。
没错,如果这个专案真的可以成功,并且发展茁壮,变得非常庞大。
那你所预见的各种犯罪肯定会网络上生根发展,难以杜绝。
但这是“所有类似的去中心化在发展茁壮之后都会遇到的问题”,
这种架构本来就是规模越大就越便利,越有人会去使用/滥用的东西,
难道你能杜绝现今越来越热门的去中心化趋势吗?
指责这个专案会成为犯罪的温床,
就跟指责互联网的制造推动者造成一堆新式犯罪一样,
嗯....或许这个指责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但至少对我来说,不会因此产生任何的负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