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一些我稍微了解的智慧财产权的基本概念,主要可能大部分以美国专利法回应
(因为台湾的没念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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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山寨文化也是一种‘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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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山寨文化也是文化,文化没有高下之分,并不是只有文明国家的文化称作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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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始部落的文化也是文化,所以山寨文化也是文化,也应该被尊重
补上这段批判,
今天一堆人爱在街头上裸奔,也可以是一种文化,只是这犯法啊!!
因此山寨当然也可以是文化,如果违反智财法的话,那就是错误的。
至于这种错事值不值得尊不尊重,我觉得这是个人喜好问题了....
: 2.山寨的过程,也是工业国家都走过的历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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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19世纪美国崛起时,也是山寨英国的工业与文化;日本在二战后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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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期也是山寨美国、欧洲的产品。作为一个工业后进国家,从模仿、学习到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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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就需要一个过程。既然你们美国、日本、台湾以前也有山寨,为何中国不能山寨?
模仿确实是工业开始的必经之路,但是智慧财产权跟这是两码子事。
中国可以借用人家的设计,但是那就需要跟设计者购买使用权,今天用了不付钱才是奇怪
抄的名正言顺讲话还这么大声?这叫那些创造者/设计者情何以堪?
智慧财产权本身就是保障创意,为了确保任何一个创新设计都不该被随意偷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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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先进国家的品牌制度妨碍消费者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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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方说,我很喜欢某一款LV经典包包的设计。但是这款设计的智慧财产权是属于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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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者绑在一起,密不可分。我没有办法只模仿LV的设计,却不用LV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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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是,假定LV这款经典包的售价高达30万新台币,可是我口袋只有300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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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享用这种款式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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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我只喜欢这种设计,对LV这个品牌没有偏好,我为什么不能只山寨这个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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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它的成本不到3000元
这也是智慧财产权的论点之一,同样的例子,你不该去责怪LV的卖得太贵,
你应该去责怪为啥便宜的品牌无法弄出这样的设计。
智财法也是为了刺激创意本身而发展出来的,强迫后来者必须加上更多新奇点子
以专利来说,只要加上一个原有专利没有囊阔的项目就可以有效规避,因此
就产品多样化来说,专利法并没有让你无法享有类似设计。
只是如果你只要LV那款而不爱其他改版款....那就出钱啊 =3=
整体来说,智财本身是可以规避的,所以才会出现类似设计,但无法完全雷同。
至于抄袭的评判标准,就牵涉到更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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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山寨文化已经形成产业链与产业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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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寨文化相关产业,可能有数百万人靠这个吃饭,数百万个家庭以此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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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打击山寨产业,不就是断人财路,甚至是断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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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而会造成失业等社会问题
无稽之谈,人家花好几年弄出设计就不用吃饭,就不需要尊重?
随意抄袭也一样会造成先进者失业跟断人财路,因此这论点是狗屁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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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共产主义的精神,就是公有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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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大陆叫‘知识产权’,这是属于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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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私人垄断,岂不是违反社会主义的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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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助于人类精神文明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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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财产权公开程度不同,有分成各种不同细项
但是其中的专利就是完全公开的,商业机密则是保密
而且有很多项目是无法被用智财来垄断的,ex: 算法
所以其实智财法本身并没有垄断知识,反因为强迫后来者需要规避先进者创意,
进而帮助文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