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https://tw.finance.appledaily.com/realtime/20180524/1359918/
原文:
投资型保单纠纷多,不止保险业务员直接销售管道容易有疑虑,过去银行通路也有过
销售争议。金融评议中心揭露过去曾有80岁老先生想在银行柜台买180万元储蓄险,结果遭
理专介绍后买到投资型商品,且保险金额及费用高达120万元,剩下60万元被理专拿去买基
金,引发纠纷。
金融评议中心指出,虽然银行裁定银行对卡卡所制作的KYC评量,有未尽妥适的地方,
评议中心为能兼顾双方主张,合理解决争议,依金保法第20条第1项“公平合理原则”,认
定银行应酌予补偿申请人损失。
银行主张招揽前曾对老翁进行“个人投资组合规划服务”,得知投资人风险属性倾向
为积极型,适合投资于积极成长型的基金类别,并提出“个人投资组合规划服务表”(下
称KYC评量)证明。
但评议中心指出,投资人的教育程度为初中以下, 且于接受KYC评量检测时已80岁,
是否有能力可清楚了解风险,及何谓积极型投资商品或问卷设计?另外卡卡的投资产品适
合型分数几乎达最高分,依投资人之教育程度及年纪,此问卷结果令人存疑。再者,KYC评
量并无投资人签名,且先前并未在银行购买投资型商品,该KYC评量做成依据为何并不明确
,实难认定银行于评估客户之投资能力上,已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因此要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