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国税局对实际领出的款项是否视为赠与他人

楼主: PTTHappy (no)   2016-03-05 08:46:01
※ 引述《g9591410 (天帝零剑)》之铭言:
: ※ 引述《PTTHappy (no)》之铭言:
: : 请问
: : 不晓得国税局的实务做法惯例会是?因此请教一下...
: 现在所得是往前追七年
: 如果你是不经过金融机构 而是放在家里 永远没有办法过七年
: 例如把钱放在保险箱20年 20年后拿来投资股票 房地产 名车
: 财产马上爆增被查税 因为放在家里永远不会超过7年
~~~~
谢谢g网友 g网友的说明合情合理。
我们做财务规划,本来就要站在双方立场想:
如果我是国税局,张小毛“莫名其妙”“就算在张三去世20年后好了”“从张小毛的
保险箱或哪个隐藏地方”将假设一千万元又存入张小毛帐户,那么“这一千万元”从哪里
让张小毛得到的?张小毛如果解释不出来(港片里,被廉政公署调查的角色说:我去乞讨
赚来的,不行吗?恐怕不会被国税局接受。
1.不然各位认为这种“答辩”及格吗呢?),的确,被追税很合理。
2.可是如果是小额数万元数万元的,近期张小毛自己用(先前张三提领出来的现金)
存入自己帐户,假设每几个月存个几万元入帐户,整年统计是10万元。(张三另外用
汇款赠与220万元)是不是就较为不受追税,因为比较好解释这10万元?
3.可是,若张小毛在几年内预计都因为准备公务员考试,没有去兼职,实际上不可能有
收入;那么就算在这几年内,张小毛帐户内每年增加了10万元,是不是依然会被国税局
质疑说,这“三不五时几万元几万元存入”的“整年统计”“10万元”(不是上百万元)
也是张三的赠与,而且因为张三每年也另外有汇款赠与了220万元给张小毛,所以查出这
每年多出的来源不明的10万元以后,超过每年免税额,需向张小毛追缴赠与税?
请教网友们上述三点疑惑。感谢说明囉~
: 绝对会被追税...
: 如果有父子关系 用每年的220万赠与税慢慢转过去
: 没有父子关系 像是祖孙 用保险 收付保险金请不要用转帐...
: 避免高额投保跟密集投保 最好分年期分散掉风险
作者: isaacwu974 (退隐江湖搂)   2016-03-05 13:43:00
生活里需要用钱买的东西,只有很少一部分需要实名登记,你可以用这笔钱满足很多需要,就算要正大光明转移到自己名下,也不必要直接存进银行啊?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6-03-05 15:09:00
不需要那么无聊,国税局没那么神勇,再说1000万都可以放著不进户头的话,10万拿去花掉不进户头查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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