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是协助询问如何帮某个孤单的家庭做理财的规划。涉及税法与家庭财管。
所以不是很清楚,想请教一下。
某位长辈有两位第一顺位继承人。
因为只要是合法继承人,日后多多少少受法律保障会拿到遗产的一部分。
而长辈认为其中一位居心不良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一),
先前骗另外一位已经去世的长辈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6-02-11 22:39:00把要送的财产转成现金买储蓄险,指定受益人?
作者: andychen88 (米妮呼拉爸) 2016-02-11 23:33:00
前提要有可以买的保险,且要被保险人与受益人都要写正确,还要是长辈身故前两年所购买,不然仍是遗产,那位继承人至少都可以主张特留分,处理得细节不少。
作者:
dakook (猫奴)
2016-02-11 23:45:00领现金囉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2016-02-12 00:34:00话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特留份。不过八十几岁要换国籍可能有困难?土地赠与的税基是公告现值,往往远低于市价。220万的赠与额度搞不好足够把不到一千万的钱都转完了。是说土地赠与如果配上附买回交易不知道会不会有问题呢哦,贷款买土地,可以把贷款作为扣项一并赠与。假设贷款五百万加上现金九百万买市价一千四百万,公告现值七百万的土地,将土地与贷款一并赠与,税基是七百万减五百万等于两百万,低于220万额度。代价是要考虑土地价格波动与贷款利息。
谢谢d大 但文中有说该名长辈并无不动产~主要是存款/股票这部份想请d大及众网友开示指点~感谢~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2016-02-12 01:01:00我的意思是说,现在买土地呀...把股票卖了换成现金来买地喽。
赶时间领现金最简单,现金没写名字,是谁的没有人知道不过别断气前才领,至少要提前两三年处理,到手后别傻傻存进银行里,国税局可以要求你证明不明资金的来源。另一个办法很古老也很有效,买实体黄金,要国际通用的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2016-02-12 01:10:00话说民法1148-1只有债权人可以主张,其他继承人是不得主张的
金砖/条/币,不要银楼的饰金,埋床底下将来再挖出来。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2016-02-12 01:13:00实体黄金的买卖价差跟波动,搞不好干脆赠与税交一交还比较划算?
不到一千万的遗产,国税局大概不会大费周章查,风头避避大概就过去了,没有到几亿搞土地买卖风险大又麻烦。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2016-02-12 01:18:00如果有保险可以买,其实指定受益人比较干脆。顶多是要缴遗产税,另一个继承人无法主张应继份。而且对长辈也比较有保障,缺钱了如果两个继承人都不肯奉养,顶多保单质借。
80几岁了保险很难承保吧,与其保单质借不如某乙打张借据让老人家直接过一千万给某乙,某乙再用还款的名义扶养老人,每个月给几万块还债,到时只要把借据一撕就没证据有借贷这回事了,万一某乙不肯扶养,老人还可以拿借据上法院叫某乙还钱,岂不也有保障?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2016-02-12 01:36:00没有理由的过一千万给某乙会被讨赠与税啊...我说的是可以公开拿去跟国税局说的方法啊...
有理由阿,有需要时这就是借贷,没需要时这叫扶养,不叫偿债。当然钱是私下给的比较好。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2016-02-12 01:41:00如果拿债权当理由跟国税局说,某甲知道有这笔债权,日后就不能撕借据啦老人拿借据上法院叫某乙还钱,等到判决成立,可能几年过了..保单质借马上办就可以马上拿到钱了
私下给就是说这个钱是要藏的,当然不能直接银行转帐,债权要视情况要不要给它出现的,一开始摊明那就甭玩了法院效率等个一年半载,有可能,老人还有多少时间这很头痛的问题,这只能靠手边预留一两年生活的现金来对付了,超过两年以上的钱,其实也只是给出去的遗产,老人决定要留给谁而已,那种情况老人家自己是用不到了。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2016-02-12 01:57:00所以说保单能保的话,还是比较简单啊。要改受益人也是要保人决定即可,可以改成两者以外的人。如果私下给钱,你要讨回来给第三人,困难得很。
尽量不选保单质借,是因为那个利率很容易就超过5%,对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2016-02-12 02:02:00保单质借只是某乙也不肯奉养时的后招而已。钱够用当然不必借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2016-02-12 02:04:00八十岁老人一年死亡率约四分之一,虽然一两年就死很有可能,三、五年不死也不是没有可能。再说,反正亏也是亏受益人的,老人能活二十年亏到自己吗
再说国税局还有提实质课税原则,我可不敢打包票国税局的见解是这笔保险给付不算遗产。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2016-02-12 02:08:00不过保单指定受益人有个风险...要是某乙不想等,想请老人提早上路...课税时算遗产,但是算特留份时不算。而遗产税有一千两百万免税额。既然老人财产没超过一千万,不管国税局怎么见解都是课不到的。
那倒是,反正这笔遗产课不到税,随便它认定。不想蚀本,也不想拿不回来,不如还是藏现金宝藏好了,简单点,安排死后让某乙知道藏保险箱位置跟密码。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2016-02-12 02:21:00现金宝藏的缺点是继承人很不方便。也可能被别人挖走。要是某乙因故没拿到位置跟密码,那就呵呵了...
老人巨额短期保单确实有机会被国税局纳入遗产计算考虑买农地吗?遗嘱记得要有遗嘱执行人+公证
如果该名长辈已轻微失智(有当下分辨能力 但记忆力不佳)且已经有轻度失智诊断纪录 则此时先请其提领钜款做规划那位拿不到钱的继承人事后想必提告说长辈已无智力去领款
作者: andychen88 (米妮呼拉爸) 2016-02-12 11:06:00
国税局连1万多元的税金,追了七八年还是要追到,刻意想逃漏税真的没有这么容易,要躲七八年吗? 买黄金也有买卖纪录啊! 不合法地规避税务问题,罚更重,得不偿失我看许多建议都是不完全正确,建议你还是找专业人士这边言论,建议P大参考就好,免得不偿失,情况更糟
我感谢推文的众网友~我秉持合法节税的发问初衷~但我对于怎样做能属于法律允许的范围 不清楚 所以请大家惠予指点另有朋友讲说啥受益信托等等 但我想请问还有其他合法模式 以便让我跟我那位朋友 综合讨论后做出最后选择吗
n网友说的大原则我举双手赞成 但哪种做法能尽量合法省更多税 是我发问的重点~版上很多诸葛亮 总比我方臭皮匠强~
作者:
FanLife (Fan)
2016-02-12 14:07:00艺术品OBU不过1000万赠与,只要缴78万的赠与税,还可以拿完税证明直接缴78万给国家省事吧
作者: andychen88 (米妮呼拉爸) 2016-02-12 14:58:00
信托有分自益信托与他意信托,不管如何,仍要缴赠与税建议花钱找专业的人士吧!不然就78万赠与税缴一缴。特留分的金额就远高于78万了,花78万也算是合法节税
作者:
INGNI (株式会社)
2016-02-12 20:10:00现在遗产税才10%,一千万不过100万,你想多缴还没办法勒然后赠与每年可以送出220,四年左右就结束了这么简单还需要这么多讨论..............无言
如果不用在乎1~4点,那这个问题本身自然就不成问题。
作者:
INGNI (株式会社)
2016-02-12 22:23:001.请GOOGLE特留分 2.GOOGLE赠与税,有税率说明3.没有,除非现金,而且死亡两年前所赠与的计入遗产税4.赠与多寡跟你有多少亲朋好友一点关系都没有以上说明,还不够简单吗...............现在问题是,你的长辈能活多久,能活超过4年,就根本没问题两年就挂点的话,缴税缴一缴比较实在,网友不会卜卦 OK?
作者:
tunami (@__@?)
2016-02-13 03:08:00花10%的赠与税,达成长辈的心愿,另一个继承人一毛都拿不到,法律又有保障,这解法,不好嘛?
合法省更多税,你就买农地、未征收公共设施保留地、小额保险、实体黄金、现金、遗嘱公证+遗嘱执行人+特留分、生活所有开销都长辈支出(正常花掉+收据收齐)然后可以考虑捐赠一些给慈善机构。 这样应该够了吧?所有程序里面最重要且有急迫性的是遗嘱公证因为长辈已经轻微失智了其他的就很另类,长辈有没有要考虑找配偶?为了节税要讨论到这块,是有点怪异
作者:
abcccbbs (保险经纪人业务副理)
2016-02-13 18:56:00红明显,有几个再讲赠与税/遗产税只有10%,但原po重点还要不让另外一个继承人瓜分到阿;那几个都没在看内文喔。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6-02-13 20:57:00如果要处理的总资产就不到1000万了,国税局的承办是要有多无聊去追,全当遗产处理也课不到半毛钱,遗产税免税额就1200万了
合法 节税的移转就是让另一个没继承到,大家都有回答到. 还是必须要讨论到恶意弃养?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6-02-13 20:59:00还要介入人家继承纠纷处理...-.-
好几十万说才10%而已缴一缴就好,版友们真大气,我这小市民一个月开销要多攒下几千块都不容易,几十万够我东省西省几十年了,买罐奶粉我都得为省七八十块比价呢跟版友们比起来我花别人家钱太小气了,自愧不如,呵。
作者: andychen88 (米妮呼拉爸) 2016-02-14 12:25:00
真的本身有处理过国税局追税的实务经验,再给建议较妥当与安全,所有想非法逃漏税的代价远比78万还高。
作者:
INGNI (株式会社)
2016-02-14 19:04:00关你P4,你怎么不去抗议有些人吃几万的牛排或是日料等下某企业又节税几百几千万的你就不要出来哀哀叫该缴就缴,该省就省也有人眼红,呵呵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6-02-14 20:22:00该缴的税就缴,不该缴的就不要缴...-.-没啥特别的...几百万的事说实在当遗产核实申报根本没课税问题,想给某特定人又不太想缴赠与税,跟时间紧迫不确定的问题大,一年220万赠与免税额度也没事,可死前2年赠与的规定,跟不知道剩多少时间是问题缴了赠与税,还被当遗产那更搞笑...-.-国税局的实质课税规定那应该只有国税局有权发动,搞了半天浪费公家的钱又课不到税,承办会不会被惩处还是个问题...-.-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2016-02-14 22:32:00所以说,死前2年赠与的限制跟这个case根本没关系啊...
作者:
INGNI (株式会社)
2016-02-14 23:02:00怎么没关系?? 赠与会变遗产,就能上法院讨特留分阿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2016-02-14 23:20:00民法1148-1的立法理由第四条有写:本条视为所得遗产之规定,系为避免被继承人于生前将遗产赠与继承人,以减少继承开始时之继承人所得遗产,致影响被继承人之债权人权益而设,并不影响继承人间应继财产之计算。因此,本条第一项财产除属于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所定特种赠与应予归扣外,并不计入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应继遗产,并予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