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为什么要发这个议题(解释议题内容):
看到板上许多男生和女生
对于感情的事情
常常感到很烦恼
不管是在追求的阶段 在暧昧的阶段
在热恋的阶段 在稳定交往的阶段
都会或多或少有一些烦恼
因此在想
若是男女感情交往的步骤和程序
都有立法院三读通过的法规来规范
是否可以让许多为感情困扰的大家
有个遵循的标准?
2.我要问大家的问题是:
大家认为
男女感情交往
是否应该要有法规来规范
让大家不会无所适从?
3.我对于这个议题的看法:
刑事诉讼程序有刑事诉讼法来规范
法院和检察署的组织有法院组织法来规范
其他各种法条还有刑法 民法 民诉 强制执行法...等等
那如果订定一个男女感情交往法
详细记载:
男生要怎么追求女生 比方说 第几天可以牵手 第几天可以拥抱
每周可以约会几次 哪个阶段要吃多少价位的餐厅
传line的时候至少要回传几个字以上 讨论话题可以包含哪些....等等
是否可以解决很多受感情困扰的问题
让大家都有个理想的感情归宿呢?
作者: hugosapphire ( ) 2014-06-26 17:15:00
一直以来都觉得这个板其实还是需要开放嘘文
作者: openmaria (明日) 2014-06-26 17:21:00
推楼上
作者:
hsyuhe (Last Angel★)
2014-06-26 17:25:00想嘘XD你怎不说亲戚家人朋友主管同事全部人的相处都来规范一下?
作者: YAC0126 (落语) 2014-06-26 17:52:00
Sheldon会很喜欢你的XD
作者:
shunn (Dana)
2014-06-26 17:58:00J3小
作者:
shoeii (shoeii)
2014-06-26 17:59:00违法要抓去关吗?
作者: myukaka (ZERO3) 2014-06-26 18:00:00
发废文可以吸引大家注意啊,多好~
规范会让很多事都轻松许多啊~ 但是这种东西就是轻松不来因为每个人都不一样~
作者:
NeGe56 (- -)
2014-06-26 21:39:00文章前面大D,然后选y
作者: zenryoku (投球は一期一会) 2014-06-26 22:51:00
2坏了
作者:
ewayne (ec)
2014-06-26 22:57:00这id今天一直发废文阿
作者:
carolewu (Carole Wu)
2014-06-26 23:01:00你的问题让人很无言=_=民法可以以诉讼的方式强制夫或妻履行同居义务,但人的心是可以像身体这样被强制执行的吗?
作者: longlongint (华哥尔) 2014-06-26 23:56:00
楼主你可以选择先结婚再交往
作者: jidou (废人) 2014-06-27 02:01:00
当然不应该,管太多了啦XDDD全部都法规决定,已经不是感情,也不是谈恋爱了